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盈江县宏臻公司塑料颗粒、机制炭加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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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盈江县宏臻公司塑料颗粒、机制炭加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37号)的规定,我 (略) 塑料颗粒、机制炭加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的备案进行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后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1

(略) 塑料颗粒、机制炭加工项目 [附件: (略) 塑料颗粒、机制炭加工项目后评价报告 备案稿2024.9.29]

盈江县 (略)

盈江县平原镇勐町村民小组(平原农场二队旁)

德宏 (略)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在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视为完成备案。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德宏州 (略) (略) 行政审批与辐射安全管理股

联系人:杨明厚、王清峰

联系电话:0692-(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37号)的规定,我 (略) 塑料颗粒、机制炭加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的备案进行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后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1

(略) 塑料颗粒、机制炭加工项目 [附件: (略) 塑料颗粒、机制炭加工项目后评价报告 备案稿2024.9.29]

盈江县 (略)

盈江县平原镇勐町村民小组(平原农场二队旁)

德宏 (略)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在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视为完成备案。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德宏州 (略) (略) 行政审批与辐射安全管理股

联系人:杨明厚、王清峰

联系电话:0692-(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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