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美云玺台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修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兰美云玺台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修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略) 建设的兰美云玺台项目 (略) 前路西侧、 (略) 东北侧,2022年1月28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业主申请总平面图中南侧机动车位及围墙位置、北侧非机动车位置调整,取消西侧、北侧围墙,9#楼、10#楼之间增设景观构架及水景,3#楼、6#楼之间增设儿童活动场地,5#楼、7#楼之间 (略) 、 (略) 及景墙,1#楼2#楼之间、3#楼与5#楼之间、6#楼与7#楼之间、8#楼与9#楼 (略) ,10-1#、9-1#楼中间通道上方增设景观构架,以上内容调整后绿地相应调整;10-1#楼二层平面图10-1-7轴至10-1-8轴交10-1-C轴至10-1- (略) 设计微调,9#楼、9-1#、4A#楼、10#楼及10-1# (略) 部调整;调整后各项规划指标仍满足土地出让规划条件的要求,拟修改的有关事项(含修改前后的9#楼、9-1#、4A#楼、10#楼、10-1#楼立面图及部分平面图、总平面图)详 (略) (略) 站,网址:http://**。
根据《福建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现予以公告,征求各利益相关人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公告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9日。
在公告期限内,本项目利益相关人和相关单位如有异议,可 (略) 工程科反映;如要求听证的,可在公告期 (略) 工程科提出书面申请。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将依法予以审批。
联系地址: (略) (略) 文武砂 (略) 666号3号 (略) 自然资 (略)
联系电话: 0591-(略)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告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略)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9月29日
(略) 建设的兰美云玺台项目 (略) 前路西侧、 (略) 东北侧,2022年1月28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业主申请总平面图中南侧机动车位及围墙位置、北侧非机动车位置调整,取消西侧、北侧围墙,9#楼、10#楼之间增设景观构架及水景,3#楼、6#楼之间增设儿童活动场地,5#楼、7#楼之间 (略) 、 (略) 及景墙,1#楼2#楼之间、3#楼与5#楼之间、6#楼与7#楼之间、8#楼与9#楼 (略) ,10-1#、9-1#楼中间通道上方增设景观构架,以上内容调整后绿地相应调整;10-1#楼二层平面图10-1-7轴至10-1-8轴交10-1-C轴至10-1- (略) 设计微调,9#楼、9-1#、4A#楼、10#楼及10-1# (略) 部调整;调整后各项规划指标仍满足土地出让规划条件的要求,拟修改的有关事项(含修改前后的9#楼、9-1#、4A#楼、10#楼、10-1#楼立面图及部分平面图、总平面图)详 (略) (略) 站,网址:http://**。
根据《福建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现予以公告,征求各利益相关人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公告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9日。
在公告期限内,本项目利益相关人和相关单位如有异议,可 (略) 工程科反映;如要求听证的,可在公告期 (略) 工程科提出书面申请。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将依法予以审批。
联系地址: (略) (略) 文武砂 (略) 666号3号 (略) 自然资 (略)
联系电话: 0591-(略)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告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略)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9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