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52—49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52—49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
(52—49)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宁蒗彝族自 (略) ????????时间:2024年9月26日
反馈问题 | 河(湖)长制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
整改目标 | 不断压实各级河长制责任,建立健全各级河长巡河 反馈问题、各级各类督察发现反馈问题督办机制。 (略) 域内“四 乱” (略) 力度和整改力度,巩固整改成效,严防河湖“四乱” 问题反弹,及时整改整治发现“四乱”问题,实现河湖岸线“河畅 水清、岸绿景美”。 |
整改措施 | 整改措施一: (略) (河长办) (略) 域内“四乱” (略) 力度和整 改力度,巩固整改成效,严防河湖“四乱”问题反弹,发现“四乱” 问题及时推送职责部门整改整治。 整改措施二: (略) (河长办)负责压实各级河(湖)长工作责任,各 级河(湖)长切实履行“全面负责相应河湖的保护治理工作的具体 落实,负责推进河(湖)长制六大任务的落实,负责解决突出问题” 的职能职责。在各自所负责的河(湖)管理范围内,及 (略) 置 发现的河湖保护治理问题。 整改措施三: (略) (河长办)负责落实河道专管员,安排投入相应资 金,切实加大河湖日常管护。 整改措施四: (略) (河长办)负责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调动广大群众爱湖、护湖积极性,使湖泊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形成共识。 整改措施五: (略) (河长办)负责加大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强化流域环境监管执法,加大河湖岸线保护利用监督,加强涉水建设 项目的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管,严禁“未批先建、先建后批”等行为,推动逐步实现河湖“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
整改情况 | 整改情况:一是我县将全县56条河湖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县级河湖长,并配备25个相应的联系部门作为一级抓手协助县级河湖长开展工作;设置县级河湖长17名,乡(镇)、街 (略) 河湖长31人,分别由各乡镇、 (略) 党政主要领导担任乡级河湖长;村(社区)级河湖长68人,分别由各村委会、社区主要领导担任村级河湖长。截止目前全县三级河湖长应巡4068次,已巡河1965次,巡河率48%;其中县级河湖长应巡228次,已巡河226次,巡河率99%;乡镇级河湖长应巡720次,已巡河439次,巡河率61%;村级河湖长应巡3120次,已巡河1300次,巡河率42%。二是2021年以来水利部长江委、珠江委及云南省进驻暗访检查等反馈问题共计258个。其中:水利部长江委反馈问题210个,210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100%;珠江委反馈问题4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100%;云南省进驻暗访检查反馈问题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100%。2022年9月珠江委反馈疑似河湖“清四乱”8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省级审核。2023年长江委提交省水利厅卫星遥感疑似河湖四乱问题涉及我县485个;其中涉及妨碍河道行洪问题209个,涉及疑似河湖四乱问题276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工作,整改率100%。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宁蒗彝族自 (略) 责任人:石国华 联系人:沙东明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沙东明,0888-(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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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宁蒗彝族自 (略) ????????时间:2024年9月26日
反馈问题 | 河(湖)长制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
整改目标 | 不断压实各级河长制责任,建立健全各级河长巡河 反馈问题、各级各类督察发现反馈问题督办机制。 (略) 域内“四 乱” (略) 力度和整改力度,巩固整改成效,严防河湖“四乱” 问题反弹,及时整改整治发现“四乱”问题,实现河湖岸线“河畅 水清、岸绿景美”。 |
整改措施 | 整改措施一: (略) (河长办) (略) 域内“四乱” (略) 力度和整 改力度,巩固整改成效,严防河湖“四乱”问题反弹,发现“四乱” 问题及时推送职责部门整改整治。 整改措施二: (略) (河长办)负责压实各级河(湖)长工作责任,各 级河(湖)长切实履行“全面负责相应河湖的保护治理工作的具体 落实,负责推进河(湖)长制六大任务的落实,负责解决突出问题” 的职能职责。在各自所负责的河(湖)管理范围内,及 (略) 置 发现的河湖保护治理问题。 整改措施三: (略) (河长办)负责落实河道专管员,安排投入相应资 金,切实加大河湖日常管护。 整改措施四: (略) (河长办)负责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调动广大群众爱湖、护湖积极性,使湖泊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形成共识。 整改措施五: (略) (河长办)负责加大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强化流域环境监管执法,加大河湖岸线保护利用监督,加强涉水建设 项目的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管,严禁“未批先建、先建后批”等行为,推动逐步实现河湖“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
整改情况 | 整改情况:一是我县将全县56条河湖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县级河湖长,并配备25个相应的联系部门作为一级抓手协助县级河湖长开展工作;设置县级河湖长17名,乡(镇)、街 (略) 河湖长31人,分别由各乡镇、 (略) 党政主要领导担任乡级河湖长;村(社区)级河湖长68人,分别由各村委会、社区主要领导担任村级河湖长。截止目前全县三级河湖长应巡4068次,已巡河1965次,巡河率48%;其中县级河湖长应巡228次,已巡河226次,巡河率99%;乡镇级河湖长应巡720次,已巡河439次,巡河率61%;村级河湖长应巡3120次,已巡河1300次,巡河率42%。二是2021年以来水利部长江委、珠江委及云南省进驻暗访检查等反馈问题共计258个。其中:水利部长江委反馈问题210个,210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100%;珠江委反馈问题4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100%;云南省进驻暗访检查反馈问题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100%。2022年9月珠江委反馈疑似河湖“清四乱”8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省级审核。2023年长江委提交省水利厅卫星遥感疑似河湖四乱问题涉及我县485个;其中涉及妨碍河道行洪问题209个,涉及疑似河湖四乱问题276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工作,整改率100%。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宁蒗彝族自 (略) 责任人:石国华 联系人:沙东明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沙东明,0888-(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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