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西阳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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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西阳水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略) (略)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西阳水厂部分(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

建设地点

(略) 管阳镇西阳村东北侧山地

建设单位

福 (略) (略)

环评机构

福建省 (略)

项目概况

设计供水规模2300t/d,采用净水工艺选用“旋流气浮澄清池+U型虹 (略) 理工艺”,供水范围覆盖天竹村、西阳村、缙阳村、徐陈村、溪头村、乾头村、七蒲村、元潭村、楮楼村,共9个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旋流气浮池、虹吸滤池、清水池、排泥水调节池、加氯加药间、综合用房等相关配套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环境:该项目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村舍,生活污水依托当 (略) 理系统;施工废水经过临时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 (略) 洒水,不外排;施工场地应加强管理,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不宜堆放在河流水体附近;施工场地及时清理避免土料、泥沙随雨水进入河道造成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避免在雨天施工以防止雨水冲刷泥沙进入照澜溪。

2、大气环境:该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油排放的废气等。措施:①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②对运输车辆、堆场等进行覆盖,防止砂土等散落引起二次扬尘;③文明施工,加强施工场地管理。

3、声环境:该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车辆。降噪措施:①选用低噪声设备;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③建立临时声障;④加强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和维护管理;⑤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进出场时间。

4、固体废物:该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垃圾按单元管理堆放,并及时按主管部门指定地 (略) 置。

5、生态:严格记录施工前植被状况,施工完成后进行绿化,使生物损失量降到最低;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施 (略) 域,对因施工而遭到破坏的植物,在施工完毕后应进行补偿;做好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防护,保持河水泥沙量增加不明显,减少对河流生态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

1、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后,上清液可以回用作为原水,生活 (略) 理达标后 (略) 绿化施肥,无直接排放环境水体。

2、大气环境:该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气排放,仅停电时使用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产生的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专用排烟井集中至综合楼的屋顶排放,对周围的环境影响有限,并且该影响为暂时性的, (略) 限在排烟口 (略) 域。

3、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级设备;采用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运营期废石英砂滤料由厂家回收,污泥经重力浓缩+板框压滤后委托外售其他企业用于制砖、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一、公示时间: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 话:0593-(略) 传 真:0593-(略)

  通讯地址: (略) 福鼎 (略) 行政审批股( (略) 桐城街 (略) 201号),邮编:(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略) (略)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西阳水厂部分(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

建设地点

(略) 管阳镇西阳村东北侧山地

建设单位

福 (略) (略)

环评机构

福建省 (略)

项目概况

设计供水规模2300t/d,采用净水工艺选用“旋流气浮澄清池+U型虹 (略) 理工艺”,供水范围覆盖天竹村、西阳村、缙阳村、徐陈村、溪头村、乾头村、七蒲村、元潭村、楮楼村,共9个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旋流气浮池、虹吸滤池、清水池、排泥水调节池、加氯加药间、综合用房等相关配套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环境:该项目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村舍,生活污水依托当 (略) 理系统;施工废水经过临时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 (略) 洒水,不外排;施工场地应加强管理,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不宜堆放在河流水体附近;施工场地及时清理避免土料、泥沙随雨水进入河道造成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避免在雨天施工以防止雨水冲刷泥沙进入照澜溪。

2、大气环境:该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油排放的废气等。措施:①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②对运输车辆、堆场等进行覆盖,防止砂土等散落引起二次扬尘;③文明施工,加强施工场地管理。

3、声环境:该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车辆。降噪措施:①选用低噪声设备;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③建立临时声障;④加强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和维护管理;⑤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进出场时间。

4、固体废物:该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垃圾按单元管理堆放,并及时按主管部门指定地 (略) 置。

5、生态:严格记录施工前植被状况,施工完成后进行绿化,使生物损失量降到最低;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施 (略) 域,对因施工而遭到破坏的植物,在施工完毕后应进行补偿;做好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防护,保持河水泥沙量增加不明显,减少对河流生态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

1、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后,上清液可以回用作为原水,生活 (略) 理达标后 (略) 绿化施肥,无直接排放环境水体。

2、大气环境:该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气排放,仅停电时使用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产生的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专用排烟井集中至综合楼的屋顶排放,对周围的环境影响有限,并且该影响为暂时性的, (略) 限在排烟口 (略) 域。

3、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级设备;采用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运营期废石英砂滤料由厂家回收,污泥经重力浓缩+板框压滤后委托外售其他企业用于制砖、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一、公示时间: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 话:0593-(略) 传 真:0593-(略)

  通讯地址: (略) 福鼎 (略) 行政审批股( (略) 桐城街 (略) 201号),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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