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50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阿勒泰50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为满足负荷发展需要和新能源接入需求, (略) 安全稳定运行,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拟建设阿勒泰50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委托南京 (略) 承担阿勒泰50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就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阿勒泰50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
2、选址选线:阿勒泰500kV变电站位于内蒙 (略) (略) 乌审旗境内;本期扩建工程 (略) 预留场地,不新征用地。
3、建设内容:
本期阿勒泰500kV变电站扩建2台1200MVA主变,不新增500kV及220kV出线,每台主变低压侧加装2组60Mvar低压电容器。
4、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情况:阿勒泰500kV变电站已履行了相关环保手续。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473-*
邮箱:*@*q.com
地址:内蒙 (略) (略) (略) 林荫大街南、 (略) 东
邮编:*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南京 (略)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25-*
邮箱:*@*q.com
地址: (略) (略) (略) 2号23幢1301室
邮编:*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后,可向建设单位发送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公众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时应提供完整的公众信息(包括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如实记录公众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对收到的公众意见进行整理,组织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进行专业分析后提出采纳或者不采纳的建议。
特此公告。
公告发布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公告发布时间: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为满足负荷发展需要和新能源接入需求, (略) 安全稳定运行,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拟建设阿勒泰50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委托南京 (略) 承担阿勒泰50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就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阿勒泰50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
2、选址选线:阿勒泰500kV变电站位于内蒙 (略) (略) 乌审旗境内;本期扩建工程 (略) 预留场地,不新征用地。
3、建设内容:
本期阿勒泰500kV变电站扩建2台1200MVA主变,不新增500kV及220kV出线,每台主变低压侧加装2组60Mvar低压电容器。
4、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情况:阿勒泰500kV变电站已履行了相关环保手续。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473-*
邮箱:*@*q.com
地址:内蒙 (略) (略) (略) 林荫大街南、 (略) 东
邮编:*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南京 (略)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25-*
邮箱:*@*q.com
地址: (略) (略) (略) 2号23幢1301室
邮编:*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后,可向建设单位发送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公众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时应提供完整的公众信息(包括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如实记录公众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对收到的公众意见进行整理,组织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进行专业分析后提出采纳或者不采纳的建议。
特此公告。
公告发布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公告发布时间: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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