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2024年度江西省省统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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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2024年度江西省省统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省卫生健康委:

报来《关于恳请批复2024年度江西省省 (略)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赣卫规划字〔2024〕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江西省评审中心关于2024年度江西省省 (略) 项目可研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4〕178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 一、为提升医疗卫生行业服务和监管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信息互联互通,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原则同意建设2024年度江西省省 (略) 项目(2408-*-04-04-*)。

项目单位为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本项目 (略) 建设, (略) (略) (略) (略) 1000号。

三、主要建设内容:一是新建传染病大数据中 (略) 大数据中心,主要包括数据集成管理、数据交换管理、数据治理、数据存储管理、数据安全管理、数据资产管理、数智能力系统、数据服务管理等8个子模块,为业务监管、决策支持、便民服务等应用提供支撑。二是新建 (略) (略) ,主要包括支撑服务中心、医疗协同中心、业务监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4个子系统,实现不同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政府部门和相关产业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共享。三是建设十个业务系统,具体为:新建 (略) 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省统筹血液管理系统、省卫生健康科技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省市厅级干部保健信息系统,升级省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二期)、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省卫健委OA系统、 (略) 分析评价系统、公共卫生智慧一体化综合管理系统,替换省卫健委数字档案室系统。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8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元,建设资金由省财政统筹解决。

六、招标核准内容见附表。

七、项目要落实数字政府建设有关要求,依托省电 (略) 、政务云,利用省卫生健康委现有软硬件基础进行建设,通过省 (略) 进行数据共享,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信创产品、国产密码、IPv6的应用,同步实施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八、请省卫生健康委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牵头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项目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4年9月23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2024年度江西省省 (略) 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软件开发及成品软件

核准



核准

核准



工程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 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为信息化项目,无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事项,未单独核准;其他事项中涉及工程建设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统 (略) 进行交易,并在江西省公共 (略) 等规定的公共 (略) 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2024年9月23日

省卫生健康委:

报来《关于恳请批复2024年度江西省省 (略)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赣卫规划字〔2024〕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江西省评审中心关于2024年度江西省省 (略) 项目可研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4〕178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 一、为提升医疗卫生行业服务和监管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信息互联互通,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原则同意建设2024年度江西省省 (略) 项目(2408-*-04-04-*)。

项目单位为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本项目 (略) 建设, (略) (略) (略) (略) 1000号。

三、主要建设内容:一是新建传染病大数据中 (略) 大数据中心,主要包括数据集成管理、数据交换管理、数据治理、数据存储管理、数据安全管理、数据资产管理、数智能力系统、数据服务管理等8个子模块,为业务监管、决策支持、便民服务等应用提供支撑。二是新建 (略) (略) ,主要包括支撑服务中心、医疗协同中心、业务监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4个子系统,实现不同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政府部门和相关产业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共享。三是建设十个业务系统,具体为:新建 (略) 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省统筹血液管理系统、省卫生健康科技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省市厅级干部保健信息系统,升级省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二期)、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省卫健委OA系统、 (略) 分析评价系统、公共卫生智慧一体化综合管理系统,替换省卫健委数字档案室系统。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8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元,建设资金由省财政统筹解决。

六、招标核准内容见附表。

七、项目要落实数字政府建设有关要求,依托省电 (略) 、政务云,利用省卫生健康委现有软硬件基础进行建设,通过省 (略) 进行数据共享,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信创产品、国产密码、IPv6的应用,同步实施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八、请省卫生健康委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牵头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项目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4年9月23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2024年度江西省省 (略) 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软件开发及成品软件

核准



核准

核准



工程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 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为信息化项目,无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事项,未单独核准;其他事项中涉及工程建设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统 (略) 进行交易,并在江西省公共 (略) 等规定的公共 (略) 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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