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医疗器械制造项目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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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医疗器械制造项目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医疗器械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宣堡镇工 (略) (略) 东侧

建设单位:江苏 (略)

基本情况:江苏 (略) 现投资(略)元, (略) 宣堡镇工 (略) (略) 东侧、 (略) 北侧,新建厂房、 (略) 等,建筑面积6900平方米,购置注塑机、超声波焊接机、打包机、破碎机、龙门吊等生产设备,建设医疗器械制造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略)只咬口、(略)只一次性过滤嘴、(略)套检查包的生产能力。2020年12月10日, (略) (略) 根据《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对本项目准予备案,备案文号:泰行审备〔2020〕644号,项目代码:2012-(略)-89-01-(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接管宣 (略) 理 (略) 理。

2.废气 本项目注塑废气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1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气体导出口无组织排放;超声波焊接废气、破碎粉尘车间无组织排放。经预测,排气筒FQ1非(略)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标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企业边界非(略)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略)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3.噪声 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包装物、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物属于一般固废,企业收集后外售物资部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企业收集后委托有资 (略) 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 (略) 置。经 (略) 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 (略) 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 (略) 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医疗器械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宣堡镇工 (略) (略) 东侧

建设单位:江苏 (略)

基本情况:江苏 (略) 现投资(略)元, (略) 宣堡镇工 (略) (略) 东侧、 (略) 北侧,新建厂房、 (略) 等,建筑面积6900平方米,购置注塑机、超声波焊接机、打包机、破碎机、龙门吊等生产设备,建设医疗器械制造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略)只咬口、(略)只一次性过滤嘴、(略)套检查包的生产能力。2020年12月10日, (略) (略) 根据《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对本项目准予备案,备案文号:泰行审备〔2020〕644号,项目代码:2012-(略)-89-01-(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接管宣 (略) 理 (略) 理。

2.废气 本项目注塑废气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1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气体导出口无组织排放;超声波焊接废气、破碎粉尘车间无组织排放。经预测,排气筒FQ1非(略)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标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企业边界非(略)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略)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3.噪声 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包装物、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物属于一般固废,企业收集后外售物资部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企业收集后委托有资 (略) 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 (略) 置。经 (略) 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 (略) 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 (略) 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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