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六十八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公示
《第四师六十八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公示
《第四师六十八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公示
为落实第四师六十八团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高团场规划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 (略) 健康、有序地进行改造、开发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有关要求,第四师六十八团组织编制了《第四师六十八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现将该成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规划范围为六十八团城镇开发边界划定 (略) 域,总面积150.53公顷,包含 (略) 和5连的 (略) 。
(略) :六十八团 (略) 范围北至绰霍尔河,南到稻作文化展览馆,东至新建保障性 (略) ,西到武装部,规划面积114.10公顷。
(略) :规划面积36.42公顷。
二、规划传导严格落实《第四师六十八团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要求, (略) 内城镇开发边界150.53公顷,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无生态保护红线、无洪涝风险控制线、无历史文化保护线、无矿产资源控制线。
三、规模服务人口:0.(略)人。
用地规模:项目用地总面积150.53公顷,其中居住用地面积27.94公顷,占总用地的27.9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25.28公顷,占总用地的16.80%,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16.25公顷,占总用地的10.80%,工矿用地面积35.01公顷,占总用地的23.26%,交通运输用地面积18.86公顷,占总用地的12.53%,公用设施用地面积0.99公顷,占总用地的0.6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1.31公顷,占总用地的7.51%,特殊用地面积0.76公顷,占总用地的0.51%。
规划单元:依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划分1个城镇单元和 (略) 单元。城镇单元以居住、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为主,园区单元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为主。
四、公共服务设施(一)教育设施
规划保留现状中小学及幼儿园,提升教育水平。建立连队与 (略) (略) ,满足连队上学需求。
(二)文化设施
规划改扩建文化活动中心与党建活动中心。
(三)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新建六十八 (略) ,未来承接医疗卫生服务。 (略) 生活圈 (略) 卫生服务站。
(四)社会福利设施
规划续建 (略) (略) 。
五、蓝绿空间规划形成“一带一轴多点”的空间结构。
公园绿地:规划公园绿地面积10.20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1.33平方米/人。规划保留伊香公园,在 (略) 西侧以及北侧新建 (略) 公园。
防护绿地:规划防护绿地面积0.87公顷。在环卫用地等周边保留或新建防护绿地。
六、综合交通规划形成“两横、四纵” (略) 结构,“两横” (略) (略) ,“四纵” (略) 、 (略) 、 (略) (略) 。
公示时间自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28日,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于2024年10月28日前反馈,反馈方式如下:
1.来函至第四师68团;
2.*@*q.com;
3.联系电话:(略)。
《第四师六十八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公示
为落实第四师六十八团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高团场规划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 (略) 健康、有序地进行改造、开发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有关要求,第四师六十八团组织编制了《第四师六十八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现将该成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规划范围为六十八团城镇开发边界划定 (略) 域,总面积150.53公顷,包含 (略) 和5连的 (略) 。
(略) :六十八团 (略) 范围北至绰霍尔河,南到稻作文化展览馆,东至新建保障性 (略) ,西到武装部,规划面积114.10公顷。
(略) :规划面积36.42公顷。
二、规划传导严格落实《第四师六十八团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要求, (略) 内城镇开发边界150.53公顷,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无生态保护红线、无洪涝风险控制线、无历史文化保护线、无矿产资源控制线。
三、规模服务人口:0.(略)人。
用地规模:项目用地总面积150.53公顷,其中居住用地面积27.94公顷,占总用地的27.9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25.28公顷,占总用地的16.80%,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16.25公顷,占总用地的10.80%,工矿用地面积35.01公顷,占总用地的23.26%,交通运输用地面积18.86公顷,占总用地的12.53%,公用设施用地面积0.99公顷,占总用地的0.6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1.31公顷,占总用地的7.51%,特殊用地面积0.76公顷,占总用地的0.51%。
规划单元:依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划分1个城镇单元和 (略) 单元。城镇单元以居住、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为主,园区单元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为主。
四、公共服务设施(一)教育设施
规划保留现状中小学及幼儿园,提升教育水平。建立连队与 (略) (略) ,满足连队上学需求。
(二)文化设施
规划改扩建文化活动中心与党建活动中心。
(三)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新建六十八 (略) ,未来承接医疗卫生服务。 (略) 生活圈 (略) 卫生服务站。
(四)社会福利设施
规划续建 (略) (略) 。
五、蓝绿空间规划形成“一带一轴多点”的空间结构。
公园绿地:规划公园绿地面积10.20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1.33平方米/人。规划保留伊香公园,在 (略) 西侧以及北侧新建 (略) 公园。
防护绿地:规划防护绿地面积0.87公顷。在环卫用地等周边保留或新建防护绿地。
六、综合交通规划形成“两横、四纵” (略) 结构,“两横” (略) (略) ,“四纵” (略) 、 (略) 、 (略) (略) 。
公示时间自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28日,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于2024年10月28日前反馈,反馈方式如下:
1.来函至第四师68团;
2.*@*q.com;
3.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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