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防城港市京岛陆岛运输航道工程项目海域使用权续期的批复防审批投资〔2024〕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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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防城港市京岛陆岛运输航道工程项目海域使用权续期的批复防审批投资〔2024〕23号

(略) :

你公司提 (略) 京岛*岛运输航道工程项目使用海域续期申请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再次续期 (略) (略) 江平镇京岛南部部分海域(用海范围详见附件1),使用期限为1年,即2024年8月28日至2025年8月27日。

二、其他事 (略) 防审批投资〔2022〕33号批复文件执行。

三、按照海域使用金缴纳通知(附件2)要求完成海域使用金缴纳。

附件:1. (略) 京岛*岛运输航道工程项目用海范围坐标及宗海界址图

2. (略) 京岛*岛运输航道工程项目海域使用金缴纳通知书



(略) 大数据和 (略)

2024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略) 京岛*岛运输航道工程项目

用海范围坐标及宗海界址图

(CGCS2000坐标系)

用海方式及性质

界址点

北纬

东经

开放式—专业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公益性用海)

面积110.2885公顷

1

21°31′09.1413"

108°06′53.9735"

2

21°31′09.1455"

108°06′53.1874"

3

21°31′06.3673"

108°06′50.2016"

4

21°31′06.3684"

108°06′48.6675"

5

21°29′39.4897"

108°06′32.6681"

6

21°26′59.3185"

108°07′48.7203"

7

21°27′01.1141"

108°07′53.0366"

8

21°29′40.0604"

108°06′37.5676"
















附件2

(略) 京岛*岛运输航道工程项目

海域使用金缴纳通知书

(略) :

你 (略) 京岛*岛运输航道工程项目再次续期用海总面积110.2885公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航道用海”;用海方式为“开放式—专业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用海性质为非经营性公益性用海。根据《广西壮 (略) 财政厅 广西壮 (略) 海洋和渔业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略) 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桂财综〔2018〕28号)规定征收。项目所在海域等别为6等,海域使用金年度征收标准为:专业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用海0.*元/公顷,征收方式为按年度征收,该项目用海需缴纳海域使用金*.25元。

请你公司接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部门办理海域使用金缴款手续,持缴款凭证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逾期未缴纳海域使用金的,视为自动放弃用海。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略) :

你公司提 (略) 京岛*岛运输航道工程项目使用海域续期申请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再次续期 (略) (略) 江平镇京岛南部部分海域(用海范围详见附件1),使用期限为1年,即2024年8月28日至2025年8月27日。

二、其他事 (略) 防审批投资〔2022〕33号批复文件执行。

三、按照海域使用金缴纳通知(附件2)要求完成海域使用金缴纳。

附件:1. (略) 京岛*岛运输航道工程项目用海范围坐标及宗海界址图

2. (略) 京岛*岛运输航道工程项目海域使用金缴纳通知书



(略) 大数据和 (略)

2024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略) 京岛*岛运输航道工程项目

用海范围坐标及宗海界址图

(CGCS2000坐标系)

用海方式及性质

界址点

北纬

东经

开放式—专业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公益性用海)

面积110.2885公顷

1

21°31′09.1413"

108°06′53.9735"

2

21°31′09.1455"

108°06′53.1874"

3

21°31′06.3673"

108°06′50.2016"

4

21°31′06.3684"

108°06′48.6675"

5

21°29′39.4897"

108°06′32.6681"

6

21°26′59.3185"

108°07′48.7203"

7

21°27′01.1141"

108°07′53.0366"

8

21°29′40.0604"

108°06′37.5676"
















附件2

(略) 京岛*岛运输航道工程项目

海域使用金缴纳通知书

(略) :

你 (略) 京岛*岛运输航道工程项目再次续期用海总面积110.2885公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航道用海”;用海方式为“开放式—专业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用海性质为非经营性公益性用海。根据《广西壮 (略) 财政厅 广西壮 (略) 海洋和渔业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略) 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桂财综〔2018〕28号)规定征收。项目所在海域等别为6等,海域使用金年度征收标准为:专业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用海0.*元/公顷,征收方式为按年度征收,该项目用海需缴纳海域使用金*.25元。

请你公司接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部门办理海域使用金缴款手续,持缴款凭证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逾期未缴纳海域使用金的,视为自动放弃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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