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医院本部动物实验室项目拟审查项目
朝阳医院本部动物实验室项目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中纺街3号1幢等5幢
公示时间:2024-10-10
受理时间:2024-09-2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项目实验操作台设置通风橱及生物安全柜,涉及挥发性试剂使用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排风系统收集,1幢1~2层实验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 (略) 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位于1幢4层楼顶);1幢4层ABSL-2实验室生物安全柜废气经活性炭吸 (略) 理, (略) 废气经活性炭+一体扰流喷淋设备(生物安全射流型)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位于1幢4层楼顶);3幢实验室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 (略) 理后,经1根7m高排气筒排放(DA005位于4幢2层楼顶);动物暂养间密闭,废气负压收集,1幢3层动物暂养间废气经1套活性炭+一体扰流喷淋设备(普通型)处理后,经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略) 部5层楼顶); 1幢4层动物暂养间废气经1套活性炭+一体扰流喷淋设备(普通型)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位于1幢4层楼顶)。废水:项目实验废液以及前两次实验器皿清洗废水作为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项目废水经化粪池 (略) 理设备次氯酸 (略) 理后,经市 (略) 最终 (略) (略) 高碑 (略) 理厂。噪声:实验室设备均位于房间内部,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排风风机安装减振基础、消声器。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未沾染化学试剂的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纯水制备设备的废滤芯,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 (略) 置。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联系人:梁雷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京瑞 (略)
审批部门: (略) (略) (略)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5 (略) (略)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略)
建设地点: (略) 中纺街3号1幢等5幢
公示时间:2024-10-10
受理时间:2024-09-2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项目实验操作台设置通风橱及生物安全柜,涉及挥发性试剂使用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排风系统收集,1幢1~2层实验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 (略) 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位于1幢4层楼顶);1幢4层ABSL-2实验室生物安全柜废气经活性炭吸 (略) 理, (略) 废气经活性炭+一体扰流喷淋设备(生物安全射流型)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位于1幢4层楼顶);3幢实验室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 (略) 理后,经1根7m高排气筒排放(DA005位于4幢2层楼顶);动物暂养间密闭,废气负压收集,1幢3层动物暂养间废气经1套活性炭+一体扰流喷淋设备(普通型)处理后,经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略) 部5层楼顶); 1幢4层动物暂养间废气经1套活性炭+一体扰流喷淋设备(普通型)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位于1幢4层楼顶)。废水:项目实验废液以及前两次实验器皿清洗废水作为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项目废水经化粪池 (略) 理设备次氯酸 (略) 理后,经市 (略) 最终 (略) (略) 高碑 (略) 理厂。噪声:实验室设备均位于房间内部,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排风风机安装减振基础、消声器。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未沾染化学试剂的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纯水制备设备的废滤芯,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 (略) 置。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联系人:梁雷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京瑞 (略)
审批部门: (略) (略) (略)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5 (略) (略)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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