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东部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阶段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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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东部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阶段性验收

2024年9月30日, (略) 组织召开了《 (略) 东部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及验收单位(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略) )、环境监测单位(贵州 (略) )及特邀3名专家(贵州 (略) 杨显辉、 (略) 生态环 (略) 彭园花、贵州 (略) 张鹤馨)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30日至10月31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 (略) 理,作为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 项目基本情况

(略) 东部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略) (略) 高雁填埋 (略) ,实际 (略) 理*吨的建筑垃 (略) 置生产线1条,项目占地面积为*.7m2,工程内容主要为新建建筑垃 (略) 理车间(含应急临时堆场、破碎制砂、分选、渣 (略) 等),新建门卫间1间。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给排水、供配电、绿化、环保等工程。 (略) 场需求量较小,环评中规划的制砖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暂不建设。

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验收范围内)。

项目已于2024年8月编制了《 (略) 东部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8月23日取得审批意见,审批文号为筑环表〔2024〕177号。该项目于2024年8月开工建设,2024年9月建成投入试运行。

  • 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本次验收现场踏勘,对比《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2.13)。本次验收范围建设内容变动如下:

(1)制砖生产线及其配套废气、 (略) 理设施未建设情况以及相 (略) 置方式变动情况

(略) 场需求量较小,制砖生产线暂不建设,因此其配套的布袋除尘器、排气筒以及养护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及地坪冲洗水沉淀池也不建设,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第6条: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 (略) 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项目为减少生产工艺及其配套设施,不属于新增生产工艺,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原环评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沉淀池沉渣回用于制砖,由于制砖生产线暂不建设,粉尘和沉渣的成分为砂石料,因此直接混入二破后的砂石中作为产品外售。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第12条:固体废 (略) 置方式由委托外单 (略) 置改为自 (略) 置的(自 (略) 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 (略) 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本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沉淀池沉渣由回用于制砖变更为混入砂石作为产品外售,该变化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2)建 (略) 置生产线排气筒数量变动情况

环评中重型筛分废气经一套布袋布袋除 (略) 理后通过1根15m搞排气筒排放,一级破碎、二级破碎、筛分粉尘经实际建设时,由于生产设备布设间距大,为保证除尘效果,重型筛分环节单独设置1套布袋除尘装置和排气筒(DA001);一级破碎、二级破碎、筛分环节经布袋布袋除 (略) 理呈无组织排放。实际建设中一级破碎、二级破碎、筛分粉尘单独设置1套布袋除尘装置和排气筒(DA002)。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第10条: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3)危废暂存间面积变动情况

原环评中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5m2),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本项目考虑工期,未单独建设危废暂存间,实际考虑到与高雁填埋场在 (略) ,且危废间足够利用,因此共用,且现有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该危废暂存间内部面积为5m2。项目废机油产生较少,约0.5t/a,通过增加清运频次,4m2的暂存间足够使用。该变动不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2.13)范围内,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情况。

  •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中

1)废水: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建筑物边沟和场地雨水沟汇集后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120m3),在5日内全部用完,项目生产用水中喷淋用水、道路洒水以及搅拌用水全部消耗,养护用水产生的淋滤水及设备清洗废水经截污沟排入沉淀池,用于搅拌生产用水,不外排。设置容积为5m3的车辆过水池1座,运营期车辆过水池中的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则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高雁填埋场现有设施),该部分污水经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 (略) (略) ,进入新庄二 (略) 理厂 (略) 理。

2)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重型筛分、一级破碎、二级破碎、筛分粉尘、输送机输送粉尘、制砖工艺投料搅拌粉尘,水泥筒仓呼吸孔粉尘,分拣车间建筑垃圾堆场、原料堆存、成品堆场卸料,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扬尘。

①重型筛分

为了减少项目运营期重型筛分环节粉尘对环境的影响,环评建议项目运营期将全部生产线置于厂房内部,设置喷淋洒水装置,同时,在该环节设置集气罩将产生的粉尘收集汇总至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未收集到的粉尘为无组织排放。

②一级破碎、二级破碎、筛分粉尘

为了减少项目运营期一级破碎、二级破碎及筛分环节粉尘对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项目运营期将全部生产线置于厂房内部,设置喷淋洒水装置,同时,在该四个环节设置集气罩(集气效率90%)将产生的粉尘收集汇总至布袋 (略) 理,由于项目为移动式破碎筛分设备,设备位于厂房内,要求设置移动式布袋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

②皮带输送粉尘

生产线上物料转移均采用皮带输送,输送过程主要产尘点有皮带机受料点、皮带输送过程、皮带机头落料点。由于皮带输送过程平缓不易起尘。为进一步减少皮带输送过程粉尘的排放,环评要求企业对输送工段全设置封闭输送通道,避免风力起尘,同时降低皮带输送速度和落差,减少动力起尘。

③物料装卸及堆场扬尘

本项目运 (略) 理的建筑垃圾堆放于封闭式车间,二次破碎后的建筑用砂堆放于封闭式厂房,厂房的封闭结构可有效地减少粉尘的逸散,通过设置“封闭式厂房+喷淋洒水降尘+降低装卸落差”后产生量较少,经自由扩散沉降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④水泥筒仓仓顶呼吸孔粉尘

项目使用散装水泥作为辅料进行生产,运输车运送水泥到厂后,采用空气输送泵将水泥送入卧式水泥仓。物料进料和出料时由于筒内物料扰动有粉尘产生,卧式水泥仓仓顶至地面高度约为6m左右,且仓顶设有一个排气口,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重新落回筒仓回用,少量粉尘通过除尘器排气口排放至大气中,则卧式水泥仓呼吸孔粉尘排放量为0.027t/a,排放速率为0.0113kg/h,项目为卧式水泥仓,安装在厂房内,封闭厂房内无组织排放后进一步沉降并洒水降尘。为无组织排放。

⑤投料、搅拌粉尘

项目制砖过程中原料配比投料搅拌环节会产生一定的粉尘,项目搅拌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装置” (略) 理后通过1根高15m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未收集到的粉尘为无组织排放。

⑥汽车运输扬尘

运输车 (略) 行驶时会产生少量的扬尘, (略) 进出口设车辆过水池,对出入厂车辆进行冲洗, (略) 道路进 (略) 理,减少运输扬尘的产生。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重型振动给料机及筛分机等机械噪声,通过在保证生产的前提下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源强,在设备的基础与地面之间安装减震垫,减少机械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从源头上降低噪声;破碎机、重型给料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单独的隔声间或声屏障、消声器,进出口管采用柔性连接;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涉及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渣土、铁块、废铝材、钢材、废木材、废塑料、不合格产品砖块、粉尘、底泥(渣);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

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安排专人清运至经济技 (略) 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 (略) 置。

渣土暂存于渣土堆场(800m2)内,定期清运至合法弃土 (略) 置。

钢材、铝材、废木材、废塑料、玻璃通过收集后暂存 (略) ,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其他建筑垃圾可回用的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如陶瓷等)的,建设单位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中的有关规定,运到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地 (略) 理。

废铁块收集后暂存 (略) ,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作为制砖生产原料回用,不外排。

车辆清洗过水池以及沉淀池产生的沉渣主要成分为砂石料,清掏后可作为制砖生产线原料使用,不外排。

成型机制砖及成品砖干燥过程会产生的不合格砖块收集后直接返回制砖生产线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不外排。

运营期机械设备维护及保养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5m2),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

项目实际执行情况:

①废水:

经现场勘查核实,由于暂不建设制砖生产线,因此不会产生原环评中提及的搅拌用水、养护用水以及设备清洗水,其余用排水均与环评一致。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车辆轮胎冲洗废水以及收集的初期雨水。

项目实际建设1座初期雨水收集池(135m3),1个车辆过水池(5m3)。生活污水(依托高雁填埋场现有设施),该部分污水经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 (略) (略) ,进入新庄二 (略) 理厂 (略) 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②废气:

经现场勘查,与环评规划设置相比较,除无制砖生产线对应废气产生以及筛分阶段增加一套除尘装置和配套排气筒外,项目其余废气及防治措施与环评基本一致。

1)重型筛分、一级破碎、二级破碎、筛分粉尘

项目运营期将全部生产线置于厂房内部,设置喷淋洒水装置,同时在重型筛分环节设置集气罩将产生的粉尘收集至1#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一级破碎、二级破碎、筛分环节设置集气罩将产生的粉尘收集汇总至2#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未收集到的粉尘为无组织排放。

2)皮带输送粉尘

生产线上物料转移均采用皮带输送,输送工段设置全封闭输送通道,同时降低皮带输送速度和落差,减少动力起尘。

3)物料装卸及堆场扬尘

本项目厂房均为封闭式车间,待处理的建筑垃圾堆放于封闭式车间,二次破碎后的建筑用砂堆放于封闭式厂房,厂房顶部同时设置安装了喷淋系统。

4)汽车运输扬尘

厂区进出口设置了车辆过水池,对出入厂车辆进行冲洗, (略) 已进 (略) 理,可减少运输扬尘的产生。

经监测,项目重型筛分环节和一级破碎、二级破碎、筛分环节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③噪声:

经现场勘查,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破碎机、筛分机、风机及其他车辆进场时的汽车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增加减振设施,并通过加强对来往车辆的管理,由专人指挥进出车辆的次序;车辆 (略) 减速; (略) 域内禁鸣喇叭标识。。

经监测,项目厂界四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

经现场勘查,由于暂不建设制砖生产线,因此暂不涉及环评中提及的不合格产品,且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车辆过水池和沉淀池沉渣混入成品砂石中外售,并不回用于制砖。目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渣土、铁块、废铝材、钢材、废木材、废塑料、粉尘、底泥(渣)、废机油。

经现场核实,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安排专人清运至经济技 (略) 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 (略) 置。

渣土暂存于渣土堆场(800m2)内,定期清运至合法弃土场—— (略) (略) 置( (略) 置)。

钢材、铝材、废木材、废塑料、玻璃通过收集后暂存 (略) ,定期外售给贵州 (略) 综合利用。其他建筑垃圾可回用的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如陶瓷等)的运到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地 (略) 理。

废铁块收集后暂存 (略) ,定期外售给贵州 (略) 综合利用。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混入二破后的砂石中作为产品外售,不外排。

车辆清洗过水池以及沉淀池产生的沉渣主要成分为砂石料,清掏后混入二破后的砂石中作为产品外售,不外排。

机械设备维护及保养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高雁填埋场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20m2),定期委托贵州 (略) (略) 置。

、整改内容

、整改落实

六、验收结论

①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重型筛分、一级破碎、二级破碎、筛分粉尘、输送机输送粉尘,分拣车间建筑垃圾堆场、原料堆存、成品堆场卸料,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扬尘、食堂油烟。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重型筛分环节和一级破碎、二级破碎、筛分环节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因此,本次验收中,项目废气均为达标排放。

②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增加减振设施,并通过加强对来往车辆的管理,由专人指挥进出车辆的次序;车辆 (略) 减速; (略) 域内禁鸣喇叭标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四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因此,本次验收中,项目噪声满足验收要求。

③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安排专人清运至经济技 (略) 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 (略) 置。

渣土暂存于渣土堆场(800m2)内,定期清运至合法弃土场—— (略) (略) 置。

钢材、铝材、废木材、废塑料、玻璃通过收集后暂存 (略) ,定期外售给贵州 (略) 综合利用,购销合同详见附件7。其他建筑垃圾可回用的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如陶瓷等)的运到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地 (略) 理。

废铁块收集后暂存 (略) ,定期外售给贵州 (略) 综合利用。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混入二破后的砂石中作为产品外售,不外排。

车辆清洗过水池以及沉淀池产生的沉渣主要成分为砂石料,清掏后混入二破后的砂石中作为产品外售,不外排。

机械设备维护及保养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高雁填埋场分拣中心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20m2),定期委托贵州 (略) (略) 置。

因此,本次验收中,项目固体废物均得 (略) 理,满足验收要求。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 (略) 东部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运行。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东风镇高雁填埋 (略)

联系人:周迪

联系电话:*

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关口安置房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

三、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跃庆谐 (略)

通讯地址:贵州省 (略) 党武镇大学城 (略) 产业孵化园2号楼B座6层

联系人:童工

联系电话:0851-*

附件1:专家意见

附件2: (略) 东部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024年9月30日, (略) 组织召开了《 (略) 东部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及验收单位(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略) )、环境监测单位(贵州 (略) )及特邀3名专家(贵州 (略) 杨显辉、 (略) 生态环 (略) 彭园花、贵州 (略) 张鹤馨)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30日至10月31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 (略) 理,作为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 项目基本情况

(略) 东部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略) (略) 高雁填埋 (略) ,实际 (略) 理*吨的建筑垃 (略) 置生产线1条,项目占地面积为*.7m2,工程内容主要为新建建筑垃 (略) 理车间(含应急临时堆场、破碎制砂、分选、渣 (略) 等),新建门卫间1间。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给排水、供配电、绿化、环保等工程。 (略) 场需求量较小,环评中规划的制砖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暂不建设。

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验收范围内)。

项目已于2024年8月编制了《 (略) 东部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8月23日取得审批意见,审批文号为筑环表〔2024〕177号。该项目于2024年8月开工建设,2024年9月建成投入试运行。

  • 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本次验收现场踏勘,对比《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2.13)。本次验收范围建设内容变动如下:

(1)制砖生产线及其配套废气、 (略) 理设施未建设情况以及相 (略) 置方式变动情况

(略) 场需求量较小,制砖生产线暂不建设,因此其配套的布袋除尘器、排气筒以及养护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及地坪冲洗水沉淀池也不建设,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第6条: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 (略) 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项目为减少生产工艺及其配套设施,不属于新增生产工艺,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原环评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沉淀池沉渣回用于制砖,由于制砖生产线暂不建设,粉尘和沉渣的成分为砂石料,因此直接混入二破后的砂石中作为产品外售。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第12条:固体废 (略) 置方式由委托外单 (略) 置改为自 (略) 置的(自 (略) 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 (略) 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本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沉淀池沉渣由回用于制砖变更为混入砂石作为产品外售,该变化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2)建 (略) 置生产线排气筒数量变动情况

环评中重型筛分废气经一套布袋布袋除 (略) 理后通过1根15m搞排气筒排放,一级破碎、二级破碎、筛分粉尘经实际建设时,由于生产设备布设间距大,为保证除尘效果,重型筛分环节单独设置1套布袋除尘装置和排气筒(DA001);一级破碎、二级破碎、筛分环节经布袋布袋除 (略) 理呈无组织排放。实际建设中一级破碎、二级破碎、筛分粉尘单独设置1套布袋除尘装置和排气筒(DA002)。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第10条: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3)危废暂存间面积变动情况

原环评中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5m2),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本项目考虑工期,未单独建设危废暂存间,实际考虑到与高雁填埋场在 (略) ,且危废间足够利用,因此共用,且现有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该危废暂存间内部面积为5m2。项目废机油产生较少,约0.5t/a,通过增加清运频次,4m2的暂存间足够使用。该变动不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2.13)范围内,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情况。

  •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中

1)废水: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建筑物边沟和场地雨水沟汇集后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120m3),在5日内全部用完,项目生产用水中喷淋用水、道路洒水以及搅拌用水全部消耗,养护用水产生的淋滤水及设备清洗废水经截污沟排入沉淀池,用于搅拌生产用水,不外排。设置容积为5m3的车辆过水池1座,运营期车辆过水池中的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则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高雁填埋场现有设施),该部分污水经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 (略) (略) ,进入新庄二 (略) 理厂 (略) 理。

2)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重型筛分、一级破碎、二级破碎、筛分粉尘、输送机输送粉尘、制砖工艺投料搅拌粉尘,水泥筒仓呼吸孔粉尘,分拣车间建筑垃圾堆场、原料堆存、成品堆场卸料,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扬尘。

①重型筛分

为了减少项目运营期重型筛分环节粉尘对环境的影响,环评建议项目运营期将全部生产线置于厂房内部,设置喷淋洒水装置,同时,在该环节设置集气罩将产生的粉尘收集汇总至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未收集到的粉尘为无组织排放。

②一级破碎、二级破碎、筛分粉尘

为了减少项目运营期一级破碎、二级破碎及筛分环节粉尘对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项目运营期将全部生产线置于厂房内部,设置喷淋洒水装置,同时,在该四个环节设置集气罩(集气效率90%)将产生的粉尘收集汇总至布袋 (略) 理,由于项目为移动式破碎筛分设备,设备位于厂房内,要求设置移动式布袋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

②皮带输送粉尘

生产线上物料转移均采用皮带输送,输送过程主要产尘点有皮带机受料点、皮带输送过程、皮带机头落料点。由于皮带输送过程平缓不易起尘。为进一步减少皮带输送过程粉尘的排放,环评要求企业对输送工段全设置封闭输送通道,避免风力起尘,同时降低皮带输送速度和落差,减少动力起尘。

③物料装卸及堆场扬尘

本项目运 (略) 理的建筑垃圾堆放于封闭式车间,二次破碎后的建筑用砂堆放于封闭式厂房,厂房的封闭结构可有效地减少粉尘的逸散,通过设置“封闭式厂房+喷淋洒水降尘+降低装卸落差”后产生量较少,经自由扩散沉降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④水泥筒仓仓顶呼吸孔粉尘

项目使用散装水泥作为辅料进行生产,运输车运送水泥到厂后,采用空气输送泵将水泥送入卧式水泥仓。物料进料和出料时由于筒内物料扰动有粉尘产生,卧式水泥仓仓顶至地面高度约为6m左右,且仓顶设有一个排气口,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重新落回筒仓回用,少量粉尘通过除尘器排气口排放至大气中,则卧式水泥仓呼吸孔粉尘排放量为0.027t/a,排放速率为0.0113kg/h,项目为卧式水泥仓,安装在厂房内,封闭厂房内无组织排放后进一步沉降并洒水降尘。为无组织排放。

⑤投料、搅拌粉尘

项目制砖过程中原料配比投料搅拌环节会产生一定的粉尘,项目搅拌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装置” (略) 理后通过1根高15m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未收集到的粉尘为无组织排放。

⑥汽车运输扬尘

运输车 (略) 行驶时会产生少量的扬尘, (略) 进出口设车辆过水池,对出入厂车辆进行冲洗, (略) 道路进 (略) 理,减少运输扬尘的产生。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重型振动给料机及筛分机等机械噪声,通过在保证生产的前提下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源强,在设备的基础与地面之间安装减震垫,减少机械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从源头上降低噪声;破碎机、重型给料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单独的隔声间或声屏障、消声器,进出口管采用柔性连接;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涉及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渣土、铁块、废铝材、钢材、废木材、废塑料、不合格产品砖块、粉尘、底泥(渣);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

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安排专人清运至经济技 (略) 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 (略) 置。

渣土暂存于渣土堆场(800m2)内,定期清运至合法弃土 (略) 置。

钢材、铝材、废木材、废塑料、玻璃通过收集后暂存 (略) ,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其他建筑垃圾可回用的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如陶瓷等)的,建设单位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中的有关规定,运到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地 (略) 理。

废铁块收集后暂存 (略) ,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作为制砖生产原料回用,不外排。

车辆清洗过水池以及沉淀池产生的沉渣主要成分为砂石料,清掏后可作为制砖生产线原料使用,不外排。

成型机制砖及成品砖干燥过程会产生的不合格砖块收集后直接返回制砖生产线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不外排。

运营期机械设备维护及保养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5m2),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

项目实际执行情况:

①废水:

经现场勘查核实,由于暂不建设制砖生产线,因此不会产生原环评中提及的搅拌用水、养护用水以及设备清洗水,其余用排水均与环评一致。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车辆轮胎冲洗废水以及收集的初期雨水。

项目实际建设1座初期雨水收集池(135m3),1个车辆过水池(5m3)。生活污水(依托高雁填埋场现有设施),该部分污水经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 (略) (略) ,进入新庄二 (略) 理厂 (略) 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②废气:

经现场勘查,与环评规划设置相比较,除无制砖生产线对应废气产生以及筛分阶段增加一套除尘装置和配套排气筒外,项目其余废气及防治措施与环评基本一致。

1)重型筛分、一级破碎、二级破碎、筛分粉尘

项目运营期将全部生产线置于厂房内部,设置喷淋洒水装置,同时在重型筛分环节设置集气罩将产生的粉尘收集至1#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一级破碎、二级破碎、筛分环节设置集气罩将产生的粉尘收集汇总至2#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未收集到的粉尘为无组织排放。

2)皮带输送粉尘

生产线上物料转移均采用皮带输送,输送工段设置全封闭输送通道,同时降低皮带输送速度和落差,减少动力起尘。

3)物料装卸及堆场扬尘

本项目厂房均为封闭式车间,待处理的建筑垃圾堆放于封闭式车间,二次破碎后的建筑用砂堆放于封闭式厂房,厂房顶部同时设置安装了喷淋系统。

4)汽车运输扬尘

厂区进出口设置了车辆过水池,对出入厂车辆进行冲洗, (略) 已进 (略) 理,可减少运输扬尘的产生。

经监测,项目重型筛分环节和一级破碎、二级破碎、筛分环节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③噪声:

经现场勘查,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破碎机、筛分机、风机及其他车辆进场时的汽车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增加减振设施,并通过加强对来往车辆的管理,由专人指挥进出车辆的次序;车辆 (略) 减速; (略) 域内禁鸣喇叭标识。。

经监测,项目厂界四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

经现场勘查,由于暂不建设制砖生产线,因此暂不涉及环评中提及的不合格产品,且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车辆过水池和沉淀池沉渣混入成品砂石中外售,并不回用于制砖。目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渣土、铁块、废铝材、钢材、废木材、废塑料、粉尘、底泥(渣)、废机油。

经现场核实,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安排专人清运至经济技 (略) 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 (略) 置。

渣土暂存于渣土堆场(800m2)内,定期清运至合法弃土场—— (略) (略) 置( (略) 置)。

钢材、铝材、废木材、废塑料、玻璃通过收集后暂存 (略) ,定期外售给贵州 (略) 综合利用。其他建筑垃圾可回用的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如陶瓷等)的运到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地 (略) 理。

废铁块收集后暂存 (略) ,定期外售给贵州 (略) 综合利用。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混入二破后的砂石中作为产品外售,不外排。

车辆清洗过水池以及沉淀池产生的沉渣主要成分为砂石料,清掏后混入二破后的砂石中作为产品外售,不外排。

机械设备维护及保养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高雁填埋场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20m2),定期委托贵州 (略) (略) 置。

、整改内容

、整改落实

六、验收结论

①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重型筛分、一级破碎、二级破碎、筛分粉尘、输送机输送粉尘,分拣车间建筑垃圾堆场、原料堆存、成品堆场卸料,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扬尘、食堂油烟。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重型筛分环节和一级破碎、二级破碎、筛分环节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因此,本次验收中,项目废气均为达标排放。

②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增加减振设施,并通过加强对来往车辆的管理,由专人指挥进出车辆的次序;车辆 (略) 减速; (略) 域内禁鸣喇叭标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四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因此,本次验收中,项目噪声满足验收要求。

③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安排专人清运至经济技 (略) 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 (略) 置。

渣土暂存于渣土堆场(800m2)内,定期清运至合法弃土场—— (略) (略) 置。

钢材、铝材、废木材、废塑料、玻璃通过收集后暂存 (略) ,定期外售给贵州 (略) 综合利用,购销合同详见附件7。其他建筑垃圾可回用的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如陶瓷等)的运到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地 (略) 理。

废铁块收集后暂存 (略) ,定期外售给贵州 (略) 综合利用。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混入二破后的砂石中作为产品外售,不外排。

车辆清洗过水池以及沉淀池产生的沉渣主要成分为砂石料,清掏后混入二破后的砂石中作为产品外售,不外排。

机械设备维护及保养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高雁填埋场分拣中心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20m2),定期委托贵州 (略) (略) 置。

因此,本次验收中,项目固体废物均得 (略) 理,满足验收要求。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 (略) 东部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运行。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东风镇高雁填埋 (略)

联系人:周迪

联系电话:*

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关口安置房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

三、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跃庆谐 (略)

通讯地址:贵州省 (略) 党武镇大学城 (略) 产业孵化园2号楼B座6层

联系人:童工

联系电话:0851-*

附件1:专家意见

附件2: (略) 东部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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