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忠市2023年、2024年农业财政支农项目通过验收的公示
关于吴忠市2023年、2024年农业财政支农项目通过验收的公示
根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第二批冷凉蔬菜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3〕1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 (略) 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41号)、《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 (略) 第一批财政支农种植业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园艺技术推广站《关于组织实施好 2024 年冷凉蔬菜产业和中药材产业项目的通知》要求, (略)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的2023年蔬菜精深加工示范县建设项目、2024年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项目和2024年农作物现代种业提升工程补贴项目,目前3个项目均已完成项目实施和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一、2023年蔬菜精深加工示范县建设项目
项目补助资金#元,创建蔬菜精深加工示范县1个,实施主 (略) 。经验收: (略) (略) 确定了三家企业(合作社)实施该项目,三家企业(合作社)建设了生产车间,购置了生产加工线,完成了方案建设内容,经设备调试,达到了预期生产加工效果。
二、2024年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项目
项目补贴资金#元,建设设施蔬菜新技术集成示范基地2个,实施主体分 (略) 种科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宁夏佳辰云谷 (略) 。经验收:两个实施主体分别建设了规模为5栋10亩的蔬菜新技术集成示范基地各1个。其中:每个基地示范秸秆生物反应堆5亩、示范蚯蚓生物套种套养5亩、结合运用病虫害 (略) 方、生物菌剂应用等新技术示范,从试验设计、试验观察记载、产量测定等方面记录完整、数据真实符合项目要求,验收合格,项目取得预期的效果。
三、2024年农作物现代种业提升工程补贴项目
项目补贴资金#元,按照《 (略) 2024年农作物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略) 金 (略) (略) 郭家桥乡吴桥村承 (略) 域试验2组、生产试验1组。经验收:已完 (略) 域试验2组、小麦生产试验1组,试验严格按 (略) 种子工作站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从试验设计、品种选择、试验观察记载、产量测定等方面记录完整、数据真实,符合项目要求,验收合格,项目取得预期的效果。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以实名、书面 (略) (略) 反映,反映的问题需明确、具体,并提供相应事实依据。 (略) (略) 对所反映的意见,将严格按照相关规 (略) 理。
受理部门: (略) (略)
联系电话:0953-#
电子邮箱:*@*63.com
根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第二批冷凉蔬菜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3〕1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 (略) 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41号)、《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 (略) 第一批财政支农种植业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园艺技术推广站《关于组织实施好 2024 年冷凉蔬菜产业和中药材产业项目的通知》要求, (略)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的2023年蔬菜精深加工示范县建设项目、2024年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项目和2024年农作物现代种业提升工程补贴项目,目前3个项目均已完成项目实施和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一、2023年蔬菜精深加工示范县建设项目
项目补助资金#元,创建蔬菜精深加工示范县1个,实施主 (略) 。经验收: (略) (略) 确定了三家企业(合作社)实施该项目,三家企业(合作社)建设了生产车间,购置了生产加工线,完成了方案建设内容,经设备调试,达到了预期生产加工效果。
二、2024年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项目
项目补贴资金#元,建设设施蔬菜新技术集成示范基地2个,实施主体分 (略) 种科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宁夏佳辰云谷 (略) 。经验收:两个实施主体分别建设了规模为5栋10亩的蔬菜新技术集成示范基地各1个。其中:每个基地示范秸秆生物反应堆5亩、示范蚯蚓生物套种套养5亩、结合运用病虫害 (略) 方、生物菌剂应用等新技术示范,从试验设计、试验观察记载、产量测定等方面记录完整、数据真实符合项目要求,验收合格,项目取得预期的效果。
三、2024年农作物现代种业提升工程补贴项目
项目补贴资金#元,按照《 (略) 2024年农作物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略) 金 (略) (略) 郭家桥乡吴桥村承 (略) 域试验2组、生产试验1组。经验收:已完 (略) 域试验2组、小麦生产试验1组,试验严格按 (略) 种子工作站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从试验设计、品种选择、试验观察记载、产量测定等方面记录完整、数据真实,符合项目要求,验收合格,项目取得预期的效果。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以实名、书面 (略) (略) 反映,反映的问题需明确、具体,并提供相应事实依据。 (略) (略) 对所反映的意见,将严格按照相关规 (略) 理。
受理部门: (略) (略)
联系电话:0953-#
电子邮箱:*@*63.com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