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县太保镇太保街72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确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县太保镇太保街72号

  权利人张 (略) 申请确认其座落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太保镇太保街7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面积300.00平方米。该宗地四至范围:东至张新朝屋;南至罗能粉住宅楼;西至莫乃勇住宅楼; (略) (详见宗地图)。根据提交的相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我局拟为其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公告。

  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即2024年10月2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 (略) ,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土地权利有效,可办理确权登记手续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 (略) 林业大厦205室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电话:*)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略)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1.宗地图.pdf

  权利人张 (略) 申请确认其座落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太保镇太保街7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面积300.00平方米。该宗地四至范围:东至张新朝屋;南至罗能粉住宅楼;西至莫乃勇住宅楼; (略) (详见宗地图)。根据提交的相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我局拟为其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公告。

  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即2024年10月2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 (略) ,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土地权利有效,可办理确权登记手续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 (略) 林业大厦205室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电话:*)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略)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1.宗地图.pd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