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定襄县崔家庄四通法兰锻造厂个人独资年产6000吨锻件法兰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定襄县崔家庄四通法兰锻造厂个人独资年产6000吨锻件法兰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定襄县行政审批 (略)
拟对定襄县崔家庄四通法兰锻造厂(个人独资)年产6000吨锻件法兰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报告书填写) |
1 | 年产6000吨锻件法兰生产线项目 | 定襄县神山乡崔家庄村 | 定襄县崔家庄四通法兰锻噪厂(个人独资) | 山西绿洲 (略) |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项目占地3967.25m2,在现有工程基础上,新建生产车间3200平方米一座,办公室800平方米一座,新建冷却水池一座(φ2m,深2m),新增天然气加热炉(4.0m×4.0m×2.5m)4台及配套脱硝设备2台,碾环机(可加工φ3m)1台,碾环机(可加工φ2m)2台,油压机(2000t)1台,锯床5台,钻床4台,车床16台,台车式电阻炉(RT3)2台。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本项目由定襄县行政审批 (略) 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404-(略)-89-01-(略) |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噪音实施严格控制,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 (略) 理。 2、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生活污水水质简单, (略) 理,不得外排。 3、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天然气加热炉配套安装1套SCR脱硝系统,经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山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文件中的排放限值。 4、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基础减震、定期维护,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要求。 5、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在生产过程产生的氧化铁皮、边角料及废铁屑, (略) 一般固废暂存工棚,外售废品收购站;废矿物油及废乳化液,废催化剂全部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 (略) 理;厂区设垃圾桶用于收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 (略) 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的相关要求。 6、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总量控制要求为颗粒物(烟尘):0.102t/a、SO2:0.023t/a、NOx:1.248t/a。 7、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生态环境股0350-(略) | |||||||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6日-2024年9月29日(3个工作日) |
定襄县行政审批 (略)
拟对定襄县崔家庄四通法兰锻造厂(个人独资)年产6000吨锻件法兰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报告书填写) |
1 | 年产6000吨锻件法兰生产线项目 | 定襄县神山乡崔家庄村 | 定襄县崔家庄四通法兰锻噪厂(个人独资) | 山西绿洲 (略) |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项目占地3967.25m2,在现有工程基础上,新建生产车间3200平方米一座,办公室800平方米一座,新建冷却水池一座(φ2m,深2m),新增天然气加热炉(4.0m×4.0m×2.5m)4台及配套脱硝设备2台,碾环机(可加工φ3m)1台,碾环机(可加工φ2m)2台,油压机(2000t)1台,锯床5台,钻床4台,车床16台,台车式电阻炉(RT3)2台。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本项目由定襄县行政审批 (略) 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404-(略)-89-01-(略) |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噪音实施严格控制,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 (略) 理。 2、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生活污水水质简单, (略) 理,不得外排。 3、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天然气加热炉配套安装1套SCR脱硝系统,经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山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文件中的排放限值。 4、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基础减震、定期维护,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要求。 5、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在生产过程产生的氧化铁皮、边角料及废铁屑, (略) 一般固废暂存工棚,外售废品收购站;废矿物油及废乳化液,废催化剂全部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 (略) 理;厂区设垃圾桶用于收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 (略) 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的相关要求。 6、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总量控制要求为颗粒物(烟尘):0.102t/a、SO2:0.023t/a、NOx:1.248t/a。 7、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生态环境股0350-(略) | |||||||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6日-2024年9月29日(3个工作日)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