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关于变更同济咸宁医院建设项目项目法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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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变更同济咸宁医院建设项目项目法人的批复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调整 (略) 建设项目建设主体的请示》(咸医字〔2024〕13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省发改委“项目按照襄阳模式建设”要求“由市卫健委作为建设主体履行政府主建责任”,你单位申请将项目法人由“ (略) (略) ”调整为“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经研究,我委同意将项目法人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代码:2207-*-04-01-*。

特此批复。该项目其他批复内容不变。

(此页无正文)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阮泽华
附件: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调整 (略) 建设项目建设主体的请示》(咸医字〔2024〕13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省发改委“项目按照襄阳模式建设”要求“由市卫健委作为建设主体履行政府主建责任”,你单位申请将项目法人由“ (略) (略) ”调整为“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经研究,我委同意将项目法人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代码:2207-*-04-01-*。

特此批复。该项目其他批复内容不变。

(此页无正文)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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