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通县地质灾害避让2024年统规自建安置地块长宁镇甘沟门村、康家村、城关镇东门村、下寺咀村、多林镇哈州村、塔尔镇韭菜沟村、桥头镇窑庄村、新庄镇兰龙村污水管网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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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通县地质灾害避让2024年统规自建安置地块长宁镇甘沟门村、康家村、城关镇东门村、下寺咀村、多林镇哈州村、塔尔镇韭菜沟村、桥头镇窑庄村、新庄镇兰龙村污水管网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大通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2024年统规自建安置地块(长宁镇甘沟门村、康家村、城关镇东门村、下寺咀村、多林镇哈州村、塔尔镇韭菜沟村、桥头镇窑庄村、新庄镇兰龙村) (略) 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发改〔2024〕98号) (略) 《关于下达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中央基建预算的通知》(大财〔2024〕371号)文件及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对本项目进行公示。

一、工程建设内容

(一)项目名称:大通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2024年统规自建安置地块(长宁镇甘沟门村、康家村、城关镇东门村、下寺咀村、多林镇哈州村、塔尔镇韭菜沟村、桥头镇窑庄村、新庄镇兰龙村) (略) 以工代赈建设项目。

(二)建设类别:以工代赈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大通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2024年统规自建(长宁镇甘沟门村、康家村、城关镇东门村、下寺咀村、多林镇哈州村、塔尔镇韭菜沟村、桥头镇窑庄村、新庄镇兰龙村)安置地块内。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污水管道5.98公里,入户管3.02公里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略)元,资金来源为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其中,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专项资金(略)元,地方自筹(略)元。预计发放劳务报酬(略)元,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占中央资金比重为30.38%(注: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略))。

(七)项目建设单位及法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改革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蔡强年。

(八)建设年限:2024-2025年,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8月,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1月。

(九) (略) 代码:2404-(略)-04-01-(略)

二、参建单位

(一)建设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改革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二)代建单位:青海 (略)

(三)设计单位:爱建 (略)

(四)勘察单位: (略)

(五)质量监督机构: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六)施工单位:青海 (略)

(七)监理单位:宁波 (略)

三、工程效益

通过本项目以工代赈建设,提供就业机会,开展岗前培训,有力促进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提高劳动技能,有效助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符合《大通县农村生 (略) 理专项规划》的要求,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污染防治的重大要求,有助于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改 (略) 流域周边水环境,对促进县城经济发展、加快乡镇建设有积极作用。本项目的实施对于改善村庄环境现状,提高村庄形象、改善人民生活环境、促 (略) 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提高劳动技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以工代赈要求

项目要求带动当地困难群众务工64人,发放劳务报酬(略)元,劳务报酬占中央财政资金比例为30.38%,培训务工群众54人,设置公益性岗位2个,工程要求能用人工尽量不要使用机械。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2024年9月29日—10月8日)

六、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略)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扶贫监督举报电话:(略)

监管部门:大通县发 (略) (电话:0971-(略))

建设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改革重点项目服务中心(电话:0971-(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 (略)

2024年9月29日







根据《大通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2024年统规自建安置地块(长宁镇甘沟门村、康家村、城关镇东门村、下寺咀村、多林镇哈州村、塔尔镇韭菜沟村、桥头镇窑庄村、新庄镇兰龙村) (略) 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发改〔2024〕98号) (略) 《关于下达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中央基建预算的通知》(大财〔2024〕371号)文件及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对本项目进行公示。

一、工程建设内容

(一)项目名称:大通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2024年统规自建安置地块(长宁镇甘沟门村、康家村、城关镇东门村、下寺咀村、多林镇哈州村、塔尔镇韭菜沟村、桥头镇窑庄村、新庄镇兰龙村) (略) 以工代赈建设项目。

(二)建设类别:以工代赈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大通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2024年统规自建(长宁镇甘沟门村、康家村、城关镇东门村、下寺咀村、多林镇哈州村、塔尔镇韭菜沟村、桥头镇窑庄村、新庄镇兰龙村)安置地块内。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污水管道5.98公里,入户管3.02公里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略)元,资金来源为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其中,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专项资金(略)元,地方自筹(略)元。预计发放劳务报酬(略)元,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占中央资金比重为30.38%(注: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略))。

(七)项目建设单位及法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改革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蔡强年。

(八)建设年限:2024-2025年,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8月,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1月。

(九) (略) 代码:2404-(略)-04-01-(略)

二、参建单位

(一)建设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改革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二)代建单位:青海 (略)

(三)设计单位:爱建 (略)

(四)勘察单位: (略)

(五)质量监督机构: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六)施工单位:青海 (略)

(七)监理单位:宁波 (略)

三、工程效益

通过本项目以工代赈建设,提供就业机会,开展岗前培训,有力促进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提高劳动技能,有效助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符合《大通县农村生 (略) 理专项规划》的要求,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污染防治的重大要求,有助于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改 (略) 流域周边水环境,对促进县城经济发展、加快乡镇建设有积极作用。本项目的实施对于改善村庄环境现状,提高村庄形象、改善人民生活环境、促 (略) 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提高劳动技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以工代赈要求

项目要求带动当地困难群众务工64人,发放劳务报酬(略)元,劳务报酬占中央财政资金比例为30.38%,培训务工群众54人,设置公益性岗位2个,工程要求能用人工尽量不要使用机械。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2024年9月29日—10月8日)

六、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略)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扶贫监督举报电话:(略)

监管部门:大通县发 (略) (电话:0971-(略))

建设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改革重点项目服务中心(电话:0971-(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 (略)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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