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平水字〔2021〕2号贺州市平桂区水利局关于开展2021年水利工程汛前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贺平水字〔2021〕2号贺州市平桂区水利局关于开展2021年水利工程汛前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局有关股站室:
汛期将至,为全面做好 (略) 水利行业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有防无患,防患于未然,确保山塘、水库、水电站、河堤等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现就开展水利工程防汛安全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水利系统管辖的所有山塘水库、水电站、堤防工程及在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水库工程重点检查2020年汛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的水库、除险加固后初期蓄水的水库。
二、检查内容
按照《广西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桂防指〔2009〕21号)、《广西水库大坝安全巡视检查办法》(桂防指〔2009〕22号)、《水电站与当地政府建立防汛工作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桂防指〔2015〕6号)的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 (略) 内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各级防汛机构及水库、水电站防汛机构是否健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水利工程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各类水库、水电站、堤防工程责任人落实情况;
(三)各种防洪预案编制或修订情况;
(四)防汛值班和通讯情况;
(五)水库、水电站、河堤工程(包括在建水库、水电站、河堤)安全度汛情况;
(六)防汛业务培训情况等。
三、检查时间
(一)汛前检查时间:从3月12日开始至3月22日结束。
(二)汛期检查时间:从4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其中:汛期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四、检查 (略) 域及人员组成
成立四个检查组, (略) (略) 班子领导担任,成 (略) 干部组成。请各组联络员主动联系乡镇(街道)水利工程管理负责人对接具体行程。
第一组负责:负责沙田镇、黄田镇。
组 长:雷庆负 (略) 党组成员
副组长:莫运苹 区电管站站长(联络员)
成 员:邓海肄 (略) 水政股股长
陈 剑 区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
胡 辉 区狮洞水库工程管理所所长
李宏捷 区工管站工作人员
王 威 区工管站工作人员
吴 渐 (略) 农水站工作人员
陈 宁 区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
第二组负责:负责望高镇、羊头镇、鹅塘镇。
组 长:周建平 (略)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周礼冬 区水保站站长(联络员)
成 员:周 旋 区工管站站长
罗 波 区东干水利工程管理所所长
苏露娇 区电管站副站长
罗干兰 区工管站干部
廖仕争 区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
李 剑 区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
郑秀峰 区水保站工作人员
第三组负责:负责大平瑶族乡、水口镇、公会镇、西湾街道。
组 长:杜永多 (略) 副局长
副组长:李永松 (略) 水建股股长(联络员)
成 员: (略) (略) 农水站站长
左 圳 (略) 农水站副站长
刘颖芳 (略) 农水站干部
黄继承 区水保站干部
李德剑 区工管站干部
谢 凯 区河长办工作人员
丘光岚 (略) 农水站工作人员
第四组负责: (略) 水库视频监测站点、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站点。
组 长:雷庆负 (略) 党组成员(兼)
副组长:何祖欣 区水旱灾害防御站站长(联络员)
成 员:沙 京 区水旱灾害防御站工作人员
姚 云 (略) 办公室工作人员
五、检查要求
(一)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汛前汛期检查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类工程检查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责任人、检查人员要分别在检查结果上签名,承担相应责任。对未按要求进行检查,汛期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检查人员的责任。
(二)检查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险工地段、重点部位要详细检查,机电和启闭设备须进行维修养护并试机。对水库(水电站)等水利工程上岗制度牌、三个责任人公示牌、重点水域防溺水警示牌规范设立与使用予以指导,现场整改。
(三) (略) 理汛前检查发现的问题,对查出的险工险段,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除险加固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对短期内不能消除的,要逐一落实度汛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四)各检查组要做好检查工作资料备案,建立台帐,检查人员对检查内容负责。每次检查结束后2天内上交检查资料(含相关表格、现场检查照片等)。水库、堤防工程检查情况及表格交工管站汇总。水电站检查情况及表格交电管站汇总。所有现场检查照片(需标注工程名称及地点)汇总后由水旱灾害防御站存档,由水旱灾害防御 (略) 防指。
附:1.防汛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
2.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检查表
3.2021年水库汛前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4.2021年堤防(防洪泵站)工程汛前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5.2021年水闸工程汛前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2021年3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略) (略) (略) 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印发
解读
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局有关股站室:
汛期将至,为全面做好 (略) 水利行业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有防无患,防患于未然,确保山塘、水库、水电站、河堤等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现就开展水利工程防汛安全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水利系统管辖的所有山塘水库、水电站、堤防工程及在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水库工程重点检查2020年汛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的水库、除险加固后初期蓄水的水库。
二、检查内容
按照《广西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桂防指〔2009〕21号)、《广西水库大坝安全巡视检查办法》(桂防指〔2009〕22号)、《水电站与当地政府建立防汛工作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桂防指〔2015〕6号)的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 (略) 内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各级防汛机构及水库、水电站防汛机构是否健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水利工程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各类水库、水电站、堤防工程责任人落实情况;
(三)各种防洪预案编制或修订情况;
(四)防汛值班和通讯情况;
(五)水库、水电站、河堤工程(包括在建水库、水电站、河堤)安全度汛情况;
(六)防汛业务培训情况等。
三、检查时间
(一)汛前检查时间:从3月12日开始至3月22日结束。
(二)汛期检查时间:从4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其中:汛期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四、检查 (略) 域及人员组成
成立四个检查组, (略) (略) 班子领导担任,成 (略) 干部组成。请各组联络员主动联系乡镇(街道)水利工程管理负责人对接具体行程。
第一组负责:负责沙田镇、黄田镇。
组 长:雷庆负 (略) 党组成员
副组长:莫运苹 区电管站站长(联络员)
成 员:邓海肄 (略) 水政股股长
陈 剑 区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
胡 辉 区狮洞水库工程管理所所长
李宏捷 区工管站工作人员
王 威 区工管站工作人员
吴 渐 (略) 农水站工作人员
陈 宁 区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
第二组负责:负责望高镇、羊头镇、鹅塘镇。
组 长:周建平 (略)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周礼冬 区水保站站长(联络员)
成 员:周 旋 区工管站站长
罗 波 区东干水利工程管理所所长
苏露娇 区电管站副站长
罗干兰 区工管站干部
廖仕争 区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
李 剑 区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
郑秀峰 区水保站工作人员
第三组负责:负责大平瑶族乡、水口镇、公会镇、西湾街道。
组 长:杜永多 (略) 副局长
副组长:李永松 (略) 水建股股长(联络员)
成 员: (略) (略) 农水站站长
左 圳 (略) 农水站副站长
刘颖芳 (略) 农水站干部
黄继承 区水保站干部
李德剑 区工管站干部
谢 凯 区河长办工作人员
丘光岚 (略) 农水站工作人员
第四组负责: (略) 水库视频监测站点、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站点。
组 长:雷庆负 (略) 党组成员(兼)
副组长:何祖欣 区水旱灾害防御站站长(联络员)
成 员:沙 京 区水旱灾害防御站工作人员
姚 云 (略) 办公室工作人员
五、检查要求
(一)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汛前汛期检查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类工程检查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责任人、检查人员要分别在检查结果上签名,承担相应责任。对未按要求进行检查,汛期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检查人员的责任。
(二)检查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险工地段、重点部位要详细检查,机电和启闭设备须进行维修养护并试机。对水库(水电站)等水利工程上岗制度牌、三个责任人公示牌、重点水域防溺水警示牌规范设立与使用予以指导,现场整改。
(三) (略) 理汛前检查发现的问题,对查出的险工险段,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除险加固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对短期内不能消除的,要逐一落实度汛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四)各检查组要做好检查工作资料备案,建立台帐,检查人员对检查内容负责。每次检查结束后2天内上交检查资料(含相关表格、现场检查照片等)。水库、堤防工程检查情况及表格交工管站汇总。水电站检查情况及表格交电管站汇总。所有现场检查照片(需标注工程名称及地点)汇总后由水旱灾害防御站存档,由水旱灾害防御 (略) 防指。
附:1.防汛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
2.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检查表
3.2021年水库汛前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4.2021年堤防(防洪泵站)工程汛前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5.2021年水闸工程汛前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2021年3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略) (略) (略) 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印发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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