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滨海新区双潭水闸重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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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滨海新区双潭水闸重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茂名 (略) 双潭水闸重建工程”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茂名 (略) 双潭水闸重建工程

  项目位置:双潭水 (略) (略) 东南部的麻岗镇博贺海堤中间,地理位置:东经113°22′30.74″、北纬22°40′29.27″。

  项目概况:现状双潭水闸过水能力不满足要求,部分闸门无法正常启闭,已多次造成洪灾。为消除水闸险情和隐患,保障范围内生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拟对双潭水闸进行拆除重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重建双潭水闸、管理房及河道整治工程等。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水闸设计潮水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茂名 (略) 渔港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工;电话:0668-(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广州 (略)

  联系人:张工;电话:(略)

  邮箱:*@*63.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下载附件的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仍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告。

茂名 (略) 渔港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茂名 (略) 双潭水闸重建工程”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茂名 (略) 双潭水闸重建工程

  项目位置:双潭水 (略) (略) 东南部的麻岗镇博贺海堤中间,地理位置:东经113°22′30.74″、北纬22°40′29.27″。

  项目概况:现状双潭水闸过水能力不满足要求,部分闸门无法正常启闭,已多次造成洪灾。为消除水闸险情和隐患,保障范围内生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拟对双潭水闸进行拆除重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重建双潭水闸、管理房及河道整治工程等。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水闸设计潮水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茂名 (略) 渔港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工;电话:0668-(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广州 (略)

  联系人:张工;电话:(略)

  邮箱:*@*63.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下载附件的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仍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告。

茂名 (略) 渔港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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