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9日作出排污许可证决定的公告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9日作出排污许可证决定的公告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 (略) 研究决定,对以下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
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欢迎公众参与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公告期为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或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北路836号主 (略) 三元 (略)
邮政编码:*
序号 | 企业名称 | 单位地址 | 法人代表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限 |
1 | 三明 (略) (重新) | (略) (略) 小蕉南洋垅一号厂房 | 赖如清 | *MABU1AQA4N001U | 自2024年09月29日起至2029年09月28日止 |
2 | 福建省三莆 (略) (重新) | (略) (略) 汇华工业园23号 | 姚建雄 | *MA32XJ1F*U | 自2024年09月29日起至2029年09月28日止 |
3 | 福建省三明 (略) (重新) | (略) (略) 高 (略) | 林仁贵 | *25F001R | 自2024年09月29日起至2029年09月28日止 |
4 | 名佑(福建) (略) (重新) | (略) (略) 城东乡白蒙畲 | 黄辉煌 | *1X4001Z | 自2024年09月29日起至2029年09月28日止 |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 (略) 研究决定,对以下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
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欢迎公众参与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公告期为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或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北路836号主 (略) 三元 (略)
邮政编码:*
序号 | 企业名称 | 单位地址 | 法人代表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限 |
1 | 三明 (略) (重新) | (略) (略) 小蕉南洋垅一号厂房 | 赖如清 | *MABU1AQA4N001U | 自2024年09月29日起至2029年09月28日止 |
2 | 福建省三莆 (略) (重新) | (略) (略) 汇华工业园23号 | 姚建雄 | *MA32XJ1F*U | 自2024年09月29日起至2029年09月28日止 |
3 | 福建省三明 (略) (重新) | (略) (略) 高 (略) | 林仁贵 | *25F001R | 自2024年09月29日起至2029年09月28日止 |
4 | 名佑(福建) (略) (重新) | (略) (略) 城东乡白蒙畲 | 黄辉煌 | *1X4001Z | 自2024年09月29日起至2029年09月28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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