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通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2024年统规自建安置地块黄西村、塔儿湾村、向阳堡村污水管网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的公示
关于大通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2024年统规自建安置地块黄西村、塔儿湾村、向阳堡村污水管网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大通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2024年统规自建安置地块(黄西村、塔儿湾村、向阳堡村) (略) 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发改〔2024〕96号) (略) 《关于下达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中央基建预算的通知》(大财〔2024〕371号)文件及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公示。
一、工程建设内容
(一)项目名称:大通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2024年统规自建安置地块(黄西村、塔儿湾村、向阳堡村) (略) 以工代赈建设项目。
(二)建设类别:以工代赈(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大通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2024年统规自建(黄西村、塔儿湾村、向阳堡村)安置地块内。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污水主管道2.67公里,污水支管5.71公里,入户管3.83公里及相应的附属配套设施。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建设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其中,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元,地方自筹#元。预计发放劳务报酬#元,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占中央资金比重为30.77%(注: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
(七)项目建设单位及法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改革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蔡强年。
(八)建设年限:2024-2025年,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8月,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1月。
(九) (略) 代码:2404-#-04-01-#
二、参建单位
(一)建设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改革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二)代建单位:青海 (略)
(三)设计单位:爱建 (略)
(四)勘察单位: (略)
(五)质量监督机构: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六)施工单位:青海 (略)
(七)监理单位:青海 (略)
三、工程效益
通过本项目以工代赈建设,提供就业机会,开展岗前培训,有力促进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提高劳动技能,有效助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符合《大通县农村生 (略) 理专项规划》的要求,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污染防治的重大要求,有助于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改 (略) 流域周边水环境,对促进县城经济发展、加快乡镇建设有积极作用。本项目的实施对于改善村庄环境现状,提高村庄形象、改善人民生活环境、促 (略) 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提高劳动技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以工代赈要求
项目要求带动当地困难群众务工64人,发放劳务报酬#元,劳务报酬占中央财政资金比例为30.77%,培训务工群众54人,设置公益性岗位2个,工程要求能用人工尽量不要使用机械。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2024年9月29日—10月8日)
六、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略)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扶贫监督举报电话:#监管部门:大通县发 (略) (电话:0971-#)
建设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改革重点项目服务中心(电话:0971-#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 (略)
2024年9月29日
根据《大通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2024年统规自建安置地块(黄西村、塔儿湾村、向阳堡村) (略) 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发改〔2024〕96号) (略) 《关于下达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中央基建预算的通知》(大财〔2024〕371号)文件及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公示。
一、工程建设内容
(一)项目名称:大通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2024年统规自建安置地块(黄西村、塔儿湾村、向阳堡村) (略) 以工代赈建设项目。
(二)建设类别:以工代赈(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大通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2024年统规自建(黄西村、塔儿湾村、向阳堡村)安置地块内。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污水主管道2.67公里,污水支管5.71公里,入户管3.83公里及相应的附属配套设施。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建设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其中,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元,地方自筹#元。预计发放劳务报酬#元,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占中央资金比重为30.77%(注: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
(七)项目建设单位及法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改革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蔡强年。
(八)建设年限:2024-2025年,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8月,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1月。
(九) (略) 代码:2404-#-04-01-#
二、参建单位
(一)建设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改革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二)代建单位:青海 (略)
(三)设计单位:爱建 (略)
(四)勘察单位: (略)
(五)质量监督机构: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六)施工单位:青海 (略)
(七)监理单位:青海 (略)
三、工程效益
通过本项目以工代赈建设,提供就业机会,开展岗前培训,有力促进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提高劳动技能,有效助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符合《大通县农村生 (略) 理专项规划》的要求,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污染防治的重大要求,有助于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改 (略) 流域周边水环境,对促进县城经济发展、加快乡镇建设有积极作用。本项目的实施对于改善村庄环境现状,提高村庄形象、改善人民生活环境、促 (略) 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提高劳动技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以工代赈要求
项目要求带动当地困难群众务工64人,发放劳务报酬#元,劳务报酬占中央财政资金比例为30.77%,培训务工群众54人,设置公益性岗位2个,工程要求能用人工尽量不要使用机械。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2024年9月29日—10月8日)
六、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略)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扶贫监督举报电话:#监管部门:大通县发 (略) (电话:0971-#)
建设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改革重点项目服务中心(电话:0971-#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 (略)
2024年9月29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