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岩市永定区废弃煤矿矿井涌水综合治理及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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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岩市永定区废弃煤矿矿井涌水综合治理及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略) (略) :

  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十四五”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龙环〔2022〕127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废弃煤矿矿井涌水综合治理及修复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409-(略)-04-01-(略))。

  二、项目业主: (略) (略) (略) 。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培丰镇文溪村、坎市镇碧溪村、斜背村、洽溪村、抚市镇协兴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对地下径流途径上主要 (略) 及巷道进行注浆封闭,注浆总量约24.(略)立方米;对遗留的4个废弃未封堵矿硐系统进行矿硐封堵,混凝土封堵量约1470立方米;对仍在涌水的4个废弃矿硐系统开展加固工作,注浆量约2000立方米;新建4座占地面积共约7787平方米的酸 (略) 理站及配套废 (略) ,处理规模每天约1860立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略).(略)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 (略) 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略) (略) 发 (略)

  2024年9月12日

   (略) (略) (略) :

  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十四五”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龙环〔2022〕127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废弃煤矿矿井涌水综合治理及修复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409-(略)-04-01-(略))。

  二、项目业主: (略) (略) (略) 。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培丰镇文溪村、坎市镇碧溪村、斜背村、洽溪村、抚市镇协兴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对地下径流途径上主要 (略) 及巷道进行注浆封闭,注浆总量约24.(略)立方米;对遗留的4个废弃未封堵矿硐系统进行矿硐封堵,混凝土封堵量约1470立方米;对仍在涌水的4个废弃矿硐系统开展加固工作,注浆量约2000立方米;新建4座占地面积共约7787平方米的酸 (略) 理站及配套废 (略) ,处理规模每天约1860立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略).(略)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 (略) 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略) (略) 发 (略)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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