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街道杨柳村四组、五组、十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街道杨柳村四组、五组、十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信息
(略) (略) 花源街道杨柳村四组、五组、十组地 (略) (略) 花源街道杨柳村四组、五组、十组,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3°52′41.630″,北纬30°27′43.271″,地块占地面积9650.60m2。该地块历史上一直作为农用地。 (略) (略) 规划和 (略) 出具的《规划条件》(编号:成规设[2024]J0222号),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文化用地兼容商业用地(0803、0901)。地块用途变更,为此,四川 (略) (略) (略) 的委托, (略) (略) 花源街道杨柳村四组、五组、十组地块开展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收集等调查工作,并根据资料编制完成《 (略) (略) 花源街道杨柳村四组、五组、十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二、调查情况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矿企业、无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情形;地块周边 500m 范围内敏感目标主要为当地居民、学校;周边 500 m 范围内存在的企业为天府龙智1号项目部、 (略) 项目部、中国华西花源街道杨柳村二组43亩项目部、中 (略) 项目部、天府兰台项目部、 (略) 项目部,均只作为人员办公,地面已经水泥硬化,地面无破损情况,无有毒有害物质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遗留环境问题,对本项目及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经污染物迁移分析,认为不会对本地块造成影响;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内所有点位的砷、镉、铜、铅、汞、镍、锑、钴、钒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 1、表2 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铬、锰、钼、硒检测结果符合《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表 1 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三、调查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可进行下一步的开发利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以及《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川环发[2018]9号)的等相关要求,现将《 (略) (略) 花源街道杨柳村四组、五组、十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五、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名称:四川 (略)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一、基本信息
(略) (略) 花源街道杨柳村四组、五组、十组地 (略) (略) 花源街道杨柳村四组、五组、十组,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3°52′41.630″,北纬30°27′43.271″,地块占地面积9650.60m2。该地块历史上一直作为农用地。 (略) (略) 规划和 (略) 出具的《规划条件》(编号:成规设[2024]J0222号),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文化用地兼容商业用地(0803、0901)。地块用途变更,为此,四川 (略) (略) (略) 的委托, (略) (略) 花源街道杨柳村四组、五组、十组地块开展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收集等调查工作,并根据资料编制完成《 (略) (略) 花源街道杨柳村四组、五组、十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二、调查情况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矿企业、无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情形;地块周边 500m 范围内敏感目标主要为当地居民、学校;周边 500 m 范围内存在的企业为天府龙智1号项目部、 (略) 项目部、中国华西花源街道杨柳村二组43亩项目部、中 (略) 项目部、天府兰台项目部、 (略) 项目部,均只作为人员办公,地面已经水泥硬化,地面无破损情况,无有毒有害物质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遗留环境问题,对本项目及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经污染物迁移分析,认为不会对本地块造成影响;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内所有点位的砷、镉、铜、铅、汞、镍、锑、钴、钒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 1、表2 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铬、锰、钼、硒检测结果符合《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表 1 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三、调查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可进行下一步的开发利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以及《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川环发[2018]9号)的等相关要求,现将《 (略) (略) 花源街道杨柳村四组、五组、十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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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名称:四川 (略)
联系人: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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