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口畲族乡“十三五”期间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霍口畲族乡“十三五”期间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乡防震减灾应急安置能力,减轻灾害影响,增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能力,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 (略)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8〕19 号)《罗源县“十三五”期间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罗政办〔2018〕57号)精神,现结合我乡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要求

  (一)建设任务

  “十三五”期间,我乡建成 1 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有效面积大于 2000 平方米,建设标准不低于Ⅲ类国家地震避难所标准。

  (二)建设标准

  根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地及设施》(#)国家标准,Ⅲ类地震避难场所基本设施配置包括:救灾帐篷、简易活动房屋,应急供水设施,应急供电设施,应急排污系统,应急厕所,应急垃圾储运设施,应急通道,应急标志,具备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功能等。

  1.应 (略) (救灾帐篷、简易活动房屋)要不少于10顶规格为12㎡的救灾帐篷可放置民政仓库。

  2.应急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要具备应急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功能( (略) 签订协议)。

  3.应急供水设施应具备2个以 (略) ,每处不少于8个水龙头; 每处场地必需具备2种以上供水设施,可选择设 (略) ,供水车、蓄水池、水井、机井或采取其他方式供水。

  4.应急供电设施要求具备2种以上供电方式(应急照明设置和柴油发电机组供电)。

  5.应急厕所、应急排污设施要求具备2个以上厕所,满足应急生活需要和避免造成环境污染的排放管线、简 (略) 理设施,应尽可能 (略) 政排污管道,并配备一定 (略) 理设备。

  6.应急垃圾储运设施要求设置满足应急生活需要的垃圾、废弃物分类储运设施,利用现有场地和周边行政村原有的垃圾储运设施, (略) 签订协议。

  7.应急标志要求设立相关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标志牌。标志牌设置内容包括四大类:应急避难场所标志牌、应急避难场 (略) 指示牌、应急避难 (略) 指示牌、应急避难场所内功能指示牌。

  8.基本信息公布要求建立应急避难场所数据库, (略) 站上公布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详细场地、场址选择、面积、可容纳人员及平面示意图等,便于民众查阅。

  (三)选址原则和要求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选址在霍口中心小学,有效面积大于 2000 平方米;避难场所的建筑应根据 GB# 确定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重点设防类;抗震设计应符合 GB# 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加固改造;避难场所的规划设计应与各类抗震防灾专项规划及相关规划相衔接,与绿地、学校、地面停车场等建设相结合;结合已建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统筹考虑。

  二、日常维护管理

  避难场所应按国家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管理指南》(#)、福建省地方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要求》(DB35/T1488-2015)进行日常运行管理。

  (一)启用预案的制定和制度建设

  负 (略) 内避难场所启用预案制定与发布、组织宣传演练等。避难场所启用预案内容应包括:组织机构与职责、相关单位职责分工、应急避难结束条件、日常管理要求等。避难场所应设立如下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定期维护及检查制度;设施设备使用情况登记备案制度;避难场所与供水、供电、供气等相关部门、单位的运行协作联动保障制度;避难场所管理人员职责和避难人员守则等制度。乡地震办建立避难场所巡查制度, (略) 内避难场所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场所管理制度、协调机制与职责分工;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情况;场所的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相关经费落实情况;场所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情况;开展应急演练的情况等。

  (二)应急物资储备

  应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应急物资包括基本生活物资、基本医药物资和疏散安置用具;或与避难场所周边商场、超市、药店、卫生医疗机构等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物资储存、供应的工作职责及流程。做好避难场所内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三)宣传演练

   (略) 络、电视、广播、讲座、培训、宣传册等, (略) 内社会公众公布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位置、设施、功能等信息;开展疏散安置知识的宣传与教育;组织有关负责人、志愿者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疏散安置演练。

  (四)建立完善数据库

  乡地震办负责我乡1 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资料存档和数据库建立工作,并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基本参数信息报县地震办。同时, (略) 站公 (略) 内避难场所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详细地址、面积、可容纳人员及平面示意图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霍口乡政府作为避难场所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协调,落实建设任务,2018 年底完成建设任务。乡地震办负责全乡地震避难场所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规划站负责指导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工作;财政所依据建设类型审核建设和日常维护费用;民政办负责避难场所启动后灾民安置的物资调拨和供应工作;电力部门负责避险场所供电设施建设、维护;水务部门负责供水设施建设、维护。综治、计生、防汛、消防、食安等有关办公室各司其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增强资金保障

  应将所辖避难场所的建设、改造提升及日常运行、维护、宣传演练等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年度实施计划,合理测算资金,切实保障避难场所的建设及正常运行。

  (三)落实工作人员

  在 2018 年 3 月 16 日设 (略) 负责地震避难场所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联系人及联系方式;3月20日制定建设和管理方案工作安排。从2018年开始,建立逐季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乡防震减灾应急安置能力,减轻灾害影响,增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能力,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 (略)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8〕19 号)《罗源县“十三五”期间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罗政办〔2018〕57号)精神,现结合我乡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要求

  (一)建设任务

  “十三五”期间,我乡建成 1 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有效面积大于 2000 平方米,建设标准不低于Ⅲ类国家地震避难所标准。

  (二)建设标准

  根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地及设施》(#)国家标准,Ⅲ类地震避难场所基本设施配置包括:救灾帐篷、简易活动房屋,应急供水设施,应急供电设施,应急排污系统,应急厕所,应急垃圾储运设施,应急通道,应急标志,具备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功能等。

  1.应 (略) (救灾帐篷、简易活动房屋)要不少于10顶规格为12㎡的救灾帐篷可放置民政仓库。

  2.应急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要具备应急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功能( (略) 签订协议)。

  3.应急供水设施应具备2个以 (略) ,每处不少于8个水龙头; 每处场地必需具备2种以上供水设施,可选择设 (略) ,供水车、蓄水池、水井、机井或采取其他方式供水。

  4.应急供电设施要求具备2种以上供电方式(应急照明设置和柴油发电机组供电)。

  5.应急厕所、应急排污设施要求具备2个以上厕所,满足应急生活需要和避免造成环境污染的排放管线、简 (略) 理设施,应尽可能 (略) 政排污管道,并配备一定 (略) 理设备。

  6.应急垃圾储运设施要求设置满足应急生活需要的垃圾、废弃物分类储运设施,利用现有场地和周边行政村原有的垃圾储运设施, (略) 签订协议。

  7.应急标志要求设立相关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标志牌。标志牌设置内容包括四大类:应急避难场所标志牌、应急避难场 (略) 指示牌、应急避难 (略) 指示牌、应急避难场所内功能指示牌。

  8.基本信息公布要求建立应急避难场所数据库, (略) 站上公布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详细场地、场址选择、面积、可容纳人员及平面示意图等,便于民众查阅。

  (三)选址原则和要求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选址在霍口中心小学,有效面积大于 2000 平方米;避难场所的建筑应根据 GB# 确定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重点设防类;抗震设计应符合 GB# 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加固改造;避难场所的规划设计应与各类抗震防灾专项规划及相关规划相衔接,与绿地、学校、地面停车场等建设相结合;结合已建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统筹考虑。

  二、日常维护管理

  避难场所应按国家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管理指南》(#)、福建省地方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要求》(DB35/T1488-2015)进行日常运行管理。

  (一)启用预案的制定和制度建设

  负 (略) 内避难场所启用预案制定与发布、组织宣传演练等。避难场所启用预案内容应包括:组织机构与职责、相关单位职责分工、应急避难结束条件、日常管理要求等。避难场所应设立如下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定期维护及检查制度;设施设备使用情况登记备案制度;避难场所与供水、供电、供气等相关部门、单位的运行协作联动保障制度;避难场所管理人员职责和避难人员守则等制度。乡地震办建立避难场所巡查制度, (略) 内避难场所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场所管理制度、协调机制与职责分工;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情况;场所的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相关经费落实情况;场所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情况;开展应急演练的情况等。

  (二)应急物资储备

  应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应急物资包括基本生活物资、基本医药物资和疏散安置用具;或与避难场所周边商场、超市、药店、卫生医疗机构等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物资储存、供应的工作职责及流程。做好避难场所内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三)宣传演练

   (略) 络、电视、广播、讲座、培训、宣传册等, (略) 内社会公众公布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位置、设施、功能等信息;开展疏散安置知识的宣传与教育;组织有关负责人、志愿者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疏散安置演练。

  (四)建立完善数据库

  乡地震办负责我乡1 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资料存档和数据库建立工作,并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基本参数信息报县地震办。同时, (略) 站公 (略) 内避难场所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详细地址、面积、可容纳人员及平面示意图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霍口乡政府作为避难场所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协调,落实建设任务,2018 年底完成建设任务。乡地震办负责全乡地震避难场所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规划站负责指导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工作;财政所依据建设类型审核建设和日常维护费用;民政办负责避难场所启动后灾民安置的物资调拨和供应工作;电力部门负责避险场所供电设施建设、维护;水务部门负责供水设施建设、维护。综治、计生、防汛、消防、食安等有关办公室各司其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增强资金保障

  应将所辖避难场所的建设、改造提升及日常运行、维护、宣传演练等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年度实施计划,合理测算资金,切实保障避难场所的建设及正常运行。

  (三)落实工作人员

  在 2018 年 3 月 16 日设 (略) 负责地震避难场所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联系人及联系方式;3月20日制定建设和管理方案工作安排。从2018年开始,建立逐季考核制度。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