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7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2024年9月27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8日至2024年10月10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贺 (略) 新建锅炉项目 | 宁夏 (略) 贺兰县宁夏贺兰 (略) | 贺 (略) | 众旺达(宁夏) (略) | 项目位于贺兰县宁夏贺兰 (略) ,项目地理位置坐标:E106°19′1.386″,N38°31′37.670″。本项目建设一台2吨的天然气锅炉为热水洗涤、熨烫等工序提供蒸汽,占地38.5m2,主要包括安装1台2t/h天然气锅炉及其配套系统和一套软化水制备系统。项目总投资(略)元。 |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治“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本项目新建1台2.0t/h天燃气锅炉,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年运行时间为2640h,年总耗气量为25.(略)m3/a。废气通过1根8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的浓度限值要求,NOX排放浓度满足《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限值要求。 3.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和软水制备系统排水。本项目锅炉排水及软水制备系统排水 (略) 管网的COD浓度为93.56mg/L,TDS浓度为1250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略)-2015)A级标准要求。项 (略) 域位于联合水 (略) 理厂纳污范围内,联合水 (略) 理 (略) 理规 (略) 理污水(略)m3/d, (略) 理污水规模4.(略)m3/d,工艺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A2O+二沉池+三 (略) 理”,本项目运营期废水排放量为0.36m3/d(118.8m3/a),废水排放量极少, (略) 理 (略) 理量0.(略)m3/d可以满足本项 (略) 理需求,因此,本项目废水进入联合水 (略) 理厂是可行的。 4.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锅炉、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项目通过选用围墙降噪、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5.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本项目软水制备系统的离子交换树脂每3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为0.75t,经折算每年产生量为0.25t/a。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废,由更换单 (略) 理, (略) 内暂存。 |
贺兰县审批 (略)
2024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8日至2024年10月10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贺 (略) 新建锅炉项目 | 宁夏 (略) 贺兰县宁夏贺兰 (略) | 贺 (略) | 众旺达(宁夏) (略) | 项目位于贺兰县宁夏贺兰 (略) ,项目地理位置坐标:E106°19′1.386″,N38°31′37.670″。本项目建设一台2吨的天然气锅炉为热水洗涤、熨烫等工序提供蒸汽,占地38.5m2,主要包括安装1台2t/h天然气锅炉及其配套系统和一套软化水制备系统。项目总投资(略)元。 |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治“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本项目新建1台2.0t/h天燃气锅炉,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年运行时间为2640h,年总耗气量为25.(略)m3/a。废气通过1根8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的浓度限值要求,NOX排放浓度满足《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限值要求。 3.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和软水制备系统排水。本项目锅炉排水及软水制备系统排水 (略) 管网的COD浓度为93.56mg/L,TDS浓度为1250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略)-2015)A级标准要求。项 (略) 域位于联合水 (略) 理厂纳污范围内,联合水 (略) 理 (略) 理规 (略) 理污水(略)m3/d, (略) 理污水规模4.(略)m3/d,工艺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A2O+二沉池+三 (略) 理”,本项目运营期废水排放量为0.36m3/d(118.8m3/a),废水排放量极少, (略) 理 (略) 理量0.(略)m3/d可以满足本项 (略) 理需求,因此,本项目废水进入联合水 (略) 理厂是可行的。 4.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锅炉、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项目通过选用围墙降噪、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5.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本项目软水制备系统的离子交换树脂每3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为0.75t,经折算每年产生量为0.25t/a。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废,由更换单 (略) 理, (略) 内暂存。 |
贺兰县审批 (略)
2024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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