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关于2024年9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关于2024年9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关于2024年9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 (略) 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5-#

  传 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略) 迎春大街172号祥隆国际大厦2006室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烟莱环报告表〔2024〕13号

2024年9月25日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关于2024年9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 (略) 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5-#

  传 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略) 迎春大街172号祥隆国际大厦2006室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烟莱环报告表〔2024〕13号

2024年9月25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