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装备办公室2024年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公开遴选教育评估研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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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装备办公室2024年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公开遴选教育评估研究人员公告

为落实中共中央、 (略)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的:“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发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作用”要求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评估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教育评估和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甘肃省教育装备办公室拟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公开遴选 2 名教育评估研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简介

单位名称:甘肃省教育装备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装备办)

单位简介:省装备办是省教育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教育装备标准制定和研究工作,同时正在转型教育评估工作,承担全省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二、遴选学段及人数

基础教育评估研究人员 2 名。

三、遴选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长期出差,具有创新意识、担当意识、奉献精神。

3.因犯罪受过行政、 (略) 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 (略) 分的人员,新进入事业单位首个聘期未满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相关人员不能参与。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本科须是6所公费 (略) 校及14所省 (略) 校师范专业或“双一流”院校的全日制学历,目前在职在编的教育管理部门、事业单位、学校的工作人员、教师或相关从业人员。

5.具有 6 年以上教学(教研)经历,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中小学一级教师、讲师等),年龄为1984年1月以后出生。

(二)能力条件

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研究能力(请在简历中列明主要学术成果);热爱教育及研究工作,有基础教育评估相关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科研、项目经历;文字功底扎实,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熟练掌握相关研究工具,具备较强责任心和团队精神;中共党员优先。

(三)业绩条件(具备以下 3 项条件)

1.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省、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个人荣誉。

2.荣获特级教师、陇原名师,或省、市(州)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农村骨干教师除外)、教学能手、教学新秀、名优校长、学科带头人、名优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先进称号。

3.获得省级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位;或获得省级基础教育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位; (略) (州)级基础教育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位。

4.独撰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出版(略)字以上的专业学术著作1部(不含主编、编著、论文集等),或主编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定通过的专业教材1部(不含校本教材等)。

5.在公开发行的省级及以上期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教育质量监测、评估类研究论文两篇及以上。

6.在省、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教科研部门举办的优质课竞赛中分别获省级二等奖、市(州)级一等奖及以上奖次。

7.主持或以 (略) (州)级及以上规划课题并通过鉴定,且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8.具有县(市、区) (略) 域教育评价、质量监测、指标研发、考试命题的经历。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 年 9 月 29 日 8:00 至 10 月 20 日 18:00。

2.报名方式: (略) 上报名,请报名人员按照要求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 PDF 电子版压缩包(文件名:地区+单位+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63.com。

3.报名材料

(1)《甘肃省教育装备办公室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在http://**首页下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3)能充分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各种业绩材料扫描件。

(4)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提供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进行初审,同时符合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 3 项者可进入现场确认及笔试环节。

(三)现场确认及笔试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需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按照通知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对材料造假者实行一票否决,现场确认通过后当场发放准考证,笔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笔试,如有替考和作弊行为一律取消资格,笔试分值满分为 100 分,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按照 1:3 比例进入面试(不足 1:3 比例则笔试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者进入面试)。

(四)面试

进入面试的报名人员按照电话通知的面试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综合答辩,由省装备办选调面试小组评委(5 名)现场打分,面试分值满分为 100 分,去掉 1 个最高分、1 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分数保留两位小数点。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得分最高者进入考察阶段(在获得相同分值时博士学位者优先)。总成绩在 (略) 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

体检对象按选调岗位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在指定的 (略) 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文件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者 3 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如仍存在健康问题则按最终成绩顺序直接递补 1 名。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省装备办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师德师风、群众基础、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七)公示

符合以上要求的人员最终被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甘肃 (略) (http://**)公示 5 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低于最低控制线者不予递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八)调动

公示后确定拟选调人员,报请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批通过后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如遇我单位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已满情况,我单位将暂时予以低聘,待我单位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空缺后再作调整。

联系人:李小娜  联系电话:(略)

甘肃省教育装备办公室

2024年9月29日

附件:

附件1:甘肃省教育装备办公室公开遴选人员报名表

附件2:同意在职人员报考甘肃省教育装备办公室教育评估研究人员证明

为落实中共中央、 (略)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的:“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发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作用”要求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评估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教育评估和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甘肃省教育装备办公室拟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公开遴选 2 名教育评估研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简介

单位名称:甘肃省教育装备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装备办)

单位简介:省装备办是省教育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教育装备标准制定和研究工作,同时正在转型教育评估工作,承担全省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二、遴选学段及人数

基础教育评估研究人员 2 名。

三、遴选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长期出差,具有创新意识、担当意识、奉献精神。

3.因犯罪受过行政、 (略) 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 (略) 分的人员,新进入事业单位首个聘期未满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相关人员不能参与。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本科须是6所公费 (略) 校及14所省 (略) 校师范专业或“双一流”院校的全日制学历,目前在职在编的教育管理部门、事业单位、学校的工作人员、教师或相关从业人员。

5.具有 6 年以上教学(教研)经历,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中小学一级教师、讲师等),年龄为1984年1月以后出生。

(二)能力条件

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研究能力(请在简历中列明主要学术成果);热爱教育及研究工作,有基础教育评估相关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科研、项目经历;文字功底扎实,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熟练掌握相关研究工具,具备较强责任心和团队精神;中共党员优先。

(三)业绩条件(具备以下 3 项条件)

1.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省、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个人荣誉。

2.荣获特级教师、陇原名师,或省、市(州)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农村骨干教师除外)、教学能手、教学新秀、名优校长、学科带头人、名优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先进称号。

3.获得省级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位;或获得省级基础教育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位; (略) (州)级基础教育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位。

4.独撰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出版(略)字以上的专业学术著作1部(不含主编、编著、论文集等),或主编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定通过的专业教材1部(不含校本教材等)。

5.在公开发行的省级及以上期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教育质量监测、评估类研究论文两篇及以上。

6.在省、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教科研部门举办的优质课竞赛中分别获省级二等奖、市(州)级一等奖及以上奖次。

7.主持或以 (略) (州)级及以上规划课题并通过鉴定,且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8.具有县(市、区) (略) 域教育评价、质量监测、指标研发、考试命题的经历。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 年 9 月 29 日 8:00 至 10 月 20 日 18:00。

2.报名方式: (略) 上报名,请报名人员按照要求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 PDF 电子版压缩包(文件名:地区+单位+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63.com。

3.报名材料

(1)《甘肃省教育装备办公室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在http://**首页下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3)能充分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各种业绩材料扫描件。

(4)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提供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进行初审,同时符合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 3 项者可进入现场确认及笔试环节。

(三)现场确认及笔试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需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按照通知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对材料造假者实行一票否决,现场确认通过后当场发放准考证,笔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笔试,如有替考和作弊行为一律取消资格,笔试分值满分为 100 分,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按照 1:3 比例进入面试(不足 1:3 比例则笔试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者进入面试)。

(四)面试

进入面试的报名人员按照电话通知的面试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综合答辩,由省装备办选调面试小组评委(5 名)现场打分,面试分值满分为 100 分,去掉 1 个最高分、1 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分数保留两位小数点。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得分最高者进入考察阶段(在获得相同分值时博士学位者优先)。总成绩在 (略) 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

体检对象按选调岗位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在指定的 (略) 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文件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者 3 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如仍存在健康问题则按最终成绩顺序直接递补 1 名。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省装备办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师德师风、群众基础、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七)公示

符合以上要求的人员最终被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甘肃 (略) (http://**)公示 5 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低于最低控制线者不予递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八)调动

公示后确定拟选调人员,报请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批通过后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如遇我单位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已满情况,我单位将暂时予以低聘,待我单位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空缺后再作调整。

联系人:李小娜  联系电话:(略)

甘肃省教育装备办公室

2024年9月29日

附件:

附件1:甘肃省教育装备办公室公开遴选人员报名表

附件2:同意在职人员报考甘肃省教育装备办公室教育评估研究人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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