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连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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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秦连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关于秦连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遗失公告


  权利人秦连江因保管不善,将 (略) 渤海街 (略) 玫瑰园10号楼,地号:53-23-95,土地使用证号:敦国用(2011)第53-23-95-563号,土地分摊面积:72.19平方米,用途:仓储;使用权类型:出让;出让终止日期:2058年7月6日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4号修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请于该公示发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按程序予登记,因该证遗失所造成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秦连江负责。

  特此声明

   声明人:秦连江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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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人秦连江因保管不善,将 (略) 渤海街 (略) 玫瑰园10号楼,地号:53-23-95,土地使用证号:敦国用(2011)第53-23-95-563号,土地分摊面积:72.19平方米,用途:仓储;使用权类型:出让;出让终止日期:2058年7月6日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4号修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请于该公示发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按程序予登记,因该证遗失所造成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秦连江负责。

  特此声明

   声明人:秦连江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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