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热电厂灰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金桥热电厂灰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一、工程概况
北方 (略)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于2020年12月8日取 (略) (略) 关于《金桥热电厂灰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报告表》的批复(呼环政批字[2020]180号文)。本项目位于金桥热电厂西南侧3.5km,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1°43′48.58″,北纬 40°40′35.11″。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对现有灰场坝坡进行削坡及 (略) 进行平整,整形后的灰场内、外边坡及边坡顶部进行覆土绿化,外护坡采用拱形框架混凝土方案绿化,总绿化面积为#m2。验收阶段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0%。项目投入试运行时间为2024年5月。
二、环境影响调查
1、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本工程对生态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过程中对灰 (略) 人工绿化植被的破坏。
本项目为治理工程,主要对灰场进行植被恢复,不新增占地,现有灰场总占地面积为#m2,均为永久占地,其中临时占地2000m2,临时占地位于永久占地内。临时占地主要用于治理物料的临时堆放。
经现场调查,本次灰场内部绿化面积为#m2,种植乔木#株(侧柏篱#株、云杉5株、金叶榆10株、柳树15株、紫叶李15株、杜松100株、新疆杨960株、金叶榆球150株、红叶李100株、卫矛280株)、灌木#丛(榆叶梅240丛、水蜡篱#丛、水蜡球920丛、#香球62丛)、紫花苜蓿#m2,花籽78m2。
(2)施工期污染物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大气环境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期设置1台雾炮机及25.#m2 (略) ,施工过程中对作业面洒水抑尘,施工结束后及时 (略) 苫盖;施工车辆定期保养;场区内作业车辆低速行驶,施工期间未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水环境
施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灰场现有化粪池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金 (略) (略) 置。施工期间未对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机械设备运作产生的噪声。对周围产生一定影响,经现场调查,本工程在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加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区内设置限速标识牌;施工期间未对周边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
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土方全部用于灰场覆土,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灰场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箱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期间未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治理后的环境影响调查
(1)生态环境调查
本项目为治理施工项目,本次绿化面积#m2,灰场内部根 (略) 栽种乔木、灌木、草坪和花卉。不仅对灰场起到防风抑尘作用、还可美化环境;治理结束后将提高永久占地整体绿化率,大幅增加地表植物量,强化了灰场水土保持措施,植被覆盖面积的扩大也会招引更多动物栖息,提高生物多样性, (略) 域的景观美学性。因此,通过本次封场治理, (略) 域生态环境将得到大幅度改善。
(2)污染影响调查
1、大气环境
本项目为治理工程,内部采取了绿化措施,绿化面积为#m2,可有效抑尘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32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水环境
本项目为治理工程,治理完成后,管理人员不在灰场内居住,无生活污水产生。灰场底部采用200g/0.3mm的HDPE膜进行防渗,防渗膜铺设面积为#m2,渗透系数<1.0×10-7cm/s,对水环境无影响。
监测结果表明:各地下水检测井检测指标除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超标,其他所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各土壤检测点检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超标原因分析:本项目灰场主要储存的固体废物为粉煤灰,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根据《粉煤灰浸出毒性鉴别报告》,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钠均不属于特征污染物,因此,地下水水质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钠浓度超标,与本项目无关。
3、声环境
本项目为治理工程,治理后,无噪声源,对声环境无影响。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四周噪声值昼间最大值为53.8dB(A),夜间最大值为46.0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环境
本项目为治理工程,治理后,无固体废物产生,对环境无影响。
三、环境管理
1、施工期环境管理
本项目施工期间采取了以下环境管理措施:
(1)制定环保计划,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项环保措施实施的监督和日常管理。
(2)施工过程中对 (略) 域 (略) 苫盖。
(3)施 (略) 域设置雾炮机,洒水降尘。
(4)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噪声源,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5)本项目临时占地位于永久占地内,未新增临时占地。
(6)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土方全部用于灰场覆土,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灰场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箱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2、治理后的环境管理:
项目治理完成后的环境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设有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分管项目一切环保工作,并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统筹管理项目治理后期的各项环保管理工作;
(2)本项目在灰场上游、下游、侧游分别设置1口地下水监测井,共设置3口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周边地下水进行监测;
(3)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纳入《北方 (略)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该预案于2023年11月23日 (略) (略) 备案(备案编号:#-2023-016H)。
综上所述,通过对金桥热电厂灰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保设施的验收监测和验收调查,该项目施工期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治理后的植被恢复较好,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建设单位:北方 (略)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
建设地点:内蒙 (略) / (略) / (略)
备注:
一、工程概况
北方 (略)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于2020年12月8日取 (略) (略) 关于《金桥热电厂灰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报告表》的批复(呼环政批字[2020]180号文)。本项目位于金桥热电厂西南侧3.5km,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1°43′48.58″,北纬 40°40′35.11″。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对现有灰场坝坡进行削坡及 (略) 进行平整,整形后的灰场内、外边坡及边坡顶部进行覆土绿化,外护坡采用拱形框架混凝土方案绿化,总绿化面积为#m2。验收阶段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0%。项目投入试运行时间为2024年5月。
二、环境影响调查
1、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本工程对生态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过程中对灰 (略) 人工绿化植被的破坏。
本项目为治理工程,主要对灰场进行植被恢复,不新增占地,现有灰场总占地面积为#m2,均为永久占地,其中临时占地2000m2,临时占地位于永久占地内。临时占地主要用于治理物料的临时堆放。
经现场调查,本次灰场内部绿化面积为#m2,种植乔木#株(侧柏篱#株、云杉5株、金叶榆10株、柳树15株、紫叶李15株、杜松100株、新疆杨960株、金叶榆球150株、红叶李100株、卫矛280株)、灌木#丛(榆叶梅240丛、水蜡篱#丛、水蜡球920丛、#香球62丛)、紫花苜蓿#m2,花籽78m2。
(2)施工期污染物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大气环境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期设置1台雾炮机及25.#m2 (略) ,施工过程中对作业面洒水抑尘,施工结束后及时 (略) 苫盖;施工车辆定期保养;场区内作业车辆低速行驶,施工期间未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水环境
施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灰场现有化粪池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金 (略) (略) 置。施工期间未对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机械设备运作产生的噪声。对周围产生一定影响,经现场调查,本工程在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加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区内设置限速标识牌;施工期间未对周边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
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土方全部用于灰场覆土,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灰场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箱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期间未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治理后的环境影响调查
(1)生态环境调查
本项目为治理施工项目,本次绿化面积#m2,灰场内部根 (略) 栽种乔木、灌木、草坪和花卉。不仅对灰场起到防风抑尘作用、还可美化环境;治理结束后将提高永久占地整体绿化率,大幅增加地表植物量,强化了灰场水土保持措施,植被覆盖面积的扩大也会招引更多动物栖息,提高生物多样性, (略) 域的景观美学性。因此,通过本次封场治理, (略) 域生态环境将得到大幅度改善。
(2)污染影响调查
1、大气环境
本项目为治理工程,内部采取了绿化措施,绿化面积为#m2,可有效抑尘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32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水环境
本项目为治理工程,治理完成后,管理人员不在灰场内居住,无生活污水产生。灰场底部采用200g/0.3mm的HDPE膜进行防渗,防渗膜铺设面积为#m2,渗透系数<1.0×10-7cm/s,对水环境无影响。
监测结果表明:各地下水检测井检测指标除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超标,其他所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各土壤检测点检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超标原因分析:本项目灰场主要储存的固体废物为粉煤灰,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根据《粉煤灰浸出毒性鉴别报告》,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钠均不属于特征污染物,因此,地下水水质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钠浓度超标,与本项目无关。
3、声环境
本项目为治理工程,治理后,无噪声源,对声环境无影响。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四周噪声值昼间最大值为53.8dB(A),夜间最大值为46.0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环境
本项目为治理工程,治理后,无固体废物产生,对环境无影响。
三、环境管理
1、施工期环境管理
本项目施工期间采取了以下环境管理措施:
(1)制定环保计划,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项环保措施实施的监督和日常管理。
(2)施工过程中对 (略) 域 (略) 苫盖。
(3)施 (略) 域设置雾炮机,洒水降尘。
(4)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噪声源,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5)本项目临时占地位于永久占地内,未新增临时占地。
(6)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土方全部用于灰场覆土,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灰场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箱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2、治理后的环境管理:
项目治理完成后的环境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设有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分管项目一切环保工作,并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统筹管理项目治理后期的各项环保管理工作;
(2)本项目在灰场上游、下游、侧游分别设置1口地下水监测井,共设置3口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周边地下水进行监测;
(3)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纳入《北方 (略)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该预案于2023年11月23日 (略) (略) 备案(备案编号:#-2023-016H)。
综上所述,通过对金桥热电厂灰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保设施的验收监测和验收调查,该项目施工期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治理后的植被恢复较好,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建设单位:北方 (略)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
建设地点:内蒙 (略) / (略) / (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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