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度平桂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广西黄金珠宝产业园平桂区扶贫创业园标准厂房折股量化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1年度平桂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广西黄金珠宝产业园平桂区扶贫创业园标准厂房折股量化方案》的通知
西湾街 (略) 、鹅塘镇人民政府、 (略) (略) 、 (略) :
《2021年 (略)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广西黄金珠宝产业园( (略) 扶贫创业园)标准厂房折股量化方案》 (略) (略) 二届党委常委会第2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 (略)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广西黄金珠宝产业园( (略) 扶贫创业园)标准厂房折股量化方案
为深入贯彻易地扶贫搬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 (略)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切实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产收益项目分配管理,根据《财政部、农业部、 (略) 扶贫办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52号)、《广西壮 (略) 财政厅、农业厅、扶贫办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桂财农〔2017〕182号)、《广西壮 (略)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组织部关于印发广西壮 (略) 财政支农资金折股量化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财农〔2020〕54号)和《 (略) (略)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略) 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贺平扶领办发〔2020〕9号)等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略) 有关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以农村低收入人口和 (略) 、欠 (略) 为帮扶重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 (略) 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稳步推进。 (略) 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稳妥推进资产收益扶贫,不片面追求规模和覆盖面。
(二)依法折股,量化受益。根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的评估,原始本金涉及的资金不参与量化分配,可作为本金滚动投资,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资产收益按扣除运营成本及提留公积金10%后,量化资产收益, (略) (集体):搬迁对象(个人)=1:1的比例进行分配。
(三)产业为本,注重实效。 (略) 主导产业开展资产收益扶贫,选准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对贫困群众辐射带动强的产业,带动贫困群众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四)加强引导,强化风控。确定资产收益扶贫实施主体,考虑 (略) 场平均投资回报率,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兼顾各方利益。要加强风险管控,防止系统性风险。
(五)完善制度,规范运行。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调动社会资本的参与积极性。建立协调顺畅、监督有力的项目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作用。健全监管制度体系,确保资产收益扶贫规范运行。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坚持“谁主管谁督促指导,谁实施谁登记移交,谁所有谁管理维护”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成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产收益折股量化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如下:
区易地安置中 (略) 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配合财政、乡村振兴部门科学评估入股资产,会同法制部门制定若干股权合同范本。指导西湾街道、鹅塘镇人民政府、 (略) 、厦岛 (略) 实施股权量化方案,共同商定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做好股权合同的签订。做好项目跟踪管理,协助财政部门做好绩效考评工作。牵头会同西湾街道、鹅塘镇人民政府、 (略) 、厦岛 (略) 完善项目的退出机制,合理确定项目持续时间,明确规 (略) 置方式,指导西湾街道办、鹅塘镇人民政府、 (略) 、厦岛 (略) 对受益对象开展跟踪监测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区委组织部(壮大办)抓好搬迁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组织谋划、管理协调、资产收益使用的指导和监管, (略) 理好资产收益扶贫与发展壮大搬迁点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关系,加强对“两委”干部培训和管理,确保搬迁点在资产收益扶贫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略) 负责统筹安排和拨付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负责会同项目主管部门、乡村振兴等部门根据项目性质和资产类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地评估确定入股资产的价值和折股比例,确保资产的安全。负 (略) 易地安置中心、 (略) 等部门制定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实施细则,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指导评估资产价值。联合乡村振兴、审计部门开展日常检查、资金监管、风险防控和绩效考评等工作。
区 (略) 负责核实受益建档立卡搬迁户信息。做好政策宣传,跟踪监控项目实施情况,与项目主管部门共同抓好项目管理工作,督促实施主体落实财务信息公开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 (略) 易地安置中心、 (略) 做好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
(略) 负责监督和指导项目收益中帮扶救困基金和临时救助资金的使用。
(略) 负责有计划组织开展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
(略) 、 (略) 、 (略) (略) 易地安置中心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负责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工作。
(略) 对本实施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配合制定股权合同范本,完成领导小组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西湾街道、鹅塘镇人民政府 负责指导、监督 (略) 、厦岛 (略) 折股量化方案的实施,收益(资)金使用的把关审核,严格落实集 (略) 置和使用应履行的程序,管控舆情。
(略) 、厦岛 (略) 负责参与制定和实施股权量化方案,具体负责村(社区)集体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组织及管理工作,制定和执行项目管理部门、受益群众共同认可的收益使用方案,主导股权合同签订,严格落实集 (略) 置所需的程序。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完善项目退出机制,合理确定项目持续时间,明确规 (略) 置方式。加大对搬迁户的政策解释和正向引导,及时掌握和管控舆情,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四、实施内容
(一)项目名称:扶贫移民搬迁后续扶持黄金珠宝产业园后续扶持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
(二)资金来源:扶贫移民搬迁后续扶持专项资金
(三)承接主体: (略) (略)
(四)入股方式:购买黄金珠宝产业园( (略) 扶贫创业园标准厂房)
(五)购买的资产详情及委托经营管理收益
1.购买范围:广西黄金珠宝产业园( (略) 扶贫创业园)标准厂房一期5#、6#厂房,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楼栋 | 楼层 | 面积(㎡) | 销售价格(元/㎡) | 总价(元) | 产权期 | 备注 |
5# | 1F | 9920.22 | 5800.00 | *.00 | 50年 | |
2F | ||||||
3F | ||||||
4F | 7540.66 | 5000.00 | *.00 | 50年 | ||
5F | ||||||
6# | 2F(209、210) | 631.884 | 6050.00 | *.00 | 50年 | |
3F(310) | 161.03 | 5800.00 | *.00 | 50年 | ||
合计 | *.794 | *.00 | 50年 |
2.委托经营管理收益:持股人将所购买的厂 (略) (略) (以下简称“平顺公司”)经营管理, (略) 给予持股人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乘以房款总价*亿元的经营收益(不再收取其他运营管理费)。
(六)项目受益对象及股权原始份额
本项目原始 (略) 集体股和搬迁对象个人股两种。社区集体股按管理服务总搬迁人数1倍计算。搬迁对象个人股按人计算,每人1股,份额以搬迁审批时的人口为基数。
1.社区集体股原始股份额:*股,持有人 (略) 西湾街道 (略) (含鹅塘镇厦岛 (略) 1658集体股在内);
2.搬迁对象个人股原始股总份额:*股,持有人 (略) 文华家园安置点、鹅塘镇厦岛安置点“十三五期间”搬迁对象(以2015年底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人为原始基数),每人1股。
3.因厦岛 (略) (平桂)没有合法登记主体,以及为了方便个人股的登记工作,所以所有的集体股和个人股统一登记在 (略) 。
(七)股权的限制
本股权为公益性股权,目的在于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增加安 (略) 集体收入和搬迁对象财产性收益,因此本股权限制交易;搬迁户家庭中个人股持有人自然减员的,所持股份自动划归集体所有。
(八)项目收益的使用
项目运营收益,按年度结算按股份分红,原则上在每年第一季度末完成。项目收益使用原则如下:
(1)社区集体股收益,可用于再生产,也可以 (略) 公共事业支出、社区服务、集体事业发展、公益项目建设、困难群众优抚等公益事业方面。另外厦岛安 (略) 集体股收益可用于物业管理费用支出、安置点周边安全防护设施修建等;
(2)提留搬迁对象个人股收益作为公积金和帮扶救困基金,用于困难搬迁户申请临时救助工作和公益项目、活动和公益事业支出等。
(九)项目运营的监督管理
本方案下的项目投资和运营管理, (略) 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以下简称“区易安中心”)代 (略) 人民政府进行监督管理。
区易安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安 (略) 管理运营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确保安 (略) 集体和搬迁对象双受益,并建立项目资金“熔断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安 (略) 集体在开展项目决策、受 (略) 置时,应确保民主管理和程序合法合规,并征得项目监管部门同意,并在其监管之下进行。
搬迁 (略) 壮大办、财政、审计、乡村振兴、人社、民政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西湾街道办和鹅塘镇人民政府有权对项目运营管理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建议,社区应当收集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社会监督情况。
(十)退出机制。
入股协议中应明确,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 (略) 、厦岛 (略) ,村集体有权退出合作,损失由经营主体承担。退出时,也应由集体经“四议两公开”程序通过后实施:
1.经营主体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2.经营主体投资进度缓慢或经营策略发生重大变动,不能按约定完成预定目标;
3.经营主体出现持续经营亏损或面临较大经营困难,无法保障集体和搬迁对象收益;
4.经营主体故意伪造或提供虚假文件、证明,财务报表等;
5.其他约定需退出的情形。
(略) 、厦岛 (略) 与经营主体通过协商,确定具体退出方式,包括:
1.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退出;
2.由经营主体利用自有资金购买村集体持有股份的方式退出;
3.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退出。
收回的入股资金及资产,作为 (略) 、厦岛 (略) 经济发展资金及资产,由集体按规定实施其他产业项目,或重新选择入股合作的经营主体。
五、实施程序
(一)开展宣传动员。西湾街 (略) 、鹅塘镇人民政府、 (略) 、厦岛 (略) 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资产收益分配的政策宣传,把财政资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建设目的、项目投资、资金来源、股权量化方式、收益分配等内容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引导搬迁对象主动参与。
(二)入股程序。1. (略) 、厦岛安置点通过“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程序,确定折股量化方案,并向所在西湾街道办和鹅塘镇人民政府提出审核申请。2.乡镇(街道)政 (略) 易地安置中心对方案进行审查核实,按照要求进行公示无异议后, (略) 人民政府审定。3.折股量化 (略) 政府批复后,牵头部门与承接主体依法签订入股协议,明确入股金额及形式、占股比例、资金用途及拨付条件、收益分配方式、产业带贫机制、合作期限、退出机制、违规责任及其他各方权利义务等。
(三)收益的合理分配和使用程序。 (略) 西湾街道 (略) 、 (略) 鹅塘镇厦岛 (略) 研究提出各自年度收益分配使用方案(包括分配范围、分配金额、分配项目及占比、使用方向等),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研究审定后,书面报告乡镇政府(街 (略) )。乡镇政府(街 (略) )组织易安中心、财政、审计、民政等相关部门根据资产收益情况, (略) 按程序完善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然 (略) 将收益分配方案提请成员(或代表)大会讨论、表决,形成书面决议。 (略) 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方案公示无异议后,制作收益分配表,由股权户代表和相关受益人签字确认后, (略) 按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程序开支,并报乡镇政府(街 (略) )备案。乡镇(街道)及时汇总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及收益分配情况,报区易安、组织、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备案。
(四)加强档案管理。实施主体做好全过程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加强记名股权凭证的管理,建立股权台账和股权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向成员(代表)大会报告股权转让及股额变动等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搬迁对象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是巩固搬迁人口稳定脱贫的有效途径。 (略)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产收益折股量化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自身的分工职责精心组织,强化领导,统筹安排,压实责任,扎实推进资产收益分配工作。
(二)完善制度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细化职责,积极探索建立资产收益分配的清产核资、股权认定、利润核实、收益分配、股权变更、清算退出、 (略) 置等制度体系,逐步形成科学有效、标准规范、便于操作的管理流程与模式。
(三)资产后续管理。把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纳入巩固脱贫成果成效考核重要内容,重点督查资产台账管理、资产主体责任落实、资产权益分配使用、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等内容。及时发现和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四)风险防控。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杜 (略) 域性、系统性风险。资产折股量化时,要采取民主决策、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确保资产公允计价。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股权合同(协议)中要明确实施主体作为项目经营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经营主体享有依法经营的自主权,承担项目经营风险,依法按约支付收益。搬迁户不承担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经营风险;同时还要明确入股资产的经营使用范围,禁止实施主体将入股资产作为抵押资产。
(五)加强监督指导。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监督和指导,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政策研究,做好工作谋划,狠抓工作落实,合力推进资产收益分配工作。根据实施的不同阶段,监督和指导的重点如下:
1.折股量化方案实施前: (略) 、 (略) 、 (略) 等工作部门一是要对所购买的资产价值进行核实、审计;二是查看来源资金的使用是否合法合规,三是要在方案制定过程中, (略) 股权量化方案的制定进行指导
2.折股量化方案实施中:有关乡镇(街道)、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等有关单位要对折股量化方案实施进行全程监督,查看在实施折股量化方案过程中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的程序操作实施。 (略) 、 (略) 要对项目收益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安全。区财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需独立或联合开展不定期抽查或组织第三方检查。
3.折股量化收益的使用:易安中心、财政、乡村振兴、有关乡镇(街道)等部门和单位要对折股量化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查看资金使用是否合情合理,是否满足使用程序和条件。折股量化收益资金要纳入扶贫资金监管,对截留、挤占、挪用收益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六)鼓励探索创新。各部门要紧密联系实际, (略) ,创新方法,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新模式。在不违反上级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凡有利于推动资产收益扶贫的方式方法,都可以积极大胆探索实践,并认真总结经验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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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西湾街 (略) 、鹅塘镇人民政府、 (略) (略) 、 (略) :
《2021年 (略)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广西黄金珠宝产业园( (略) 扶贫创业园)标准厂房折股量化方案》 (略) (略) 二届党委常委会第2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 (略)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广西黄金珠宝产业园( (略) 扶贫创业园)标准厂房折股量化方案
为深入贯彻易地扶贫搬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 (略)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切实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产收益项目分配管理,根据《财政部、农业部、 (略) 扶贫办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52号)、《广西壮 (略) 财政厅、农业厅、扶贫办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桂财农〔2017〕182号)、《广西壮 (略)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组织部关于印发广西壮 (略) 财政支农资金折股量化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财农〔2020〕54号)和《 (略) (略)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略) 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贺平扶领办发〔2020〕9号)等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略) 有关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以农村低收入人口和 (略) 、欠 (略) 为帮扶重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 (略) 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稳步推进。 (略) 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稳妥推进资产收益扶贫,不片面追求规模和覆盖面。
(二)依法折股,量化受益。根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的评估,原始本金涉及的资金不参与量化分配,可作为本金滚动投资,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资产收益按扣除运营成本及提留公积金10%后,量化资产收益, (略) (集体):搬迁对象(个人)=1:1的比例进行分配。
(三)产业为本,注重实效。 (略) 主导产业开展资产收益扶贫,选准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对贫困群众辐射带动强的产业,带动贫困群众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四)加强引导,强化风控。确定资产收益扶贫实施主体,考虑 (略) 场平均投资回报率,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兼顾各方利益。要加强风险管控,防止系统性风险。
(五)完善制度,规范运行。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调动社会资本的参与积极性。建立协调顺畅、监督有力的项目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作用。健全监管制度体系,确保资产收益扶贫规范运行。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坚持“谁主管谁督促指导,谁实施谁登记移交,谁所有谁管理维护”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成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产收益折股量化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如下:
区易地安置中 (略) 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配合财政、乡村振兴部门科学评估入股资产,会同法制部门制定若干股权合同范本。指导西湾街道、鹅塘镇人民政府、 (略) 、厦岛 (略) 实施股权量化方案,共同商定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做好股权合同的签订。做好项目跟踪管理,协助财政部门做好绩效考评工作。牵头会同西湾街道、鹅塘镇人民政府、 (略) 、厦岛 (略) 完善项目的退出机制,合理确定项目持续时间,明确规 (略) 置方式,指导西湾街道办、鹅塘镇人民政府、 (略) 、厦岛 (略) 对受益对象开展跟踪监测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区委组织部(壮大办)抓好搬迁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组织谋划、管理协调、资产收益使用的指导和监管, (略) 理好资产收益扶贫与发展壮大搬迁点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关系,加强对“两委”干部培训和管理,确保搬迁点在资产收益扶贫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略) 负责统筹安排和拨付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负责会同项目主管部门、乡村振兴等部门根据项目性质和资产类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地评估确定入股资产的价值和折股比例,确保资产的安全。负 (略) 易地安置中心、 (略) 等部门制定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实施细则,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指导评估资产价值。联合乡村振兴、审计部门开展日常检查、资金监管、风险防控和绩效考评等工作。
区 (略) 负责核实受益建档立卡搬迁户信息。做好政策宣传,跟踪监控项目实施情况,与项目主管部门共同抓好项目管理工作,督促实施主体落实财务信息公开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 (略) 易地安置中心、 (略) 做好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
(略) 负责监督和指导项目收益中帮扶救困基金和临时救助资金的使用。
(略) 负责有计划组织开展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
(略) 、 (略) 、 (略) (略) 易地安置中心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负责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工作。
(略) 对本实施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配合制定股权合同范本,完成领导小组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西湾街道、鹅塘镇人民政府 负责指导、监督 (略) 、厦岛 (略) 折股量化方案的实施,收益(资)金使用的把关审核,严格落实集 (略) 置和使用应履行的程序,管控舆情。
(略) 、厦岛 (略) 负责参与制定和实施股权量化方案,具体负责村(社区)集体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组织及管理工作,制定和执行项目管理部门、受益群众共同认可的收益使用方案,主导股权合同签订,严格落实集 (略) 置所需的程序。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完善项目退出机制,合理确定项目持续时间,明确规 (略) 置方式。加大对搬迁户的政策解释和正向引导,及时掌握和管控舆情,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四、实施内容
(一)项目名称:扶贫移民搬迁后续扶持黄金珠宝产业园后续扶持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
(二)资金来源:扶贫移民搬迁后续扶持专项资金
(三)承接主体: (略) (略)
(四)入股方式:购买黄金珠宝产业园( (略) 扶贫创业园标准厂房)
(五)购买的资产详情及委托经营管理收益
1.购买范围:广西黄金珠宝产业园( (略) 扶贫创业园)标准厂房一期5#、6#厂房,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楼栋 | 楼层 | 面积(㎡) | 销售价格(元/㎡) | 总价(元) | 产权期 | 备注 |
5# | 1F | 9920.22 | 5800.00 | *.00 | 50年 | |
2F | ||||||
3F | ||||||
4F | 7540.66 | 5000.00 | *.00 | 50年 | ||
5F | ||||||
6# | 2F(209、210) | 631.884 | 6050.00 | *.00 | 50年 | |
3F(310) | 161.03 | 5800.00 | *.00 | 50年 | ||
合计 | *.794 | *.00 | 50年 |
2.委托经营管理收益:持股人将所购买的厂 (略) (略) (以下简称“平顺公司”)经营管理, (略) 给予持股人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乘以房款总价*亿元的经营收益(不再收取其他运营管理费)。
(六)项目受益对象及股权原始份额
本项目原始 (略) 集体股和搬迁对象个人股两种。社区集体股按管理服务总搬迁人数1倍计算。搬迁对象个人股按人计算,每人1股,份额以搬迁审批时的人口为基数。
1.社区集体股原始股份额:*股,持有人 (略) 西湾街道 (略) (含鹅塘镇厦岛 (略) 1658集体股在内);
2.搬迁对象个人股原始股总份额:*股,持有人 (略) 文华家园安置点、鹅塘镇厦岛安置点“十三五期间”搬迁对象(以2015年底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人为原始基数),每人1股。
3.因厦岛 (略) (平桂)没有合法登记主体,以及为了方便个人股的登记工作,所以所有的集体股和个人股统一登记在 (略) 。
(七)股权的限制
本股权为公益性股权,目的在于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增加安 (略) 集体收入和搬迁对象财产性收益,因此本股权限制交易;搬迁户家庭中个人股持有人自然减员的,所持股份自动划归集体所有。
(八)项目收益的使用
项目运营收益,按年度结算按股份分红,原则上在每年第一季度末完成。项目收益使用原则如下:
(1)社区集体股收益,可用于再生产,也可以 (略) 公共事业支出、社区服务、集体事业发展、公益项目建设、困难群众优抚等公益事业方面。另外厦岛安 (略) 集体股收益可用于物业管理费用支出、安置点周边安全防护设施修建等;
(2)提留搬迁对象个人股收益作为公积金和帮扶救困基金,用于困难搬迁户申请临时救助工作和公益项目、活动和公益事业支出等。
(九)项目运营的监督管理
本方案下的项目投资和运营管理, (略) 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以下简称“区易安中心”)代 (略) 人民政府进行监督管理。
区易安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安 (略) 管理运营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确保安 (略) 集体和搬迁对象双受益,并建立项目资金“熔断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安 (略) 集体在开展项目决策、受 (略) 置时,应确保民主管理和程序合法合规,并征得项目监管部门同意,并在其监管之下进行。
搬迁 (略) 壮大办、财政、审计、乡村振兴、人社、民政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西湾街道办和鹅塘镇人民政府有权对项目运营管理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建议,社区应当收集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社会监督情况。
(十)退出机制。
入股协议中应明确,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 (略) 、厦岛 (略) ,村集体有权退出合作,损失由经营主体承担。退出时,也应由集体经“四议两公开”程序通过后实施:
1.经营主体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2.经营主体投资进度缓慢或经营策略发生重大变动,不能按约定完成预定目标;
3.经营主体出现持续经营亏损或面临较大经营困难,无法保障集体和搬迁对象收益;
4.经营主体故意伪造或提供虚假文件、证明,财务报表等;
5.其他约定需退出的情形。
(略) 、厦岛 (略) 与经营主体通过协商,确定具体退出方式,包括:
1.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退出;
2.由经营主体利用自有资金购买村集体持有股份的方式退出;
3.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退出。
收回的入股资金及资产,作为 (略) 、厦岛 (略) 经济发展资金及资产,由集体按规定实施其他产业项目,或重新选择入股合作的经营主体。
五、实施程序
(一)开展宣传动员。西湾街 (略) 、鹅塘镇人民政府、 (略) 、厦岛 (略) 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资产收益分配的政策宣传,把财政资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建设目的、项目投资、资金来源、股权量化方式、收益分配等内容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引导搬迁对象主动参与。
(二)入股程序。1. (略) 、厦岛安置点通过“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程序,确定折股量化方案,并向所在西湾街道办和鹅塘镇人民政府提出审核申请。2.乡镇(街道)政 (略) 易地安置中心对方案进行审查核实,按照要求进行公示无异议后, (略) 人民政府审定。3.折股量化 (略) 政府批复后,牵头部门与承接主体依法签订入股协议,明确入股金额及形式、占股比例、资金用途及拨付条件、收益分配方式、产业带贫机制、合作期限、退出机制、违规责任及其他各方权利义务等。
(三)收益的合理分配和使用程序。 (略) 西湾街道 (略) 、 (略) 鹅塘镇厦岛 (略) 研究提出各自年度收益分配使用方案(包括分配范围、分配金额、分配项目及占比、使用方向等),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研究审定后,书面报告乡镇政府(街 (略) )。乡镇政府(街 (略) )组织易安中心、财政、审计、民政等相关部门根据资产收益情况, (略) 按程序完善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然 (略) 将收益分配方案提请成员(或代表)大会讨论、表决,形成书面决议。 (略) 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方案公示无异议后,制作收益分配表,由股权户代表和相关受益人签字确认后, (略) 按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程序开支,并报乡镇政府(街 (略) )备案。乡镇(街道)及时汇总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及收益分配情况,报区易安、组织、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备案。
(四)加强档案管理。实施主体做好全过程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加强记名股权凭证的管理,建立股权台账和股权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向成员(代表)大会报告股权转让及股额变动等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搬迁对象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是巩固搬迁人口稳定脱贫的有效途径。 (略)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产收益折股量化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自身的分工职责精心组织,强化领导,统筹安排,压实责任,扎实推进资产收益分配工作。
(二)完善制度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细化职责,积极探索建立资产收益分配的清产核资、股权认定、利润核实、收益分配、股权变更、清算退出、 (略) 置等制度体系,逐步形成科学有效、标准规范、便于操作的管理流程与模式。
(三)资产后续管理。把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纳入巩固脱贫成果成效考核重要内容,重点督查资产台账管理、资产主体责任落实、资产权益分配使用、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等内容。及时发现和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四)风险防控。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杜 (略) 域性、系统性风险。资产折股量化时,要采取民主决策、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确保资产公允计价。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股权合同(协议)中要明确实施主体作为项目经营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经营主体享有依法经营的自主权,承担项目经营风险,依法按约支付收益。搬迁户不承担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经营风险;同时还要明确入股资产的经营使用范围,禁止实施主体将入股资产作为抵押资产。
(五)加强监督指导。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监督和指导,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政策研究,做好工作谋划,狠抓工作落实,合力推进资产收益分配工作。根据实施的不同阶段,监督和指导的重点如下:
1.折股量化方案实施前: (略) 、 (略) 、 (略) 等工作部门一是要对所购买的资产价值进行核实、审计;二是查看来源资金的使用是否合法合规,三是要在方案制定过程中, (略) 股权量化方案的制定进行指导
2.折股量化方案实施中:有关乡镇(街道)、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等有关单位要对折股量化方案实施进行全程监督,查看在实施折股量化方案过程中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的程序操作实施。 (略) 、 (略) 要对项目收益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安全。区财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需独立或联合开展不定期抽查或组织第三方检查。
3.折股量化收益的使用:易安中心、财政、乡村振兴、有关乡镇(街道)等部门和单位要对折股量化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查看资金使用是否合情合理,是否满足使用程序和条件。折股量化收益资金要纳入扶贫资金监管,对截留、挤占、挪用收益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六)鼓励探索创新。各部门要紧密联系实际, (略) ,创新方法,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新模式。在不违反上级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凡有利于推动资产收益扶贫的方式方法,都可以积极大胆探索实践,并认真总结经验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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