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浦城食品产业园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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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浦城食品产业园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公示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浦城食品产业园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部署,提升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我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浦城县政府会议精神,为持续打造食品产业园集群化发展,稳步推进浦城县食品产业园预制菜项目和配套标准厂房项目建设。需对浦城县食品产业园05和06 (略) 部地块进行优化调整。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 (略) 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具体控规调整情况详见附图。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浦城食品产业园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公示期限内,市民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书面意见反馈至浦城县 (略) 。

通讯地址:浦 (略) 256号 邮编:*

联 系 人:叶 术 联系电话:0599-*

浦城县 (略) 2024年9月29日

一、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主要分 (略) 北侧,G322国道以西, (略) 以东, (略) 西南 (略) 东侧。共计13个地块(如下图),总用地面积约*.78 平方米(682.1亩)。

其中:

05-E-19-3号地块,红线范围3577.76 平方米(5.37亩);

05-E-21号地块,红线范围4224.79 平方米(6.34亩);

05-E-22号地块,红线范围7238.67 平方米(10.86亩);

05-E-23号地块,红线范围2735.95平方米(4.10亩);

06-A-07号地块,红线范围*.69平方米(81.69亩);

06-A-10号地块,红线范围4976.55平方米(7.46亩);

06-A-11号地块,红线范围*.70平方米(127.10亩);

06-A-16号地块,红线范围*.47平方米(27.77亩);

06-A-17地块,红线范围*.06平方米(94.31亩);

06-B-01号地块,红线范围*.50平方米(38.18亩);

06-B-28号地块,红线范围*.27平方米(108.03亩);

06-B-29号地块,红线范围*.68平方米(105.85亩);

06-B-41号地块,红线范围*.69平方米(65.05亩)。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浦城食品产业园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公示
图1:调整范围现状用地图

二、调整的必要性

1、从实际需求来看

(1)集约土地需要:浦城由于地形限制,适宜建设的空间有限,工业用地更是紧张,改变土地用途可以更有效地利用资源,这对土地资源有 (略) 尤其重要。

(2)市场化发展需要: (略) 场需求发生变化,工业用地需求增加,居住用地需求降低,通过重新规划和合理配置土地资源, (略) 场变化、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3) (略) 理实际需要:浦城 (略) 理厂已经扩容完成,能够满 (略) (略) 理需求,经管委会对接了解,园区不需建设独立 (略) 理厂。

2、从经济效益来看

(1)增加经济产值:新增工业用地可以吸引投资,提高工业产值,促进经济持续增长。

(2)产业集中发展: (略) 具有一定产业基础,新增产业用地,有利于实现集聚效应,提高企业运行成本、提高 (略) 场竞争能力。

3、从政策支持来看

(1)响应政策指引:贯彻落实《浦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浦城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加快构建绿色工业体系,明确支持发展食品加工业,加强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建设,变更土地用途将有助于实现这些政策目标。

(2)符合上位规划:在浦城县国土空间规划中, (略) 属于食品 (略) ,主导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次规划的调整符合上位规划 (略) 的定位。

4、从社会环境效益来看

(1)规避环境影响: (略) 现存一生物质发电厂,虽然规划居住用地与该电厂有足够安全距离,但仍然受到一些影响,变更为工业用地可规避这一问题。

(2)带动 (略) 发展: (略) 位处城乡结合位置,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工业发展可以带 (略) 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通、水、电等,从而提升 (略) 的发展质量。

三、调整的可行性

(1)调整内容均在原批准控规范围内进行,未涉及原规划范围调整,是对原控规的优化和完善,且符合总体规划。

(2)未降低单元控 (略) 绿线的控制要求。

(3)调整后,片区建筑面积总量降低,市政基础设施可承载。

(4)符合《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指标控制要求。

四、调整内容

1、原控规情况

调整范围内总用地面积45.48公顷,包括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幼儿园用地、商业用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

2、调整后规划情况

调整后总用地面积45.48公顷,其中:城镇住宅用地减少10.33公顷,农村宅基地减少0.46公顷,幼儿园用地减少0.50公顷,商业用地减少5.45公顷,二类工业用地增加11.32公顷,三类工业用地增加7.49公顷,排水用地减少2.55公顷,公园绿地增加1.78公顷,防护绿地减少0.54公顷,广场用地减少0.78公顷。

表1: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指标对比表

序号 调整前原控规土地利用指标 调整后控规土地利用指标 增减用地面积 (公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m2)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m2)
1 0701 城镇住宅用地 *.17 0701 城镇住宅用地 0.00 -10.33
2 0703 农村宅基地 *.06 0703 农村宅基地 *.33 -0.46
3 * 幼儿园用地 4976.55 * 幼儿园用地 0.00 -0.50
4 0901 商业用地 *.69 0901 商业用地 0.00 -5.45
5 * 二类工业用地 *.64 * 二类工业用地 *.41 11.32
6 * 三类工业用地 0.00 * 三类工业用地 *.14 7.49
7 1302 排水用地 *.50 1302 排水用地 0.00 -2.55
8 1401 公园绿地 0.00 1401 公园绿地 *.17 1.78
9 1402 防护绿地 9974.62 1402 防护绿地 4602.74 -0.54
10 1403 广场用地 7802.55 1403 广场用地 0.00 -0.78
合计 *.78 *.79 0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浦城食品产业园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公示
调整前土地利用规划图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浦城食品产业园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公示
调整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图2:调整对比图

表2:调整后地块指标控制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m) 绿地率 (%)
05-E-19-3 1401 0.36 —— —— —— ≥80
05-E-21 1401 0.42 —— —— —— ≥80
05-E-22 1401 0.72 —— —— —— ≥80
05-E-23 1401 0.27 —— —— —— ≥80
06-A-07 * 5.45 1.2-3.0 ≥30 ≤24 10-20
06-A-10 * 0.50 1.2-3.0 ≥30 ≤24 10-20
06-A-11 * 8.47 1.2-3.0 ≥30 ≤24 10-20
06-A-16 * 1.85 1.2-3.0 ≥30 ≤24 10-20
06-A-17-1 1402 0.46 —— —— —— ≥90
06-A-17-2 0703 5.83 —— —— —— ——
06-B-01 * 2.55 1.2-3.0 ≥30 ≤24 10-20
06-B-28 * 7.49 ≥0.5 ≥30 ≤24 10-20
06-B-29 * 6.77 1.2-3.0 ≥30 ≤24 10-20
06-B-41 * 4.34 1.2-3.0 ≥30 ≤36 10-20

七、调整后图则

1、图则05-E(019-030)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浦城食品产业园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公示

2、图则06-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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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图则06-A2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浦城食品产业园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公示

1、图则06-B1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浦城食品产业园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公示

1、图则06-B2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浦城食品产业园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公示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浦城食品产业园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部署,提升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我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浦城县政府会议精神,为持续打造食品产业园集群化发展,稳步推进浦城县食品产业园预制菜项目和配套标准厂房项目建设。需对浦城县食品产业园05和06 (略) 部地块进行优化调整。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 (略) 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具体控规调整情况详见附图。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浦城食品产业园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公示期限内,市民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书面意见反馈至浦城县 (略) 。

通讯地址:浦 (略) 256号 邮编:*

联 系 人:叶 术 联系电话:0599-*

浦城县 (略) 2024年9月29日

一、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主要分 (略) 北侧,G322国道以西, (略) 以东, (略) 西南 (略) 东侧。共计13个地块(如下图),总用地面积约*.78 平方米(682.1亩)。

其中:

05-E-19-3号地块,红线范围3577.76 平方米(5.37亩);

05-E-21号地块,红线范围4224.79 平方米(6.34亩);

05-E-22号地块,红线范围7238.67 平方米(10.86亩);

05-E-23号地块,红线范围2735.95平方米(4.10亩);

06-A-07号地块,红线范围*.69平方米(81.69亩);

06-A-10号地块,红线范围4976.55平方米(7.46亩);

06-A-11号地块,红线范围*.70平方米(127.10亩);

06-A-16号地块,红线范围*.47平方米(27.77亩);

06-A-17地块,红线范围*.06平方米(94.31亩);

06-B-01号地块,红线范围*.50平方米(38.18亩);

06-B-28号地块,红线范围*.27平方米(108.03亩);

06-B-29号地块,红线范围*.68平方米(105.85亩);

06-B-41号地块,红线范围*.69平方米(65.0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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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调整范围现状用地图

二、调整的必要性

1、从实际需求来看

(1)集约土地需要:浦城由于地形限制,适宜建设的空间有限,工业用地更是紧张,改变土地用途可以更有效地利用资源,这对土地资源有 (略) 尤其重要。

(2)市场化发展需要: (略) 场需求发生变化,工业用地需求增加,居住用地需求降低,通过重新规划和合理配置土地资源, (略) 场变化、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3) (略) 理实际需要:浦城 (略) 理厂已经扩容完成,能够满 (略) (略) 理需求,经管委会对接了解,园区不需建设独立 (略) 理厂。

2、从经济效益来看

(1)增加经济产值:新增工业用地可以吸引投资,提高工业产值,促进经济持续增长。

(2)产业集中发展: (略) 具有一定产业基础,新增产业用地,有利于实现集聚效应,提高企业运行成本、提高 (略) 场竞争能力。

3、从政策支持来看

(1)响应政策指引:贯彻落实《浦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浦城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加快构建绿色工业体系,明确支持发展食品加工业,加强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建设,变更土地用途将有助于实现这些政策目标。

(2)符合上位规划:在浦城县国土空间规划中, (略) 属于食品 (略) ,主导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次规划的调整符合上位规划 (略) 的定位。

4、从社会环境效益来看

(1)规避环境影响: (略) 现存一生物质发电厂,虽然规划居住用地与该电厂有足够安全距离,但仍然受到一些影响,变更为工业用地可规避这一问题。

(2)带动 (略) 发展: (略) 位处城乡结合位置,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工业发展可以带 (略) 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通、水、电等,从而提升 (略) 的发展质量。

三、调整的可行性

(1)调整内容均在原批准控规范围内进行,未涉及原规划范围调整,是对原控规的优化和完善,且符合总体规划。

(2)未降低单元控 (略) 绿线的控制要求。

(3)调整后,片区建筑面积总量降低,市政基础设施可承载。

(4)符合《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指标控制要求。

四、调整内容

1、原控规情况

调整范围内总用地面积45.48公顷,包括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幼儿园用地、商业用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

2、调整后规划情况

调整后总用地面积45.48公顷,其中:城镇住宅用地减少10.33公顷,农村宅基地减少0.46公顷,幼儿园用地减少0.50公顷,商业用地减少5.45公顷,二类工业用地增加11.32公顷,三类工业用地增加7.49公顷,排水用地减少2.55公顷,公园绿地增加1.78公顷,防护绿地减少0.54公顷,广场用地减少0.78公顷。

表1: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指标对比表

序号 调整前原控规土地利用指标 调整后控规土地利用指标 增减用地面积 (公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m2)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m2)
1 0701 城镇住宅用地 *.17 0701 城镇住宅用地 0.00 -10.33
2 0703 农村宅基地 *.06 0703 农村宅基地 *.33 -0.46
3 * 幼儿园用地 4976.55 * 幼儿园用地 0.00 -0.50
4 0901 商业用地 *.69 0901 商业用地 0.00 -5.45
5 * 二类工业用地 *.64 * 二类工业用地 *.41 11.32
6 * 三类工业用地 0.00 * 三类工业用地 *.14 7.49
7 1302 排水用地 *.50 1302 排水用地 0.00 -2.55
8 1401 公园绿地 0.00 1401 公园绿地 *.17 1.78
9 1402 防护绿地 9974.62 1402 防护绿地 4602.74 -0.54
10 1403 广场用地 7802.55 1403 广场用地 0.00 -0.78
合计 *.78 *.79 0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浦城食品产业园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公示
调整前土地利用规划图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浦城食品产业园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公示
调整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图2:调整对比图

表2:调整后地块指标控制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m) 绿地率 (%)
05-E-19-3 1401 0.36 —— —— —— ≥80
05-E-21 1401 0.42 —— —— —— ≥80
05-E-22 1401 0.72 —— —— —— ≥80
05-E-23 1401 0.27 —— —— —— ≥80
06-A-07 * 5.45 1.2-3.0 ≥30 ≤24 10-20
06-A-10 * 0.50 1.2-3.0 ≥30 ≤24 10-20
06-A-11 * 8.47 1.2-3.0 ≥30 ≤24 10-20
06-A-16 * 1.85 1.2-3.0 ≥30 ≤24 10-20
06-A-17-1 1402 0.46 —— —— —— ≥90
06-A-17-2 0703 5.83 —— —— —— ——
06-B-01 * 2.55 1.2-3.0 ≥30 ≤24 10-20
06-B-28 * 7.49 ≥0.5 ≥30 ≤24 10-20
06-B-29 * 6.77 1.2-3.0 ≥30 ≤24 10-20
06-B-41 * 4.34 1.2-3.0 ≥30 ≤36 10-20

七、调整后图则

1、图则05-E(019-030)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浦城食品产业园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公示

2、图则06-A1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浦城食品产业园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公示

3、图则06-A2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浦城食品产业园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公示

1、图则06-B1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浦城食品产业园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公示

1、图则06-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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