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邯郸市山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挂具加工处理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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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邯郸市山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挂具加工处理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决定的公示

(略) (略) 挂 (略) 理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的意见

1、 (略) (略) 挂 (略) 理建设项目,位于河北省邯郸经济技 (略) 荀子大街以东、 (略) 内东侧厂房,地址中心坐标东经114°34′7.386″,北纬36°39′44.631″。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同意报告表结论意见及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建设及环境管理的依据。

2、项目建设中,要认真落实“三同时”要求,确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项目施工期建筑材料应严密遮盖,材料运输选用密闭性运输车,建筑垃圾等废弃物采用专用运输车辆。禁止夜间作业,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使用专用车辆运送到垃圾 (略) 理。项目营运期热洁炉产生的废气和脱粉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水旋喷淋塔+除湿除雾装置+二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浸泡加热器产生的废气和碱液浸泡产生的碱雾经集气罩收集后送入水旋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车间密闭,规范车间内操作,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浸泡加热器脱粉废水和小挂具清洗废水排入碱 (略) (略) 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大挂具清洗废水排入中 (略) (略) 理后部分回用于大小挂具清洗,部分排入邯郸经 (略) (略) 理 (略) 理。职工生活废水经 (略) 理后排入邯郸经 (略) (略) (略) 理。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满足相关要求。热洁炉炉渣、污泥和塑粉滤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氢氧化钠包装、碱 (略) 理站污泥和废过滤材料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并定期交有资 (略) 理,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环 (略) 理,不外排。

3、同意污染物排放总量设定为COD:0.015t/a、氨氮:0.0015t/a、二氧化硫:0.943t/a、氮氧化物:0.943t/a。 (略) (略) 、 (略) (略) 《关于做好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事项划转后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应在申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许可登记表前完成该项目排污权交易。

4、项目建设完工后,你单位需按程序要求组织验收。建设规模、生产工艺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发生变更,应及时向邯郸经济技 (略) (略) 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5、项目建设日常监督管理, (略) (略) 经济技 (略) 分局负责。



(略) (略) 挂 (略) 理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的意见

1、 (略) (略) 挂 (略) 理建设项目,位于河北省邯郸经济技 (略) 荀子大街以东、 (略) 内东侧厂房,地址中心坐标东经114°34′7.386″,北纬36°39′44.631″。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同意报告表结论意见及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建设及环境管理的依据。

2、项目建设中,要认真落实“三同时”要求,确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项目施工期建筑材料应严密遮盖,材料运输选用密闭性运输车,建筑垃圾等废弃物采用专用运输车辆。禁止夜间作业,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使用专用车辆运送到垃圾 (略) 理。项目营运期热洁炉产生的废气和脱粉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水旋喷淋塔+除湿除雾装置+二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浸泡加热器产生的废气和碱液浸泡产生的碱雾经集气罩收集后送入水旋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车间密闭,规范车间内操作,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浸泡加热器脱粉废水和小挂具清洗废水排入碱 (略) (略) 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大挂具清洗废水排入中 (略) (略) 理后部分回用于大小挂具清洗,部分排入邯郸经 (略) (略) 理 (略) 理。职工生活废水经 (略) 理后排入邯郸经 (略) (略) (略) 理。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满足相关要求。热洁炉炉渣、污泥和塑粉滤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氢氧化钠包装、碱 (略) 理站污泥和废过滤材料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并定期交有资 (略) 理,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环 (略) 理,不外排。

3、同意污染物排放总量设定为COD:0.015t/a、氨氮:0.0015t/a、二氧化硫:0.943t/a、氮氧化物:0.943t/a。 (略) (略) 、 (略) (略) 《关于做好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事项划转后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应在申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许可登记表前完成该项目排污权交易。

4、项目建设完工后,你单位需按程序要求组织验收。建设规模、生产工艺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发生变更,应及时向邯郸经济技 (略) (略) 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5、项目建设日常监督管理, (略) (略) 经济技 (略) 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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