宁国市杨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塑胶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宁国市杨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塑胶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略) 杨 (略) 塑胶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9月25日, (略) (略) 根据塑胶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塑胶件项目选址于宁国经济技 (略) (略) 19号地块内,占地面积为(略)m2,系 (略) 扬子塑胶件厂投资扩建。购置注塑机、破碎机、电烘干机、数控车床、实验设备等设备设施,配套建设(或依托现有)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略)件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系扩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 (略) 扬子塑胶件厂)于2000年11月01日成立,于2003年8月20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2007年 (略) (略) 验收。随着环保要求的提升,企业对照现行环保政策及要求 (略) 理设备进行提升改造,对现场进行重新梳理。2024年7月, (略) (略) 委托安徽 (略) 编制上报《 (略) (略) 塑胶件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 (略) 生 (略) 于2024年8月12日以文《 (略) (略) 塑胶件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备案的函》予以备案。

项目于2024年1月开工建设,2024年6月建成投入试生产。公司于2024年05月30日办理原排污登记手续,登记编号为:(略)10N002Y,有效期至2029年05月29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略)元,实际环保投资(略)元,所占比例为1.11%。

(四)验收范围

整体验收。项目本期验收 (略) (略) 已建成的塑胶件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厂区雨污分流,项目排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达接管要求后, (略) (略) 全部纳入宁国经济技 (略) 南 (略) 理 (略) 理、达标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注塑、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其中,注塑设备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引至两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布袋 (略) 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强化车间通风措施。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及风机等,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废库 (略) 东侧,面积约100m2,用于金属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粉尘等暂存, (略) 回收利用;危废暂存间 (略) 东侧部,面积约15m2,用于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暂存,并定期委托安徽浩悦 (略) 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分量垃圾箱若干,由环保部门定期清运。

(五)辐射

不涉及。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不涉及土壤及地下水评价,无需进行跟踪监测。企业设 (略) 防渗,危废库、化学品库、冷却水池、模具维修间做重点防渗,固废间、生产车间均为一般防渗。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 (略) 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厂区雨污分流,项目排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达接管要求后, (略) (略) 全部纳入宁国经济技 (略) 南 (略) 理 (略) 理、达标排放。

验收期间,厂区生活污水排放口pH为6.7~6.8、COD最大排放浓度为55mg/L、BOD5最大排放浓度为 14.4mg/L、SS最大排放浓度为33mg/L、NH3-N最大排放浓度为1.60mg/L、动植物油最大排放浓度为8.81mg/L。污废水外排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中三级标准和南 (略) 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治理设施

验收期间,注塑废气非(略)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28mg/m3,去除率为89.2%~91.1%;破碎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2mg/m3,去除率为68.7%~75.1%;破碎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标准,注塑废气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

本项目总悬浮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2mg/m3,无组织非(略)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51mg/m3,无组织颗粒物和无组织非(略)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厂区内无组织非(略)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00mg/m3,厂区内非(略)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期间:噪声经隔声、基础减震等控制措施并经过空间扩散衰减后,厂界(东、南、北)昼间最大噪声为59分贝,夜间不生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西)昼间最大噪声为56分贝,夜间不生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4类标准、敏感点昼间最大噪声为55分贝,夜间不生产,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略))2类标准,为达标排放,降噪效果良好。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不涉及固体废物监测。企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固废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为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粉尘,危险固废为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桶、废液活性炭。一般固废库面积约100m2, (略) 东侧,一般固废收 (略) 回收利用;危废库面积约15m2, (略) 东侧,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委托安徽浩悦生态 (略) 处置;设置分类垃圾箱若干,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 (略) 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危 (略) 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2023年7月1日实施)。

5.辐射防护设施

不涉及。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厂区雨污分流,项目排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达接管要求后, (略) (略) 全部纳入宁国经济技 (略) 南 (略) 理 (略) 理、达标排放。

验收期间,厂区生活污水排放口pH为6.7~6.8、COD最大排放浓度为55mg/L、BOD5最大排放浓度为 14.4mg/L、SS最大排放浓度为33mg/L、NH3-N最大排放浓度为1.60mg/L、动植物油最大排放浓度为8.81mg/L。污废水外排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中三级标准和南 (略) 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 废气

验收期间,注塑废气非(略)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28mg/m3,去除率为89.2%~91.1%;破碎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2mg/m3,去除率为68.7%~75.1%;破碎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标准,注塑废气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

本项目总悬浮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107mg/m3,无组织非(略)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51mg/m3,无组织颗粒物和无组织非(略)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厂区内无组织非(略)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00mg/m3,厂区内非(略)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

3.厂界噪声

验收期间:噪声经隔声、基础减震等控制措施并经过空间扩散衰减后,厂界(东、南、北)昼间最大噪声为59分贝,夜间不生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西)昼间最大噪声为56分贝,夜间不生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4类标准、敏感点昼间最大噪声为55分贝,夜间不生产,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略))2类标准,为达标排放,降噪效果良好。

4.固体废物

不涉及固体废物监测。

5.辐射

不涉及。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生 (略) (略) 进入南 (略) 理厂,项目COD、氨氮总量由南 (略) 理厂控制,无需核算。颗粒物总量0.0096t/a,VOCs总量0.0456t/a,污染物排放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设置50m的环境防护距离。经查验,该范围内无居 (略) 、医院、学校和食品加工厂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略) 杨 (略) 塑胶件项目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执行制度。公司内部规定了环境保护负责人,成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环保管理和环保技术监督工作。验收检测期间未发生事故性排放和环保管理不善现象,效果良好。

六、验收结论

(略) (略) 塑胶件项目环保备案手续齐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注塑、破碎废气收集、除尘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和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危险废物,建立固废转移去向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危废转移申报联单制度。

2.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经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达接管要求后, (略) (略) 全部纳入宁国经济技 (略) 南 (略) 理 (略) 理、达标排放。

3.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车间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八、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名单见附件签到表。

(略) 杨 (略)

2024年9月25日

(略) (略) 塑胶件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16、专家验收意见及签到表.pdf

2、 (略) 杨 (略) 监测报告.pdf


标签:

(略) 杨 (略) 塑胶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9月25日, (略) (略) 根据塑胶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塑胶件项目选址于宁国经济技 (略) (略) 19号地块内,占地面积为(略)m2,系 (略) 扬子塑胶件厂投资扩建。购置注塑机、破碎机、电烘干机、数控车床、实验设备等设备设施,配套建设(或依托现有)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略)件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系扩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 (略) 扬子塑胶件厂)于2000年11月01日成立,于2003年8月20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2007年 (略) (略) 验收。随着环保要求的提升,企业对照现行环保政策及要求 (略) 理设备进行提升改造,对现场进行重新梳理。2024年7月, (略) (略) 委托安徽 (略) 编制上报《 (略) (略) 塑胶件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 (略) 生 (略) 于2024年8月12日以文《 (略) (略) 塑胶件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备案的函》予以备案。

项目于2024年1月开工建设,2024年6月建成投入试生产。公司于2024年05月30日办理原排污登记手续,登记编号为:(略)10N002Y,有效期至2029年05月29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略)元,实际环保投资(略)元,所占比例为1.11%。

(四)验收范围

整体验收。项目本期验收 (略) (略) 已建成的塑胶件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厂区雨污分流,项目排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达接管要求后, (略) (略) 全部纳入宁国经济技 (略) 南 (略) 理 (略) 理、达标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注塑、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其中,注塑设备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引至两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布袋 (略) 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强化车间通风措施。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及风机等,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废库 (略) 东侧,面积约100m2,用于金属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粉尘等暂存, (略) 回收利用;危废暂存间 (略) 东侧部,面积约15m2,用于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暂存,并定期委托安徽浩悦 (略) 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分量垃圾箱若干,由环保部门定期清运。

(五)辐射

不涉及。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不涉及土壤及地下水评价,无需进行跟踪监测。企业设 (略) 防渗,危废库、化学品库、冷却水池、模具维修间做重点防渗,固废间、生产车间均为一般防渗。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 (略) 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厂区雨污分流,项目排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达接管要求后, (略) (略) 全部纳入宁国经济技 (略) 南 (略) 理 (略) 理、达标排放。

验收期间,厂区生活污水排放口pH为6.7~6.8、COD最大排放浓度为55mg/L、BOD5最大排放浓度为 14.4mg/L、SS最大排放浓度为33mg/L、NH3-N最大排放浓度为1.60mg/L、动植物油最大排放浓度为8.81mg/L。污废水外排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中三级标准和南 (略) 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治理设施

验收期间,注塑废气非(略)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28mg/m3,去除率为89.2%~91.1%;破碎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2mg/m3,去除率为68.7%~75.1%;破碎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标准,注塑废气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

本项目总悬浮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2mg/m3,无组织非(略)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51mg/m3,无组织颗粒物和无组织非(略)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厂区内无组织非(略)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00mg/m3,厂区内非(略)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期间:噪声经隔声、基础减震等控制措施并经过空间扩散衰减后,厂界(东、南、北)昼间最大噪声为59分贝,夜间不生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西)昼间最大噪声为56分贝,夜间不生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4类标准、敏感点昼间最大噪声为55分贝,夜间不生产,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略))2类标准,为达标排放,降噪效果良好。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不涉及固体废物监测。企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固废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为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粉尘,危险固废为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桶、废液活性炭。一般固废库面积约100m2, (略) 东侧,一般固废收 (略) 回收利用;危废库面积约15m2, (略) 东侧,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委托安徽浩悦生态 (略) 处置;设置分类垃圾箱若干,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 (略) 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危 (略) 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2023年7月1日实施)。

5.辐射防护设施

不涉及。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厂区雨污分流,项目排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达接管要求后, (略) (略) 全部纳入宁国经济技 (略) 南 (略) 理 (略) 理、达标排放。

验收期间,厂区生活污水排放口pH为6.7~6.8、COD最大排放浓度为55mg/L、BOD5最大排放浓度为 14.4mg/L、SS最大排放浓度为33mg/L、NH3-N最大排放浓度为1.60mg/L、动植物油最大排放浓度为8.81mg/L。污废水外排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中三级标准和南 (略) 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 废气

验收期间,注塑废气非(略)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28mg/m3,去除率为89.2%~91.1%;破碎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2mg/m3,去除率为68.7%~75.1%;破碎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标准,注塑废气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

本项目总悬浮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107mg/m3,无组织非(略)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51mg/m3,无组织颗粒物和无组织非(略)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厂区内无组织非(略)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00mg/m3,厂区内非(略)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

3.厂界噪声

验收期间:噪声经隔声、基础减震等控制措施并经过空间扩散衰减后,厂界(东、南、北)昼间最大噪声为59分贝,夜间不生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西)昼间最大噪声为56分贝,夜间不生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4类标准、敏感点昼间最大噪声为55分贝,夜间不生产,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略))2类标准,为达标排放,降噪效果良好。

4.固体废物

不涉及固体废物监测。

5.辐射

不涉及。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生 (略) (略) 进入南 (略) 理厂,项目COD、氨氮总量由南 (略) 理厂控制,无需核算。颗粒物总量0.0096t/a,VOCs总量0.0456t/a,污染物排放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设置50m的环境防护距离。经查验,该范围内无居 (略) 、医院、学校和食品加工厂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略) 杨 (略) 塑胶件项目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执行制度。公司内部规定了环境保护负责人,成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环保管理和环保技术监督工作。验收检测期间未发生事故性排放和环保管理不善现象,效果良好。

六、验收结论

(略) (略) 塑胶件项目环保备案手续齐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注塑、破碎废气收集、除尘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和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危险废物,建立固废转移去向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危废转移申报联单制度。

2.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经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达接管要求后, (略) (略) 全部纳入宁国经济技 (略) 南 (略) 理 (略) 理、达标排放。

3.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车间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八、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名单见附件签到表。

(略) 杨 (略)

2024年9月25日

(略) (略) 塑胶件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16、专家验收意见及签到表.pdf

2、 (略) 杨 (略) 监测报告.pdf


标签: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