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徕芬智造科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关于珠海徕芬智造科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的规定,深圳 (略) 已委托广东智环 (略) 对珠海徕芬智造科技新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珠海徕芬智造科技新建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 (略) (略) 乾 (略) 266号,项目建设内容:建设项目拟投资5亿元,全厂占地面积约为10.(略)m2,主要进行吹风机、电动牙刷和剃须刀的生产,生产工艺包括机加工、点胶、喷漆、组装等,生产规模为年产吹风机(略)台,电动牙刷(略)台,剃须刀(略)台。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 (略)
建设地址: (略) (略) 乾 (略) 266号
联系人:文永杰
电话:(略) 电子邮箱:*@*aifen.net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广东智环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35广东环保大厦4层
联系人:徐工 电话:020-(略) 电子邮箱:*@*q.com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意见表链接
单位和个人若对本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公 (略) 络链接见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五、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下载环境影响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环境影响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深圳 (略)
2024年9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的规定,深圳 (略) 已委托广东智环 (略) 对珠海徕芬智造科技新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珠海徕芬智造科技新建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 (略) (略) 乾 (略) 266号,项目建设内容:建设项目拟投资5亿元,全厂占地面积约为10.(略)m2,主要进行吹风机、电动牙刷和剃须刀的生产,生产工艺包括机加工、点胶、喷漆、组装等,生产规模为年产吹风机(略)台,电动牙刷(略)台,剃须刀(略)台。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 (略)
建设地址: (略) (略) 乾 (略) 266号
联系人:文永杰
电话:(略) 电子邮箱:*@*aifen.net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广东智环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35广东环保大厦4层
联系人:徐工 电话:020-(略) 电子邮箱:*@*q.com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意见表链接
单位和个人若对本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公 (略) 络链接见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五、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下载环境影响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环境影响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深圳 (略)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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