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台州市广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液化气钢瓶检验检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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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台州市广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液化气钢瓶检验检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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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台州市广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液化气钢瓶检验检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4年9月30日)

2024- 09- 30 11: 57: 41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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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台州市广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液化气钢瓶检验检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4年9月30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广汇特种 (略) 液化气钢瓶检验检测项目

(略) 石塘镇上 (略) 东海大道334号(浙江 (略) 1#厂房西南侧)

(略) 广汇特种 (略)

(略) 广汇特种 (略) 是一家专业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及修理的企业,企业租用浙江 (略) 1#厂房中的西南侧厂房, (略) 石塘镇上 (略) 东海大道334号,拟购置钢瓶焚烧炉、静电喷塑流水线、抛丸除锈机、残液回收装置、印字机等设备,进行液化气钢瓶检验检测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检测*只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能力。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1)项目钢瓶测试废水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定期添加;(2)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 (略) 上 (略) (略) 理

废气:①钢瓶焚烧炉废气(钢瓶涂覆层焚烧废气、残气焚烧废气及*烷燃烧废气)密闭收集,经旋风除尘+二 (略) 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屋顶排放;固化加热*烷燃烧废气收集后一同排放;②抛丸粉尘经布 (略) 理;喷塑粉尘经脉冲+滤 (略) 理;喷塑固化废气及印字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 (略) 理;项目抛丸、喷塑及喷塑固化及印字 (略) 理后最终合并通过一根15m的排气筒屋顶排放,企业需在各 (略) (略) 理后合并前的排气筒上设置废气出口采样口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略) 、做好减震隔声措施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危险废物送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5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传真:0576-*

通讯地址: (略) 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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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广汇特种 (略) 液化气钢瓶检验检测项目

(略) 石塘镇上 (略) 东海大道334号(浙江 (略) 1#厂房西南侧)

(略) 广汇特种 (略)

(略) 广汇特种 (略) 是一家专业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及修理的企业,企业租用浙江 (略) 1#厂房中的西南侧厂房, (略) 石塘镇上 (略) 东海大道334号,拟购置钢瓶焚烧炉、静电喷塑流水线、抛丸除锈机、残液回收装置、印字机等设备,进行液化气钢瓶检验检测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检测*只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能力。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1)项目钢瓶测试废水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定期添加;(2)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 (略) 上 (略) (略) 理

废气:①钢瓶焚烧炉废气(钢瓶涂覆层焚烧废气、残气焚烧废气及*烷燃烧废气)密闭收集,经旋风除尘+二 (略) 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屋顶排放;固化加热*烷燃烧废气收集后一同排放;②抛丸粉尘经布 (略) 理;喷塑粉尘经脉冲+滤 (略) 理;喷塑固化废气及印字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 (略) 理;项目抛丸、喷塑及喷塑固化及印字 (略) 理后最终合并通过一根15m的排气筒屋顶排放,企业需在各 (略) (略) 理后合并前的排气筒上设置废气出口采样口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略) 、做好减震隔声措施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危险废物送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5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传真:0576-*

通讯地址: (略) 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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