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汽车地毯下隔音垫3万件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年产汽车地毯下隔音垫3万件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年产汽车地毯下隔音垫*件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略) 19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富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0月11日 | |
项目概况: | 企业投资*元,利用 (略) 并新增占地2300平方米,建设“年产汽车地毯下隔音垫*件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依托现有空气填充法生产车间,不新增建筑面积,新增地毯隔热垫生产线1条,并对现有开松、混棉工序进行技术改造,增 (略) 理设施(复合圆筒式除尘机1台),对现有开松、混棉工序产生的粉 (略) 理。项目扩建项目建成后,年增产地毯下隔音垫*件;全厂年产地毯下隔音垫*件、前围隔音垫*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开松、混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蒸汽成型、复合工序产生的VOCs、臭气。项目开松、混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管道收集进入1套复合圆筒式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项目蒸汽成型、复合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侧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引入1套“套管式水喷淋塔(间接降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 (略) 标准,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2801.7-2019)表1 中“非重点行业”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厂界监控点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要求;厂界监控点臭气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套管式水喷淋 (略) (略) 排 (略) 北 (略) (略) 理。项目外排废水污染物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生产设备置于室内,并采取隔基础减振等治理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 (略) 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脱模剂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按照资源化、无 (略) 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 (略) 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包装材料、废下脚料、不合格品、废反渗透膜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或 (略) 理;生活垃圾送至生 (略) (略) 理。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 (略) 理处置。 (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表》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 (略) 。 (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略) 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 (略) 报告,如实记录备查。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略) (略)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496号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年产汽车地毯下隔音垫*件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略) 19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富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0月11日 | |
项目概况: | 企业投资*元,利用 (略) 并新增占地2300平方米,建设“年产汽车地毯下隔音垫*件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依托现有空气填充法生产车间,不新增建筑面积,新增地毯隔热垫生产线1条,并对现有开松、混棉工序进行技术改造,增 (略) 理设施(复合圆筒式除尘机1台),对现有开松、混棉工序产生的粉 (略) 理。项目扩建项目建成后,年增产地毯下隔音垫*件;全厂年产地毯下隔音垫*件、前围隔音垫*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开松、混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蒸汽成型、复合工序产生的VOCs、臭气。项目开松、混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管道收集进入1套复合圆筒式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项目蒸汽成型、复合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侧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引入1套“套管式水喷淋塔(间接降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 (略) 标准,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2801.7-2019)表1 中“非重点行业”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厂界监控点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要求;厂界监控点臭气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套管式水喷淋 (略) (略) 排 (略) 北 (略) (略) 理。项目外排废水污染物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生产设备置于室内,并采取隔基础减振等治理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 (略) 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脱模剂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按照资源化、无 (略) 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 (略) 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包装材料、废下脚料、不合格品、废反渗透膜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或 (略) 理;生活垃圾送至生 (略) (略) 理。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 (略) 理处置。 (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表》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 (略) 。 (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略) 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 (略) 报告,如实记录备查。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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