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9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9月29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二楼31、32号生 (略) 窗口( (略) (略) 228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年产 #个电热锅、#套蒸笼、#个锅盖、#套底座、#个锅耳项目 | (略) (略) (略) 街 (略) 南 (略) 2791号 | 周村国铭电器厂(个体工商户) | 山东 (略) | 该项目占地面积6762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购置冲床、抛光机、砂光机、覆底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个电热锅、#套蒸笼、#个锅盖、#套底座、#个锅耳的生产规模。 | 1、本项目覆底,抛光、砂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由水帘防爆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注塑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由两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重 (略) 排放限值,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须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破碎工序采取密闭措施,加热工序产生的油雾经集气罩收集由油烟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中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VO (略) 内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2、本项目设备循环冷却水、水帘防爆除尘器用水循环使用,只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钎铝焊料稀释用水、拉伸液稀释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 (略) 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 (略) 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 (略) 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危险废物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 (略) 、一般污 (略) 等 (略) 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车间、化粪池、危废暂 (略) 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8、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 (略) 。 9、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 (略) 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故障、环保设施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二楼31、32号生 (略) 窗口( (略) (略) 228号)
联系电话: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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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年产 #个电热锅、#套蒸笼、#个锅盖、#套底座、#个锅耳项目 | (略) (略) (略) 街 (略) 南 (略) 2791号 | 周村国铭电器厂(个体工商户) | 山东 (略) | 该项目占地面积6762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购置冲床、抛光机、砂光机、覆底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个电热锅、#套蒸笼、#个锅盖、#套底座、#个锅耳的生产规模。 | 1、本项目覆底,抛光、砂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由水帘防爆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注塑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由两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重 (略) 排放限值,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须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破碎工序采取密闭措施,加热工序产生的油雾经集气罩收集由油烟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中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VO (略) 内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2、本项目设备循环冷却水、水帘防爆除尘器用水循环使用,只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钎铝焊料稀释用水、拉伸液稀释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 (略) 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 (略) 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 (略) 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危险废物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 (略) 、一般污 (略) 等 (略) 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车间、化粪池、危废暂 (略) 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8、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 (略) 。 9、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 (略) 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故障、环保设施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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