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宜州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检查工作查前公示
河池市宜州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检查工作查前公示
(略) (略) (略)
关于开展2023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及其
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检查工作查前公示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6年2月16日财政部令第80号)及《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2019年3月14日财政部令第98号)的要求,我局决定从2024年9月18日起, (略) (略) 的基本情况及其2023年1—12月所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可以延伸检查以前年度,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二、是否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三、填制或者取得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是否符合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编制程序、签章要求、报送对象和报送期限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四、 (略) 理方法的采用和变更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五、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资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六、资产、负债及收支状况、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财务收支管理与核算等情况;
七、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否符合任职资格;
八、会计档案的建立、保管和销毁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九、单位负责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所赋予职责的情况(包括是否有授意、指使、强令编造虚假会计资料行为);
十、其他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行为。
有相关线索的人 (略) (略) (略) 举报,举报电话:0778-*。
(略) (略) (略)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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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及其
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检查工作查前公示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6年2月16日财政部令第80号)及《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2019年3月14日财政部令第98号)的要求,我局决定从2024年9月18日起, (略) (略) 的基本情况及其2023年1—12月所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可以延伸检查以前年度,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二、是否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三、填制或者取得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是否符合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编制程序、签章要求、报送对象和报送期限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四、 (略) 理方法的采用和变更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五、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资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六、资产、负债及收支状况、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财务收支管理与核算等情况;
七、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否符合任职资格;
八、会计档案的建立、保管和销毁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九、单位负责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所赋予职责的情况(包括是否有授意、指使、强令编造虚假会计资料行为);
十、其他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行为。
有相关线索的人 (略) (略) (略) 举报,举报电话:0778-*。
(略) (略) (略)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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