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花果村7组住宅及配套设施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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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花果村7组住宅及配套设施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 47号)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环境保护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和《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规定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及其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适用。根据部长信箱中《关于农用地变更用途是否需要做土壤污染检测问题的回复》中关于“非污染和疑似污染的农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设施的,是否需要开展土壤污染检测”,环保部明确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中规定的地块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开展工作,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花果村7组住宅及配套设施项目

二、项目地址: (略) (略) 狮子山街道花果村7组

三、基本情况

(略) 花果村7组住宅及配套设施项目(以下简称“地块或该地块”) (略) (略) 狮子山街道花果村7组,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4.#°北纬30.#°,占地面积9886.88㎡(14.83亩),地块北至公园绿 (略) , (略) ,西至空 (略) 锦绣大道段,东至成绵 (略) ,该地块周边500米范围内主要有中建锦江、双发东城印象、大观苑二期、航天立交大观充电站、大 (略) 、成绵乐客运专线、锦江国际花园、 (略) (略) 、附外雅苑、东汇家园、大观堰生态公园、四川师大附中外国语学校、兴城嘉苑三期、比华利国际城二期。

本次调查 (略) 花果村7组住宅及配套设施项目通过历史卫星影像可追溯至2000年,根据历史影像图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村宅基地、部分耕地,到2010年已经#续拆除完毕。2010年到2022年主要为空闲地,应空置时间长,其中部分生长为林地,部分草地,部分农民捡种。2022年至2023年为单位项目部,2024年至今为空地和农田,历史和现状均不存在工业生产和规模化养殖。

通过现场踏勘,地块现状为空地,踏勘期间在地块内未发现工矿企业、规模化养殖场、有毒有害物质储存 (略) 等污染源;没有发现存在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填埋等现象;没有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表面析出以及其他可识别的环境污染状况。

相邻地块未发现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如罐、槽泄漏以及废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未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表面析出以及其他可识别的环境污染状况。

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为公园与绿地、耕地、林地、地表水体、教育用地、商业用地、道路用地、住宅等,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历史及现状不存在重点监管企业或重污染企业。

根据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一般工业企业,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及填埋,不涉及工业废水排放污染,现场无明显污染迹象,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等情形。因此,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用地要求,可以不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经调查,“报告”编制目的明确, (略) 线合理,内容较全面,格式规范,结论总体可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程序与方法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报告”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开展了第一阶段调查工作,调查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对该地块造成污染,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的需求,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同意通过评审,报告修改完善符合要求后,可上报备案。报告修改完善并经专家确认后,可作为该地块下一步管理工作的依据。

四、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杨工:#

,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 47号)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环境保护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和《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规定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及其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适用。根据部长信箱中《关于农用地变更用途是否需要做土壤污染检测问题的回复》中关于“非污染和疑似污染的农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设施的,是否需要开展土壤污染检测”,环保部明确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中规定的地块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开展工作,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花果村7组住宅及配套设施项目

二、项目地址: (略) (略) 狮子山街道花果村7组

三、基本情况

(略) 花果村7组住宅及配套设施项目(以下简称“地块或该地块”) (略) (略) 狮子山街道花果村7组,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4.#°北纬30.#°,占地面积9886.88㎡(14.83亩),地块北至公园绿 (略) , (略) ,西至空 (略) 锦绣大道段,东至成绵 (略) ,该地块周边500米范围内主要有中建锦江、双发东城印象、大观苑二期、航天立交大观充电站、大 (略) 、成绵乐客运专线、锦江国际花园、 (略) (略) 、附外雅苑、东汇家园、大观堰生态公园、四川师大附中外国语学校、兴城嘉苑三期、比华利国际城二期。

本次调查 (略) 花果村7组住宅及配套设施项目通过历史卫星影像可追溯至2000年,根据历史影像图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村宅基地、部分耕地,到2010年已经#续拆除完毕。2010年到2022年主要为空闲地,应空置时间长,其中部分生长为林地,部分草地,部分农民捡种。2022年至2023年为单位项目部,2024年至今为空地和农田,历史和现状均不存在工业生产和规模化养殖。

通过现场踏勘,地块现状为空地,踏勘期间在地块内未发现工矿企业、规模化养殖场、有毒有害物质储存 (略) 等污染源;没有发现存在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填埋等现象;没有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表面析出以及其他可识别的环境污染状况。

相邻地块未发现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如罐、槽泄漏以及废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未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表面析出以及其他可识别的环境污染状况。

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为公园与绿地、耕地、林地、地表水体、教育用地、商业用地、道路用地、住宅等,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历史及现状不存在重点监管企业或重污染企业。

根据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一般工业企业,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及填埋,不涉及工业废水排放污染,现场无明显污染迹象,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等情形。因此,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用地要求,可以不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经调查,“报告”编制目的明确, (略) 线合理,内容较全面,格式规范,结论总体可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程序与方法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报告”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开展了第一阶段调查工作,调查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对该地块造成污染,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的需求,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同意通过评审,报告修改完善符合要求后,可上报备案。报告修改完善并经专家确认后,可作为该地块下一步管理工作的依据。

四、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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