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章贡院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函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章贡院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函
省卫生健康委:
你委报来《关于转请批 (略) (略) (略) 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函》(赣卫项管字〔2024〕1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 (略) (略) (略) 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发改社会〔2023〕664号)、《江西省评审中心关 (略) (略) (略) 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4〕181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略) 区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107-(略)-04-01-(略))位于 (略) (略) (略) 23 (略) (略) (略) 区内,其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修缮门诊楼,修缮总建筑面积为(略).00平方米;建筑外立面翻新改造(略)平方米,包括急诊楼1444平方米、放疗楼3916平方米、门诊楼(略)平方米、1#住院楼(略)平方米、2#住院楼(略)平方米;新建楼宇连廊1805.08平方米,修缮连廊133.25平方米;配建电梯、医疗气体、防辐射屏蔽系统等专项工程和室外工程,并配置3台医疗设备。
二、总图工程
原则 (略) 区既有建筑布置不变的基础上,为满足现行消防规范要求及既有建筑使用功能需求, (略) 内增设消防环形通道和消防登高场地、 (略) 连廊、 (略) 连廊、增设地面停车位及景观绿化。 (略) (略) (略) 区沿中轴由北向南依次布置门诊楼、1#住院楼、2#住院楼,门诊楼西侧为放疗楼,东侧为停车楼(拟建),院区西北角为1#宿舍楼、东北角为2#宿舍楼,停车楼西北侧为急诊楼。1#宿舍楼、2#宿舍楼及急诊 (略) (略) 布置,放疗楼与1#宿舍楼之间设置 (略) 理站及1#辅助用房,2#辅助用房布置于1#住院楼东南侧,高压氧舱位于1#住院楼东侧。
院区现状北侧设置有1个主出入口,于2#宿舍楼西侧新增1个次出 (略) (略) (略) 相接,沿主体建筑周边敷设5 (略) 与各栋建筑衔接。机 (略) 区 (略) 及本工程 (略) 和硬质场地,使其衔接形 (略) 作 (略) (略) (略) 区区域主要通道,场 (略) 行车道及消防车道宽不小于4米,高层建筑周边消防车道转弯半径不小于12米,多层建筑周边消防车道转弯半径不小于9米,各建筑周边增设消防登高场地,1#住院楼西北 (略) 增设12米×12米消防回车场地,满足机动车和消防车通行要求。本工程增设的地面机动车停车位主要布置在北侧广场西侧及东侧,共布设42个机动车停车位;地面非机动车车位主要设置在2#住院楼北侧,共布设126个非机动车车位。
三、建筑设计
原则同意门诊楼和2#连廊修缮方案、外立面改造工程方案及新建楼宇连廊方案。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建筑平面布置,深化医疗工艺设计,优化医疗设备布置方案;完善施工安全及防护措施,保障施工期医患安全。
1、平面设计
维持门诊楼现 (略) 不变的前提下,对门诊楼及2#连廊进行装饰翻新提升设计,修缮内容包括:翻新室内装修和更换室内门窗,重新装修室内天花、地面、墙面,更新电梯、更新相关设备管线、洁具、灯具等。门诊楼修缮 (略) 为:地下一层布设配电房、柴油发电机房、水泵房、非机动车车库等;一层布设门诊大厅、挂 (略) 、中西药房、医学影像科(设置有钼靶、DR、MR、胃肠机、值班室等)、碎石中心、暗室、库房、注射室等;二层布设部分影像科(2间CT),检验科(样品收集、门诊检验室、微生物检测室、免疫室、生化室、分子医学、HIV检测室、放免室)及其附属办公、值班、示教、库房、更衣等用房;三层布设妇产科门诊、产科检查室、人流室、分层挂号收费、外科诊室、换药室、清创室、病理科用房等;四层布设专家门诊、心内科诊室、消化科诊室、肿瘤科诊室、血液科诊室、神经科诊室、呼吸科诊室、内分泌科诊室、肾内科诊室、肝病科诊室、示教室等;五层布设医保门诊、保健科、医保药房、分层挂号收费、心电图、肌电图、诱发电位室、B超检查室、胃镜室、肠镜室、纤支镜、医护办公室等;六层布设眼科诊室、视力检查、暗室、激光室、治疗室、电生理室、斜视弱视检查室、耳鼻喉诊室、耳鼻喉治疗、听力检查、口腔科门诊、口腔治疗室、X光拍片室、技工室、示教室等;七层布设皮肤科诊室、理疗康复室、病案室、示教室等;八层布设医务科、保卫科、护理部、设备科、教科部、信息科、信息机房、总务科、院内感染科、药政科、审计科、质控部、会计室等;九层布设党办、院办、人事科、团委等办公室、小会议室、档案室等;十层布设大小学术报告厅、阅览室、工会、休息室等;十一层布设通讯机房、维修中心、库房等。更新门诊楼原有4部电梯,于门诊楼和1#住院楼之间的新建3# (略) 新增四台电梯。
本项目 (略) 连廊,总建筑面积为1805.08平方米; (略) 连廊,总建筑面积为133.25平方米。新建1#连廊为2层多层建筑,底层为架空层,连接1#住院楼与2#住院楼西侧;新建3#连廊为3层多层建筑,底层为架空层,连接门诊楼与1#住院楼东侧;新建4#连廊为2层多层建筑,底层为架空层,连接门诊楼与1#住院楼西侧,新建5#连廊为2层多层建筑,底层为架空层,连接1#住院楼与2#住院楼东侧。修缮的2#连廊为3层多层建筑,底层为架空层,连接急诊楼与门诊楼。连廊形式均为半敞开式连廊。
2、立面设计
(略) 区外立面改造工程方案。各楼栋外立面窗洞大小及造型分隔沿用原有外立面尺寸定位,将原大楼外立面面砖及外墙涂料改造为米黄色保温一体板,保温一体板总面积为(略)平方米,其中急诊楼1058平方米、放疗楼3142平方米、门诊楼7000平方米、1#住院楼(略)平方米、2#住院楼(略)平方米。更换原有外窗为断热铝合金窗框、Low-E中空玻璃,总面积为(略).00平方米,其中急诊楼386平方米、放疗楼774平方米、门诊楼3840平方米、1#住院楼3720平方米、2#住院楼5700平方米。
3、剖面设计
门诊楼室内设计绝对标高为110.65米±0.000,室内外高差为0.30米,为地下1层、地上11层高层建筑,地下 (略) 部4.5米,车库部分3.6米,一层、二层层高3.9米,三层至九层层高3.3米,十层层高3.9米,十一层层高4.5米,机房层层高为3米,室内外高差为0.3米,门诊楼建筑高度42.6米(室外地面至屋面高度)。本次改造工程未调整原有标高体系,各楼层层高均维持现状。
四、结构设计
既有门诊楼及附属2#连廊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未设置结构缝),普通现浇梁板体系楼盖;门诊楼采用柱(墙)下大直径人工挖孔桩基础,桩端持力层为中密圆砾层,附属2#连廊采用柱下独立基础,持力层为硬塑状粉质粘土层。
新建4#连廊采用钢框架结构,其余连廊均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各连廊与相邻建筑间均设置抗震缝,均为独立结构单体,连廊嵌固端位于基础面。各连廊均采用柱下独立基础,以黏土为基础持力层,局部位于既有2#楼地下室框架柱,利用既有基础进 (略) 理。
下阶段 (略) 区各单体建筑使用功能要求,结合对既有建筑物现状情况检测、调查,复核、验算各单体建筑结构安全,视情况采取必要的结构加固措施。
五、给、排水设计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分别引入1根DN150的给水管, (略) 内形成环 (略) , (略) 区生活、消防用水,市政给水供水压力为0.20MPa。本次修缮设 (略) (略) 接口,更新除2# (略) 区室外环 (略) 。门诊楼沿用原有生活及消防给水系统, (略) 调整为三层 (略) 政压力直接供水、四层以上采用地下室生活泵房恒压变频设备加压供水,根据建筑新的平面布置调整消火栓箱和喷淋点位布置,更新所有的消防管道。
院区南面2# (略) 独立接入南 (略) (略) (略) (略) (略) ,其 (略) (略) 内西北面 (略) (略) (略) (略) (略) 。院 (略) 域雨水经内 (略) (略) 区西面 (略) (略) ; (略) (略) (略) 汇集排、 (略) 区北面 (略) (略) 。本次修缮设计利用已 (略) (略) 政雨、污水接口,更新除2# (略) 区室外环 (略) 。
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本工程用水定额、用水量、排水量, (略) 区既有给水水源,给水、 (略) 、接口条件现状, (略) 区总体规划,结合现状情况,优化、完善本工程给、排水设计。
六、电气工程设计
(略) 区现 (略) (略) (略) 政电源 (略) 至2#住院楼高压配电房,从2#住院楼高压配电房 (略) 10k (略) 至修缮门诊楼内低压配电房为门诊楼供电电源,另增设1台400kW柴油发电机为门诊楼备用电源。低压供电系统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方式。
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工程用电负荷等级,根据门诊楼功能要求优化调整用电负荷等级, (略) 区现有供电电源、变压器容量,以满足用电负荷要求;完善、细化建筑弱电工程设计。
七、暖通设计
门诊楼空调、新风系统修缮不纳入本次修缮范围。门诊楼卫生间、内房间等增设机械排风系统;DR、CT等重要医技用房增设气体灭火系统;对排烟口、排烟风机等设备进行更新;前室、合用前室等根据自然防烟要求调整开窗形式。
八、原则同 (略) 诊疗治水平,健全完善医疗服务范围,购置计算机断层扫描仪、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各1台。
九、原则同意环保及绿色建筑设计。下阶段应按照有关规定,完善消防、人防、环保等相关审批手续,并按专项批复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设计,落实具体措施。
十、工程概算
经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略).(略)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十一、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
十二、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4年9月20日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 备注 |
Ⅰ | 工程费用 | (略).94 | |
一 | 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 | 216.19 | |
1 | 门诊楼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 | 122.27 | |
2 | 外立面改造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 | 93.92 | |
二 | 门诊楼改造 | 4321.41 | (略).00平方米 |
1 | 门诊楼土建工程 | 694.36 | |
2 | 门诊楼室内装饰工程 | 1747.22 | |
3 | 门诊楼防排烟、通风工程 | 23.29 | |
4 | 门诊楼给排水工程 | 155.64 | |
5 | 门诊楼消防工程 | 237.73 | |
6 | 门诊楼强电工程 | 495.03 | |
7 | 变配电工程 | 214.37 | |
8 | 智能化工程 | 753.77 | |
三 | 外立面改造 | 2762.77 | (略).00平方米 |
1 | 急诊楼外立面工程 | 70.71 | |
2 | 放疗楼外立面工程 | 180.72 | |
3 | 门诊楼外立面工程 | 568.97 | |
4 | 1#住院楼外立面工程 | 769.36 | |
5 | 2#住院楼外立面工程 | 1173.01 | |
四 | 连廊工程 | 413.90 | 1938.33平方米 |
1 | 连廊土建工程 | 392.77 | |
2 | 修缮连廊工程 | 7.42 | |
3 | 连廊给排水工程 | 6.05 | |
4 | 连廊强电工程 | 7.66 | |
五 | 设备购置及专项工程费 | 609.42 | |
1 | 电梯工程 | 288.65 | |
2 | 医疗气体 | 20.00 | |
3 | 标识标牌 | 44.77 | |
4 | 防辐射屏蔽系统 | 176.00 | |
5 | 柴油发电机组 | 80.00 | |
六 | 室外工程费 | 1817.25 | |
1 | (略) 铺装 | 306.57 | |
2 | 室外景观绿化 | 228.84 | |
3 | 室外安装 | 1281.84 | |
Ⅱ | 建设工程其他费用 | 834.54 | |
一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80.27 | |
二 | 招标代理费 | 18.37 | |
三 | 工程量清单编制 | 32.75 | |
四 | 结算审核基本费 | 22.56 | |
五 | 工程监理费 | 176.84 | |
六 | 可行性研究费及项目建议书 | 13.00 | |
七 | 设计费 | 193.40 | |
八 | 勘察费 | 19.34 | |
九 | 施工图设计审查费 | 11.74 | |
十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9.78 | |
十一 | 工程保险费 | 30.42 | |
十二 |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 5.07 | |
十三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64.90 | |
十四 | 供(配)电工程高可靠性供电费 | 56.10 | |
Ⅲ | 预备费 | 548.77 | (I+II)×5% |
Ⅳ | 医疗设备费 | 2030.00 | |
Ⅴ | 建设期利息 | 645.00 | |
Ⅵ | 工程总概算 | (略).25 |
省卫生健康委:
你委报来《关于转请批 (略) (略) (略) 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函》(赣卫项管字〔2024〕1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 (略) (略) (略) 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发改社会〔2023〕664号)、《江西省评审中心关 (略) (略) (略) 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4〕181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略) 区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107-(略)-04-01-(略))位于 (略) (略) (略) 23 (略) (略) (略) 区内,其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修缮门诊楼,修缮总建筑面积为(略).00平方米;建筑外立面翻新改造(略)平方米,包括急诊楼1444平方米、放疗楼3916平方米、门诊楼(略)平方米、1#住院楼(略)平方米、2#住院楼(略)平方米;新建楼宇连廊1805.08平方米,修缮连廊133.25平方米;配建电梯、医疗气体、防辐射屏蔽系统等专项工程和室外工程,并配置3台医疗设备。
二、总图工程
原则 (略) 区既有建筑布置不变的基础上,为满足现行消防规范要求及既有建筑使用功能需求, (略) 内增设消防环形通道和消防登高场地、 (略) 连廊、 (略) 连廊、增设地面停车位及景观绿化。 (略) (略) (略) 区沿中轴由北向南依次布置门诊楼、1#住院楼、2#住院楼,门诊楼西侧为放疗楼,东侧为停车楼(拟建),院区西北角为1#宿舍楼、东北角为2#宿舍楼,停车楼西北侧为急诊楼。1#宿舍楼、2#宿舍楼及急诊 (略) (略) 布置,放疗楼与1#宿舍楼之间设置 (略) 理站及1#辅助用房,2#辅助用房布置于1#住院楼东南侧,高压氧舱位于1#住院楼东侧。
院区现状北侧设置有1个主出入口,于2#宿舍楼西侧新增1个次出 (略) (略) (略) 相接,沿主体建筑周边敷设5 (略) 与各栋建筑衔接。机 (略) 区 (略) 及本工程 (略) 和硬质场地,使其衔接形 (略) 作 (略) (略) (略) 区区域主要通道,场 (略) 行车道及消防车道宽不小于4米,高层建筑周边消防车道转弯半径不小于12米,多层建筑周边消防车道转弯半径不小于9米,各建筑周边增设消防登高场地,1#住院楼西北 (略) 增设12米×12米消防回车场地,满足机动车和消防车通行要求。本工程增设的地面机动车停车位主要布置在北侧广场西侧及东侧,共布设42个机动车停车位;地面非机动车车位主要设置在2#住院楼北侧,共布设126个非机动车车位。
三、建筑设计
原则同意门诊楼和2#连廊修缮方案、外立面改造工程方案及新建楼宇连廊方案。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建筑平面布置,深化医疗工艺设计,优化医疗设备布置方案;完善施工安全及防护措施,保障施工期医患安全。
1、平面设计
维持门诊楼现 (略) 不变的前提下,对门诊楼及2#连廊进行装饰翻新提升设计,修缮内容包括:翻新室内装修和更换室内门窗,重新装修室内天花、地面、墙面,更新电梯、更新相关设备管线、洁具、灯具等。门诊楼修缮 (略) 为:地下一层布设配电房、柴油发电机房、水泵房、非机动车车库等;一层布设门诊大厅、挂 (略) 、中西药房、医学影像科(设置有钼靶、DR、MR、胃肠机、值班室等)、碎石中心、暗室、库房、注射室等;二层布设部分影像科(2间CT),检验科(样品收集、门诊检验室、微生物检测室、免疫室、生化室、分子医学、HIV检测室、放免室)及其附属办公、值班、示教、库房、更衣等用房;三层布设妇产科门诊、产科检查室、人流室、分层挂号收费、外科诊室、换药室、清创室、病理科用房等;四层布设专家门诊、心内科诊室、消化科诊室、肿瘤科诊室、血液科诊室、神经科诊室、呼吸科诊室、内分泌科诊室、肾内科诊室、肝病科诊室、示教室等;五层布设医保门诊、保健科、医保药房、分层挂号收费、心电图、肌电图、诱发电位室、B超检查室、胃镜室、肠镜室、纤支镜、医护办公室等;六层布设眼科诊室、视力检查、暗室、激光室、治疗室、电生理室、斜视弱视检查室、耳鼻喉诊室、耳鼻喉治疗、听力检查、口腔科门诊、口腔治疗室、X光拍片室、技工室、示教室等;七层布设皮肤科诊室、理疗康复室、病案室、示教室等;八层布设医务科、保卫科、护理部、设备科、教科部、信息科、信息机房、总务科、院内感染科、药政科、审计科、质控部、会计室等;九层布设党办、院办、人事科、团委等办公室、小会议室、档案室等;十层布设大小学术报告厅、阅览室、工会、休息室等;十一层布设通讯机房、维修中心、库房等。更新门诊楼原有4部电梯,于门诊楼和1#住院楼之间的新建3# (略) 新增四台电梯。
本项目 (略) 连廊,总建筑面积为1805.08平方米; (略) 连廊,总建筑面积为133.25平方米。新建1#连廊为2层多层建筑,底层为架空层,连接1#住院楼与2#住院楼西侧;新建3#连廊为3层多层建筑,底层为架空层,连接门诊楼与1#住院楼东侧;新建4#连廊为2层多层建筑,底层为架空层,连接门诊楼与1#住院楼西侧,新建5#连廊为2层多层建筑,底层为架空层,连接1#住院楼与2#住院楼东侧。修缮的2#连廊为3层多层建筑,底层为架空层,连接急诊楼与门诊楼。连廊形式均为半敞开式连廊。
2、立面设计
(略) 区外立面改造工程方案。各楼栋外立面窗洞大小及造型分隔沿用原有外立面尺寸定位,将原大楼外立面面砖及外墙涂料改造为米黄色保温一体板,保温一体板总面积为(略)平方米,其中急诊楼1058平方米、放疗楼3142平方米、门诊楼7000平方米、1#住院楼(略)平方米、2#住院楼(略)平方米。更换原有外窗为断热铝合金窗框、Low-E中空玻璃,总面积为(略).00平方米,其中急诊楼386平方米、放疗楼774平方米、门诊楼3840平方米、1#住院楼3720平方米、2#住院楼5700平方米。
3、剖面设计
门诊楼室内设计绝对标高为110.65米±0.000,室内外高差为0.30米,为地下1层、地上11层高层建筑,地下 (略) 部4.5米,车库部分3.6米,一层、二层层高3.9米,三层至九层层高3.3米,十层层高3.9米,十一层层高4.5米,机房层层高为3米,室内外高差为0.3米,门诊楼建筑高度42.6米(室外地面至屋面高度)。本次改造工程未调整原有标高体系,各楼层层高均维持现状。
四、结构设计
既有门诊楼及附属2#连廊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未设置结构缝),普通现浇梁板体系楼盖;门诊楼采用柱(墙)下大直径人工挖孔桩基础,桩端持力层为中密圆砾层,附属2#连廊采用柱下独立基础,持力层为硬塑状粉质粘土层。
新建4#连廊采用钢框架结构,其余连廊均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各连廊与相邻建筑间均设置抗震缝,均为独立结构单体,连廊嵌固端位于基础面。各连廊均采用柱下独立基础,以黏土为基础持力层,局部位于既有2#楼地下室框架柱,利用既有基础进 (略) 理。
下阶段 (略) 区各单体建筑使用功能要求,结合对既有建筑物现状情况检测、调查,复核、验算各单体建筑结构安全,视情况采取必要的结构加固措施。
五、给、排水设计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分别引入1根DN150的给水管, (略) 内形成环 (略) , (略) 区生活、消防用水,市政给水供水压力为0.20MPa。本次修缮设 (略) (略) 接口,更新除2# (略) 区室外环 (略) 。门诊楼沿用原有生活及消防给水系统, (略) 调整为三层 (略) 政压力直接供水、四层以上采用地下室生活泵房恒压变频设备加压供水,根据建筑新的平面布置调整消火栓箱和喷淋点位布置,更新所有的消防管道。
院区南面2# (略) 独立接入南 (略) (略) (略) (略) (略) ,其 (略) (略) 内西北面 (略) (略) (略) (略) (略) 。院 (略) 域雨水经内 (略) (略) 区西面 (略) (略) ; (略) (略) (略) 汇集排、 (略) 区北面 (略) (略) 。本次修缮设计利用已 (略) (略) 政雨、污水接口,更新除2# (略) 区室外环 (略) 。
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本工程用水定额、用水量、排水量, (略) 区既有给水水源,给水、 (略) 、接口条件现状, (略) 区总体规划,结合现状情况,优化、完善本工程给、排水设计。
六、电气工程设计
(略) 区现 (略) (略) (略) 政电源 (略) 至2#住院楼高压配电房,从2#住院楼高压配电房 (略) 10k (略) 至修缮门诊楼内低压配电房为门诊楼供电电源,另增设1台400kW柴油发电机为门诊楼备用电源。低压供电系统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方式。
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工程用电负荷等级,根据门诊楼功能要求优化调整用电负荷等级, (略) 区现有供电电源、变压器容量,以满足用电负荷要求;完善、细化建筑弱电工程设计。
七、暖通设计
门诊楼空调、新风系统修缮不纳入本次修缮范围。门诊楼卫生间、内房间等增设机械排风系统;DR、CT等重要医技用房增设气体灭火系统;对排烟口、排烟风机等设备进行更新;前室、合用前室等根据自然防烟要求调整开窗形式。
八、原则同 (略) 诊疗治水平,健全完善医疗服务范围,购置计算机断层扫描仪、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各1台。
九、原则同意环保及绿色建筑设计。下阶段应按照有关规定,完善消防、人防、环保等相关审批手续,并按专项批复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设计,落实具体措施。
十、工程概算
经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略).(略)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十一、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
十二、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4年9月20日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 备注 |
Ⅰ | 工程费用 | (略).94 | |
一 | 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 | 216.19 | |
1 | 门诊楼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 | 122.27 | |
2 | 外立面改造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 | 93.92 | |
二 | 门诊楼改造 | 4321.41 | (略).00平方米 |
1 | 门诊楼土建工程 | 694.36 | |
2 | 门诊楼室内装饰工程 | 1747.22 | |
3 | 门诊楼防排烟、通风工程 | 23.29 | |
4 | 门诊楼给排水工程 | 155.64 | |
5 | 门诊楼消防工程 | 237.73 | |
6 | 门诊楼强电工程 | 495.03 | |
7 | 变配电工程 | 214.37 | |
8 | 智能化工程 | 753.77 | |
三 | 外立面改造 | 2762.77 | (略).00平方米 |
1 | 急诊楼外立面工程 | 70.71 | |
2 | 放疗楼外立面工程 | 180.72 | |
3 | 门诊楼外立面工程 | 568.97 | |
4 | 1#住院楼外立面工程 | 769.36 | |
5 | 2#住院楼外立面工程 | 1173.01 | |
四 | 连廊工程 | 413.90 | 1938.33平方米 |
1 | 连廊土建工程 | 392.77 | |
2 | 修缮连廊工程 | 7.42 | |
3 | 连廊给排水工程 | 6.05 | |
4 | 连廊强电工程 | 7.66 | |
五 | 设备购置及专项工程费 | 609.42 | |
1 | 电梯工程 | 288.65 | |
2 | 医疗气体 | 20.00 | |
3 | 标识标牌 | 44.77 | |
4 | 防辐射屏蔽系统 | 176.00 | |
5 | 柴油发电机组 | 80.00 | |
六 | 室外工程费 | 1817.25 | |
1 | (略) 铺装 | 306.57 | |
2 | 室外景观绿化 | 228.84 | |
3 | 室外安装 | 1281.84 | |
Ⅱ | 建设工程其他费用 | 834.54 | |
一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80.27 | |
二 | 招标代理费 | 18.37 | |
三 | 工程量清单编制 | 32.75 | |
四 | 结算审核基本费 | 22.56 | |
五 | 工程监理费 | 176.84 | |
六 | 可行性研究费及项目建议书 | 13.00 | |
七 | 设计费 | 193.40 | |
八 | 勘察费 | 19.34 | |
九 | 施工图设计审查费 | 11.74 | |
十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9.78 | |
十一 | 工程保险费 | 30.42 | |
十二 |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 5.07 | |
十三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64.90 | |
十四 | 供(配)电工程高可靠性供电费 | 56.10 | |
Ⅲ | 预备费 | 548.77 | (I+II)×5% |
Ⅳ | 医疗设备费 | 2030.00 | |
Ⅴ | 建设期利息 | 645.00 | |
Ⅵ | 工程总概算 | (略).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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