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兴宁110千伏黄槐输变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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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兴宁110千伏黄槐输变电工程

  报来梅州兴宁110千伏黄槐输变电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 (略) (略) 域用电负荷不断增长的需求,优化11 (略) 结构, (略) (略) 的供电能力及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梅州兴宁110千伏黄槐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404-(略)-04-01-(略))。项目单位 (略)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略) 黄槐镇、平远县石正镇、大柘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变电站工程
  1、新建2台40兆伏安主变、110千伏出线2回、10千伏出线24回,主变低压侧各装设2组5兆乏电容器。
  2、对侧变电站工程:220千伏富远站扩建2个110千伏出线间隔。
  (二)线路工程
  1、110千伏黄槐至富 (略) 工程:自110千伏黄槐站至220千伏富远站,新建单 (略) 长约1×12.9千米,新建双回挂单 (略) 长约1×4千米。 (略) 段导线截面采用1×400平方毫米的铝包钢芯铝绞线。
  2、110千伏黄槐至富 (略) 工程:自110千伏黄槐站至220千伏富远站,新建单 (略) 长约1×16.6千米,新建双回挂单 (略) 长约1×0.6千米。 (略) 段导线截面采用1×400平方毫米的铝包钢芯铝绞线。
  (三)建设配套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静态投资(略)万元,动态投资(总投资)为(略)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069.(略)元,占总投资的30%,贷款融资7162.(略)元,占总投资的70%。
  五、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1)加盖公章 (略) 。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 (略) 关于 (略) 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4〕151号), (略) (略) 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略)XS0003S01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对梅州兴宁110千伏黄槐输变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兴市府函〔2024〕100号)、《平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梅州兴宁110千伏黄槐输变电工程(平远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复函》(平府函〔2024〕64号) (略) (略) (略) 《关于印发梅州兴宁110千伏黄槐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的通知》(梅供电计〔2024〕46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 (略) 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2.招标核准意见

  报来梅州兴宁110千伏黄槐输变电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 (略) (略) 域用电负荷不断增长的需求,优化11 (略) 结构, (略) (略) 的供电能力及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梅州兴宁110千伏黄槐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404-(略)-04-01-(略))。项目单位 (略)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略) 黄槐镇、平远县石正镇、大柘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变电站工程
  1、新建2台40兆伏安主变、110千伏出线2回、10千伏出线24回,主变低压侧各装设2组5兆乏电容器。
  2、对侧变电站工程:220千伏富远站扩建2个110千伏出线间隔。
  (二)线路工程
  1、110千伏黄槐至富 (略) 工程:自110千伏黄槐站至220千伏富远站,新建单 (略) 长约1×12.9千米,新建双回挂单 (略) 长约1×4千米。 (略) 段导线截面采用1×400平方毫米的铝包钢芯铝绞线。
  2、110千伏黄槐至富 (略) 工程:自110千伏黄槐站至220千伏富远站,新建单 (略) 长约1×16.6千米,新建双回挂单 (略) 长约1×0.6千米。 (略) 段导线截面采用1×400平方毫米的铝包钢芯铝绞线。
  (三)建设配套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静态投资(略)万元,动态投资(总投资)为(略)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069.(略)元,占总投资的30%,贷款融资7162.(略)元,占总投资的70%。
  五、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1)加盖公章 (略) 。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 (略) 关于 (略) 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4〕151号), (略) (略) 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略)XS0003S01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对梅州兴宁110千伏黄槐输变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兴市府函〔2024〕100号)、《平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梅州兴宁110千伏黄槐输变电工程(平远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复函》(平府函〔2024〕64号) (略) (略) (略) 《关于印发梅州兴宁110千伏黄槐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的通知》(梅供电计〔2024〕46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 (略) 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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