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广昌生态环境局2024年第4季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监测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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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广昌生态环境局2024年第4季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监测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广昌县2024年第4季度国家重点生 (略) 县域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进行询价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昌县2024年第4季度国家重点生 (略) 县域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二、服务内容: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按时限和要求报送材料,确保我县生 (略) 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服务内容(见附件)

五、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1.报价单位必须为获得CMA计量认证(单位资质、项目资质)且有能力承担本次项目的检测机构,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加盖公章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

2.采样由报价单位独立完成,检测可一次分包、不得二次分包,单份报告分包比例不得超过10%。

3.自2020年以来,报价单位不得受到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检测业务方面书面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处理。

4.2024年第4季度检测报告应当于2024年10月10日前 (略) 。

六、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10月—2024年12月,请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于2024年10月10日下午17:00前将广昌县2024年第4季度国家重点生 (略) 县域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含服务费用)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q.com

广昌县2024年第4季度国家重点生 (略) 县域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及项目要求.docx

(略) 广昌 (略)

2024年9月30日


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广昌县2024年第4季度国家重点生 (略) 县域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进行询价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昌县2024年第4季度国家重点生 (略) 县域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二、服务内容: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按时限和要求报送材料,确保我县生 (略) 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服务内容(见附件)

五、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1.报价单位必须为获得CMA计量认证(单位资质、项目资质)且有能力承担本次项目的检测机构,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加盖公章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

2.采样由报价单位独立完成,检测可一次分包、不得二次分包,单份报告分包比例不得超过10%。

3.自2020年以来,报价单位不得受到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检测业务方面书面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处理。

4.2024年第4季度检测报告应当于2024年10月10日前 (略) 。

六、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10月—2024年12月,请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于2024年10月10日下午17:00前将广昌县2024年第4季度国家重点生 (略) 县域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含服务费用)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q.com

广昌县2024年第4季度国家重点生 (略) 县域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及项目要求.docx

(略) 广昌 (略)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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