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大湛江雷州北和镇育成12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公示
关于正大湛江雷州北和镇育成12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要求,正大(湛江) (略) 于2024年9月2 (略) 主持召开了正大(湛江)雷州北和镇育成12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开展了水土保持设计;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施工过程基本落实了各项防治措施,基本完成了批复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建设期间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纳入了主体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31日(20个工作日)。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单位反映意见。为使您的主贵意见能得到 (略) 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如公众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联系人:陈琦,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com。
01正大(湛江)雷州北和镇育成12场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2024.9.30(1).pdf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12场-2024.9.30(2).pdf
01正大(湛江)雷州北和镇育成12场水土保水保设施验收报告-2024.9.30(1).pd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要求,正大(湛江) (略) 于2024年9月2 (略) 主持召开了正大(湛江)雷州北和镇育成12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开展了水土保持设计;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施工过程基本落实了各项防治措施,基本完成了批复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建设期间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纳入了主体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31日(20个工作日)。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单位反映意见。为使您的主贵意见能得到 (略) 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如公众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联系人:陈琦,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com。
01正大(湛江)雷州北和镇育成12场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2024.9.30(1).pdf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12场-2024.9.3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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