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变更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事项批前公告峃口镇抗震避灾安居小区
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变更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事项批前公告峃口镇抗震避灾安居小区
文成县峃口新 (略) 于2024年9月2 (略) 提出变更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要求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略)号】峃口镇抗震避灾 (略) 的许可内容,本局已于2024年9月29日依法受理。现将规划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1 ~4#楼各幢二层超过2.1m雨篷末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1152-2018)计算建筑面积,1#楼部分架空停车更改为纯架空通风层,1#楼雨篷增加建筑面积:57.45m2,2#楼雨篷增加建筑面积:31.90m2,3#楼雨篷增加建筑面积:65.56m2,4#楼雨篷增加建筑面积:65.57m2,更改后计容总建筑面积由原设计(略).90m2更改为 (略).95m2,容积率由原1.8改为1.79,满足本工程容积率不大于1.8要求。
1#楼架空停车计容建筑面积由原设计为645.36平方米更改为380.38平方米,
1#楼部分改为架空通风层不计容建筑面积为322.43平方米,
2#楼架空停车计容建筑面积由原设计为426.04平方米更改为457.94平方米,
3#楼架空停车计容建筑面积由原设计为498.05平方米更改为563.61平方米,
4#楼架空停车计容建筑面积由原设计为556.55平方米更改为622.12平方米,
1#楼室内12辆停车移至室外,室内停车位由原设计68辆改为56辆,室外停车位由原设计76辆改为88辆。
本次变更仅涉及以上内容,其他经济指标保持不变。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益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文成县自然资 (略) ( (略) 7号)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逾期不申报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逾期不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7日
联系电话:0577-(略)
文成县自然资 (略)
2024年9月29日
文成县峃口新 (略) 于2024年9月2 (略) 提出变更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要求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略)号】峃口镇抗震避灾 (略) 的许可内容,本局已于2024年9月29日依法受理。现将规划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1 ~4#楼各幢二层超过2.1m雨篷末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1152-2018)计算建筑面积,1#楼部分架空停车更改为纯架空通风层,1#楼雨篷增加建筑面积:57.45m2,2#楼雨篷增加建筑面积:31.90m2,3#楼雨篷增加建筑面积:65.56m2,4#楼雨篷增加建筑面积:65.57m2,更改后计容总建筑面积由原设计(略).90m2更改为 (略).95m2,容积率由原1.8改为1.79,满足本工程容积率不大于1.8要求。
1#楼架空停车计容建筑面积由原设计为645.36平方米更改为380.38平方米,
1#楼部分改为架空通风层不计容建筑面积为322.43平方米,
2#楼架空停车计容建筑面积由原设计为426.04平方米更改为457.94平方米,
3#楼架空停车计容建筑面积由原设计为498.05平方米更改为563.61平方米,
4#楼架空停车计容建筑面积由原设计为556.55平方米更改为622.12平方米,
1#楼室内12辆停车移至室外,室内停车位由原设计68辆改为56辆,室外停车位由原设计76辆改为88辆。
本次变更仅涉及以上内容,其他经济指标保持不变。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益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文成县自然资 (略) ( (略) 7号)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逾期不申报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逾期不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7日
联系电话:0577-(略)
文成县自然资 (略)
2024年9月29日
文成县峃口新 (略) 于2024年9月2 (略) 提出变更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要求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略)号】峃口镇抗震避灾 (略) 的许可内容,本局已于2024年9月29日依法受理。现将规划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1 ~4#楼各幢二层超过2.1m雨篷末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1152-2018)计算建筑面积,1#楼部分架空停车更改为纯架空通风层,1#楼雨篷增加建筑面积:57.45m2,2#楼雨篷增加建筑面积:31.90m2,3#楼雨篷增加建筑面积:65.56m2,4#楼雨篷增加建筑面积:65.57m2,更改后计容总建筑面积由原设计(略).90m2更改为 (略).95m2,容积率由原1.8改为1.79,满足本工程容积率不大于1.8要求。
1#楼架空停车计容建筑面积由原设计为645.36平方米更改为380.38平方米,
1#楼部分改为架空通风层不计容建筑面积为322.43平方米,
2#楼架空停车计容建筑面积由原设计为426.04平方米更改为457.94平方米,
3#楼架空停车计容建筑面积由原设计为498.05平方米更改为563.61平方米,
4#楼架空停车计容建筑面积由原设计为556.55平方米更改为622.12平方米,
1#楼室内12辆停车移至室外,室内停车位由原设计68辆改为56辆,室外停车位由原设计76辆改为88辆。
本次变更仅涉及以上内容,其他经济指标保持不变。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益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文成县自然资 (略) ( (略) 7号)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逾期不申报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逾期不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7日
联系电话:0577-(略)
文成县自然资 (略)
2024年9月29日
文成县峃口新 (略) 于2024年9月2 (略) 提出变更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要求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略)号】峃口镇抗震避灾 (略) 的许可内容,本局已于2024年9月29日依法受理。现将规划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1 ~4#楼各幢二层超过2.1m雨篷末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1152-2018)计算建筑面积,1#楼部分架空停车更改为纯架空通风层,1#楼雨篷增加建筑面积:57.45m2,2#楼雨篷增加建筑面积:31.90m2,3#楼雨篷增加建筑面积:65.56m2,4#楼雨篷增加建筑面积:65.57m2,更改后计容总建筑面积由原设计(略).90m2更改为 (略).95m2,容积率由原1.8改为1.79,满足本工程容积率不大于1.8要求。
1#楼架空停车计容建筑面积由原设计为645.36平方米更改为380.38平方米,
1#楼部分改为架空通风层不计容建筑面积为322.43平方米,
2#楼架空停车计容建筑面积由原设计为426.04平方米更改为457.94平方米,
3#楼架空停车计容建筑面积由原设计为498.05平方米更改为563.61平方米,
4#楼架空停车计容建筑面积由原设计为556.55平方米更改为622.12平方米,
1#楼室内12辆停车移至室外,室内停车位由原设计68辆改为56辆,室外停车位由原设计76辆改为88辆。
本次变更仅涉及以上内容,其他经济指标保持不变。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益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文成县自然资 (略) ( (略) 7号)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逾期不申报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逾期不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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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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