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珲春市英安镇荒山村灾害治理中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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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珲春市英安镇荒山村灾害治理中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发 (略) 关于 (略) 英安镇荒山村(灾害治理)中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珲发改审批〔2024〕132号

(略) (略) 建设项目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的《 (略) 英安镇荒山村(灾害治理)中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的请示》(珲乡公建办发〔2024〕2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城 (略) 关于《 (略) 英安镇荒山村(灾害治理)中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中城恒业咨字[2024]GZL050号),项目建成后, (略) (略) (略) 、 (略) 经济发展、 (略) 域旅游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均具有积极意义,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 (略) 代码

(略) 英安镇荒山村(灾害治理)中桥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07-*-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略) 建设项目办公室

三、建设地点

吉林省 (略) 英安镇境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拟建项 (略) 英安镇荒山村,设置中桥44米/1座,改建起止桩号为K0+000~K0+166.358段,桥梁中心桩号为K0+72.5,桥梁上部结构采用3孔-13米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墩台采用桩基础。路线长度166.358米,其中:桥梁全长44米,引道全长122.358米。

五、建设期限

15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为289.*元,资金来源拟申请国债资金,其余部分其他渠道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该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初步设计,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 (略)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 (略) 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略) 发 (略)

2024年8月21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 (略) 英安镇荒山村(灾害治理)中桥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略) 发 (略)

2024年8月21日

(略) 发 (略) 关于 (略) 英安镇荒山村(灾害治理)中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珲发改审批〔2024〕132号

(略) (略) 建设项目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的《 (略) 英安镇荒山村(灾害治理)中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的请示》(珲乡公建办发〔2024〕2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城 (略) 关于《 (略) 英安镇荒山村(灾害治理)中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中城恒业咨字[2024]GZL050号),项目建成后, (略) (略) (略) 、 (略) 经济发展、 (略) 域旅游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均具有积极意义,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 (略) 代码

(略) 英安镇荒山村(灾害治理)中桥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07-*-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略) 建设项目办公室

三、建设地点

吉林省 (略) 英安镇境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拟建项 (略) 英安镇荒山村,设置中桥44米/1座,改建起止桩号为K0+000~K0+166.358段,桥梁中心桩号为K0+72.5,桥梁上部结构采用3孔-13米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墩台采用桩基础。路线长度166.358米,其中:桥梁全长44米,引道全长122.358米。

五、建设期限

15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为289.*元,资金来源拟申请国债资金,其余部分其他渠道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该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初步设计,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 (略)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 (略) 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略) 发 (略)

2024年8月21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 (略) 英安镇荒山村(灾害治理)中桥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略) 发 (略)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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