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胜维德赫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胜维德赫华翔后视镜注塑生产线新增产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胜维德赫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胜维德赫华翔后视镜注塑生产线新增产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 (略) 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胜维德赫华翔后视镜注塑生产线新增产能项目 | 天津胜维德赫华 (略) | (略) 西青经济技 (略) 赛达工业园 (略) 4号 | (略) 普林 (略) | 天津胜维德赫华 (略) (略) (略) 经济技 (略) 赛达工业园 (略) 4号,根据企业 (略) 场需求,企业拟投资*元在现有生产车间注 (略) 内新增6台注塑机、组装生产线,新增后汽车后视镜总生产能力为*套/年。 | 施工期 本项目在现有的生产车间内进行建设,施工期无大规模土建施工,仅在厂房内进行简单的装修和设备安装调试,设备安装在车间内进行,且施工时间较短,主要环境影响为废包装、废施工材料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设备调试产生的噪声,随施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对现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设备进行提升改造,改造为二级活性炭设备,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改造后的二级活性炭设 (略) 理,尾气经现有排气筒P1排放;模具维护依托现有模具维护工位,废气收集措施依托现有不发生变化,模具维护废气经改造后的二级活性炭设备净化后,经现有排气筒P1排放。本项目环保措施可行,大气环境影响可控。 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排入本企业独立废水总排口, (略) (略) 排入大 (略) 理 (略) 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运营期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过程新增的一般固废包括废包装物、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定期由物资部门回收;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瓶(清洗剂、防锈剂)、废矿物油(机油、液压油)、废矿物油桶(机油、液压油)、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理;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合理、处置措施可行,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无 | 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9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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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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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维德赫华翔后视镜注塑生产线新增产能项目 | 天津胜维德赫华 (略) | (略) 西青经济技 (略) 赛达工业园 (略) 4号 | (略) 普林 (略) | 天津胜维德赫华 (略) (略) (略) 经济技 (略) 赛达工业园 (略) 4号,根据企业 (略) 场需求,企业拟投资*元在现有生产车间注 (略) 内新增6台注塑机、组装生产线,新增后汽车后视镜总生产能力为*套/年。 | 施工期 本项目在现有的生产车间内进行建设,施工期无大规模土建施工,仅在厂房内进行简单的装修和设备安装调试,设备安装在车间内进行,且施工时间较短,主要环境影响为废包装、废施工材料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设备调试产生的噪声,随施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对现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设备进行提升改造,改造为二级活性炭设备,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改造后的二级活性炭设 (略) 理,尾气经现有排气筒P1排放;模具维护依托现有模具维护工位,废气收集措施依托现有不发生变化,模具维护废气经改造后的二级活性炭设备净化后,经现有排气筒P1排放。本项目环保措施可行,大气环境影响可控。 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排入本企业独立废水总排口, (略) (略) 排入大 (略) 理 (略) 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运营期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过程新增的一般固废包括废包装物、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定期由物资部门回收;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瓶(清洗剂、防锈剂)、废矿物油(机油、液压油)、废矿物油桶(机油、液压油)、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理;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合理、处置措施可行,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无 | 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9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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