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华县2024年度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江华县2024年度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K0002-0702-2024-280
江发改审〔2024〕158号
关于江华县2024年度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 (略) :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项目建议书、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原则上同意实施江华县2024年度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09-*-04-01-*。 ?????????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县白芒营镇、涔天河镇、大路铺镇、大石桥乡、河路口镇、界牌乡、桥市乡、涛圩镇、沱江镇、小圩壮族乡等10个乡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分为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项目、畅通“中梗阻”渠道项目、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项目等3个方向,具体如下:
1.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项目。(1)白芒营镇莲山村小水源项目*元;(2)白芒营镇平泽村小水源项目*元;(3)白芒营镇鱼古湾村小水源项目*元;(4)白芒营镇牛趾窝村小水源项目*元;(5)白芒营镇翁水村小水源项目*元;(6)白芒营镇黄泥江村小水源项目*元;(7)涔天河镇崩塘村小水源项目*元;(8)涔天河镇排楼村小水源项目*元;(9)大路铺镇小水源项目*元;(10)界牌乡小水源项目*元;(11)沱江镇车头村小水源项目*元;(12)沱江镇大干村小水源项目*元;(13)沱江镇老县村小水源项目*元;(14)沱江镇桥头铺村小水源项目*元;(15) (略) 村小水源项目*元;(16)沱江镇沱岭村小水源项目*元;(17)沱江镇先锋村小水源项目*元。
2、畅通“中梗阻”渠道项目。(1)角塘村“中梗阻”项目*元;(2)排楼村“中梗阻”项目*元;(3)牛路村“中梗阻”项目*元;(4)拔干头村“中梗阻”项目*元;(5)沱岭村“中梗阻”项目*元。
3、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项目。(1)白芒营镇骥马塘村经济作物灌溉水源项目*元。(2)大路铺镇经济作物灌溉水源项目*元。
四、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
六、项目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该工程所有单个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建设单位。
七、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本工程所有单个项目建设投资均在*元以内,同意采用不招标方式,由建设单位自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项目建设。
八、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 (略) 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湖南省 (略) 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 (略)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 (略)
???????????????????????????????2024年9月25日
K0002-0702-2024-280
江发改审〔2024〕158号
关于江华县2024年度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 (略) :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项目建议书、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原则上同意实施江华县2024年度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09-*-04-01-*。 ?????????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县白芒营镇、涔天河镇、大路铺镇、大石桥乡、河路口镇、界牌乡、桥市乡、涛圩镇、沱江镇、小圩壮族乡等10个乡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分为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项目、畅通“中梗阻”渠道项目、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项目等3个方向,具体如下:
1.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项目。(1)白芒营镇莲山村小水源项目*元;(2)白芒营镇平泽村小水源项目*元;(3)白芒营镇鱼古湾村小水源项目*元;(4)白芒营镇牛趾窝村小水源项目*元;(5)白芒营镇翁水村小水源项目*元;(6)白芒营镇黄泥江村小水源项目*元;(7)涔天河镇崩塘村小水源项目*元;(8)涔天河镇排楼村小水源项目*元;(9)大路铺镇小水源项目*元;(10)界牌乡小水源项目*元;(11)沱江镇车头村小水源项目*元;(12)沱江镇大干村小水源项目*元;(13)沱江镇老县村小水源项目*元;(14)沱江镇桥头铺村小水源项目*元;(15) (略) 村小水源项目*元;(16)沱江镇沱岭村小水源项目*元;(17)沱江镇先锋村小水源项目*元。
2、畅通“中梗阻”渠道项目。(1)角塘村“中梗阻”项目*元;(2)排楼村“中梗阻”项目*元;(3)牛路村“中梗阻”项目*元;(4)拔干头村“中梗阻”项目*元;(5)沱岭村“中梗阻”项目*元。
3、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项目。(1)白芒营镇骥马塘村经济作物灌溉水源项目*元。(2)大路铺镇经济作物灌溉水源项目*元。
四、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
六、项目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该工程所有单个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建设单位。
七、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本工程所有单个项目建设投资均在*元以内,同意采用不招标方式,由建设单位自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项目建设。
八、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 (略) 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湖南省 (略) 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 (略)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 (略)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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