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水许准〔2024〕97号关于临安区青山湖环湖绿道三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临水许准〔2024〕97号关于临安区青山湖环湖绿道三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杭州临安 (略) :
你公司关于要求审批《 (略) 青山湖环湖绿道三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9月29日受理(受理号:临水许准〔2024〕9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二十七、三十二、四十一条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本项 (略) (略) 青山湖街道和板桥镇,工程涉及蒋杨村、朱村、如龙村、环湖村四个村庄。项目起点为青山水库大坝南侧的绿道二期终点,沿青山水库南线,经青牧线,终于秦山码头,与绿道一期终点顺接。绿道主线全长6594m。属于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绿道长约4373m、新建栈桥长约2399m(其中悬挑段桥梁795m)、新建跨湖大桥长约99m、驿站、景观绿化、停车场、综合管线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总用地面积13.8hm2,均为永久占地。项目已于2018年11月开工,于2019年11月完工,建设总工期13个月。工程总投资(略).(略)元。本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13.8hm2。
二、基本同意工程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
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9.(略)m3,其中表土0.(略)m3,一般土方7.(略)m3,石方0.(略)m3,塘渣1.(略)m3;填方9.(略)m3,其中表土0.(略)m3,一般土方7.(略)m3,石方0.(略)m3,塘渣1.(略)m3;开挖自身利用9.(略)m3,其中表土0.(略)m3,一般土方7.(略)m3,石方0.(略)m3,塘渣1.(略)m3;借方0.(略)m3,均为表土,合法料场商购。无余方。
三、基本同意建设期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3.80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调查结论。预测时段内本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为470t;背景土壤流失量为 47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423t。
五、基本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本工程防治责任范围13.80hm2,防治标准执行南 (略) 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经评价,至方案设计水平年(2020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达到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7,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1%。
六、基本同意表土资源利用方案,本项目表土剥离范围共计2.1554hm2,剥离总量0.(略)m3,回复总量0.(略)m3,其中0.(略)m3来源于商购,剥离表土主要用于后期项目绿化覆土。
七、基本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划分为2 (略) 以及相应防治措施体系、 (略)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
Ⅰ区-主体工 (略) :防治责任面积13.3134hm2, (略) (略) 、桥 (略) 、绿 (略) 占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截水沟、表土剥离、喷播植草、 (略) 、简易排水沟、沉沙池、 (略) 苫盖、填土编织袋拦挡及拆除、土地整治、绿化覆土、综合绿化。
Ⅱ区-施工临时设 (略) :防治责任面积0.4866hm2,主 (略) 施工场 (略) 表土临时堆场,均位于永久占地范围内。防治措施包括场地平整、彩条布苫盖。临时排水沟、填土编织袋围挡及拆除。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822.(略)元,其中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22.(略)元。新增的水土保持投资应列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财综〔2014〕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107号)等文件,请按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1.(略)元。
十一、项目竣工前,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并将结 (略) 备案。
十二、编制单位应在报批阶段将该项目相关数据同步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2024年9月29日
杭州临安 (略) :
你公司关于要求审批《 (略) 青山湖环湖绿道三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9月29日受理(受理号:临水许准〔2024〕9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二十七、三十二、四十一条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本项 (略) (略) 青山湖街道和板桥镇,工程涉及蒋杨村、朱村、如龙村、环湖村四个村庄。项目起点为青山水库大坝南侧的绿道二期终点,沿青山水库南线,经青牧线,终于秦山码头,与绿道一期终点顺接。绿道主线全长6594m。属于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绿道长约4373m、新建栈桥长约2399m(其中悬挑段桥梁795m)、新建跨湖大桥长约99m、驿站、景观绿化、停车场、综合管线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总用地面积13.8hm2,均为永久占地。项目已于2018年11月开工,于2019年11月完工,建设总工期13个月。工程总投资(略).(略)元。本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13.8hm2。
二、基本同意工程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
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9.(略)m3,其中表土0.(略)m3,一般土方7.(略)m3,石方0.(略)m3,塘渣1.(略)m3;填方9.(略)m3,其中表土0.(略)m3,一般土方7.(略)m3,石方0.(略)m3,塘渣1.(略)m3;开挖自身利用9.(略)m3,其中表土0.(略)m3,一般土方7.(略)m3,石方0.(略)m3,塘渣1.(略)m3;借方0.(略)m3,均为表土,合法料场商购。无余方。
三、基本同意建设期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3.80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调查结论。预测时段内本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为470t;背景土壤流失量为 47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423t。
五、基本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本工程防治责任范围13.80hm2,防治标准执行南 (略) 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经评价,至方案设计水平年(2020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达到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7,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1%。
六、基本同意表土资源利用方案,本项目表土剥离范围共计2.1554hm2,剥离总量0.(略)m3,回复总量0.(略)m3,其中0.(略)m3来源于商购,剥离表土主要用于后期项目绿化覆土。
七、基本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划分为2 (略) 以及相应防治措施体系、 (略)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
Ⅰ区-主体工 (略) :防治责任面积13.3134hm2, (略) (略) 、桥 (略) 、绿 (略) 占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截水沟、表土剥离、喷播植草、 (略) 、简易排水沟、沉沙池、 (略) 苫盖、填土编织袋拦挡及拆除、土地整治、绿化覆土、综合绿化。
Ⅱ区-施工临时设 (略) :防治责任面积0.4866hm2,主 (略) 施工场 (略) 表土临时堆场,均位于永久占地范围内。防治措施包括场地平整、彩条布苫盖。临时排水沟、填土编织袋围挡及拆除。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822.(略)元,其中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22.(略)元。新增的水土保持投资应列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财综〔2014〕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107号)等文件,请按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1.(略)元。
十一、项目竣工前,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并将结 (略) 备案。
十二、编制单位应在报批阶段将该项目相关数据同步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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