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升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简易调查
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升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简易调查
(1)云南经贸 (略) 升本项目地块,位于嵩明职教新城科教文化产 (略) 长 (略) 南侧,规划兰茂大道东侧,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为102°57′45.#″纬度为25°16′15.#″。总用地面积为#.33m2。
(2)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可知,该地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前属于农用地,地块使用权属于嵩明县杨桥街道 (略) 居民委员会杨家村居民小组及新发村居民小组,嵩明县杨桥街道 (略) 居民委员会第一居民小组、第五居民小组,在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嵩明县2011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士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11〕642号,2011年12月31日)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嵩明县大坡 (略) 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用地(第一期)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13〕614号,2013年10月22日)及云南 (略) 管理委员会关于嵩明县2019年度第35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滇中管复〔2020〕33号,2020年4月1日)文件,同意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实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前地块为农用地,无工矿企业等污染源。地块征 (略) 于闲置状态,地块内分布着草丛,灌木,地块及周围未出现过工矿企业等生产活动。
根据《 (略) 嵩明职教新城科教文化产业园科教单元控制详细规划(修编)》(附图5),云南经贸 (略) 升本项目地块按照“#(A31)高等教育用地”开发利用。经现场踏勘未发现土壤污染痕迹及异味,土壤颜色未见异常,地块内整体环境良好,无可能涉及的污染物。
(3)北侧与长 (略) 相邻,东侧临军长线与恒大阳光半岛相邻,南侧与俊发嵩山溪谷相邻;西侧与#号地块相邻。
相邻地块历史上也未出现过工矿企业,非相邻地块历史及当前未涉及“6+1”行业,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因此对调查地块无影响。
(4)地块内及地块周边历史上没有进行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 (略) 置地块历史至今无使用槽罐等设施情况,无污染物质泄漏的状况存在,地块周边无槽罐和泄露情况,调查地块及地块周边无危险 (略) 置,地块内历史无管线、无沟渠。地块内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无环境投诉情况。周边500m范围内 (略) 及学校对地块环境污染的可能性很小,综合判断该地块周边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不对地块构成影响。
(5)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调查程序,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须进入第二阶段调查,场地环境调查工作至此结束。
(1)云南经贸 (略) 升本项目地块,位于嵩明职教新城科教文化产 (略) 长 (略) 南侧,规划兰茂大道东侧,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为102°57′45.#″纬度为25°16′15.#″。总用地面积为#.33m2。
(2)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可知,该地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前属于农用地,地块使用权属于嵩明县杨桥街道 (略) 居民委员会杨家村居民小组及新发村居民小组,嵩明县杨桥街道 (略) 居民委员会第一居民小组、第五居民小组,在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嵩明县2011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士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11〕642号,2011年12月31日)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嵩明县大坡 (略) 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用地(第一期)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13〕614号,2013年10月22日)及云南 (略) 管理委员会关于嵩明县2019年度第35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滇中管复〔2020〕33号,2020年4月1日)文件,同意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实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前地块为农用地,无工矿企业等污染源。地块征 (略) 于闲置状态,地块内分布着草丛,灌木,地块及周围未出现过工矿企业等生产活动。
根据《 (略) 嵩明职教新城科教文化产业园科教单元控制详细规划(修编)》(附图5),云南经贸 (略) 升本项目地块按照“#(A31)高等教育用地”开发利用。经现场踏勘未发现土壤污染痕迹及异味,土壤颜色未见异常,地块内整体环境良好,无可能涉及的污染物。
(3)北侧与长 (略) 相邻,东侧临军长线与恒大阳光半岛相邻,南侧与俊发嵩山溪谷相邻;西侧与#号地块相邻。
相邻地块历史上也未出现过工矿企业,非相邻地块历史及当前未涉及“6+1”行业,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因此对调查地块无影响。
(4)地块内及地块周边历史上没有进行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 (略) 置地块历史至今无使用槽罐等设施情况,无污染物质泄漏的状况存在,地块周边无槽罐和泄露情况,调查地块及地块周边无危险 (略) 置,地块内历史无管线、无沟渠。地块内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无环境投诉情况。周边500m范围内 (略) 及学校对地块环境污染的可能性很小,综合判断该地块周边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不对地块构成影响。
(5)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调查程序,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须进入第二阶段调查,场地环境调查工作至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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