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批一住两公王楼村地块7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2024年第三批一住两公王楼村地块7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的相关规定,阳谷县自然资 (略) (略) 东方 (略) 对2024年第三批一住两公王楼村地块7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就《2024年第三批一住两公王楼村地块7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第三批一住两公王楼村地块7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2024年第三批一住两公王楼村地块7(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 (略) 阳 (略) 以北、 (略) 以东,地块面积为33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7′0.161″,北纬36°8′42.407″,该地块东侧、南侧和北侧为林地,西侧有彩钢板围挡,围挡里为荒地。该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乔木林地)。
根据调查,调查地块2017年以前为农田,2018年受西侧住宅拆除活动的影响,为空地,2019年地块内种植树木为林地,现状为空地,地块内生长有杂草。目前,地块内为空地。根据《阳谷县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
二、调查方案
本次场地环境调查的阶段为第一阶段调查,通过收集场地历史和现状相关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可能存在的污染种类、污染途径、 (略) 域,再经过现场踏勘进行污染识别(根据收集的资料和人员访谈初步判 (略) 域并进行现场走访和踏勘)。现场快速检测结果表明,检测结果对比对照点无异常情况,土 (略) 于可接受水平。
三、调查结论
综合分析,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原则上认为地块环 (略) 于可接受水平,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的相关规定,阳谷县自然资 (略) (略) 东方 (略) 对2024年第三批一住两公王楼村地块7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就《2024年第三批一住两公王楼村地块7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第三批一住两公王楼村地块7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2024年第三批一住两公王楼村地块7(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 (略) 阳 (略) 以北、 (略) 以东,地块面积为33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7′0.161″,北纬36°8′42.407″,该地块东侧、南侧和北侧为林地,西侧有彩钢板围挡,围挡里为荒地。该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乔木林地)。
根据调查,调查地块2017年以前为农田,2018年受西侧住宅拆除活动的影响,为空地,2019年地块内种植树木为林地,现状为空地,地块内生长有杂草。目前,地块内为空地。根据《阳谷县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
二、调查方案
本次场地环境调查的阶段为第一阶段调查,通过收集场地历史和现状相关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可能存在的污染种类、污染途径、 (略) 域,再经过现场踏勘进行污染识别(根据收集的资料和人员访谈初步判 (略) 域并进行现场走访和踏勘)。现场快速检测结果表明,检测结果对比对照点无异常情况,土 (略) 于可接受水平。
三、调查结论
综合分析,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原则上认为地块环 (略) 于可接受水平,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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