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立业化学制品有限公司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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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立业化学制品有限公司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一)项目名称:河北 (略) 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二)调查地块地点: (略) 肥乡经 (略) (京津新材料产业园)。

(三)调查内容:10个土壤监测点,其中表层点9个,深层点1个。土壤监测指标为GB#中45项基本项+pH、#醛、锌、#酮、#腈、石油烃(C10-C40)、酚类(苯酚、2,4,6-三氯酚、五氯酚)、氨氮。6个地下水监测点,监测指标GB/T #表1常规指标35项35项基本项、#醇、#醛、二氯#烷、#酮、#腈、石油烃(C10-C40)、2,4,6-三氯酚、五氯酚、二氯#烷、多氯联苯(总量)。

调查结论:①土壤调查结论:地块内共布设10个土壤采样点,送检13个土壤样品(包含2个平行样)。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

pH、砷、镉、铜、铅、汞、镍、二氯#烷、#苯、石油烃(C10-C40)、锌、氨氮有检出,检出因子的最大检测值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pH无评价标准,其余全部未检出。

河北 (略) 于2024年第一次做自行监测工作,无与历年检测值变化趋势。

②地下水调查结论:本地块共布设6个地下水井,包括一个背景点,共送检7组地下水样品,包括1个平行样。

本年度立业化学的送检样品中检出的污染物包括:色度、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锌、铝、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氟化物、汞、砷、镉共21项。

其中浑浊度、硫酸盐、氨氮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Ⅲ类标准,其他检测项均未超出相关标准。

经对比分析监测值及对照值,情况如下:

通过上表地块内数值与对照点检测值对比可知:浊度地块内和对照点检测结果均超出筛选值,硫酸盐、铝、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氟化物部分点位场地内检测值高于对照点检测值,其他因子场地内检测值和对照点检测值均在同一范围内,没有明显高于对照点检测值的因子,证明企业生产过程中对地下水造成一定影响。

河北 (略) 2024年首次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无历年检测值变化趋势。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反映与项目自行监测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交常住地址。

(一)项目名称:河北 (略) 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二)调查地块地点: (略) 肥乡经 (略) (京津新材料产业园)。

(三)调查内容:10个土壤监测点,其中表层点9个,深层点1个。土壤监测指标为GB#中45项基本项+pH、#醛、锌、#酮、#腈、石油烃(C10-C40)、酚类(苯酚、2,4,6-三氯酚、五氯酚)、氨氮。6个地下水监测点,监测指标GB/T #表1常规指标35项35项基本项、#醇、#醛、二氯#烷、#酮、#腈、石油烃(C10-C40)、2,4,6-三氯酚、五氯酚、二氯#烷、多氯联苯(总量)。

调查结论:①土壤调查结论:地块内共布设10个土壤采样点,送检13个土壤样品(包含2个平行样)。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

pH、砷、镉、铜、铅、汞、镍、二氯#烷、#苯、石油烃(C10-C40)、锌、氨氮有检出,检出因子的最大检测值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pH无评价标准,其余全部未检出。

河北 (略) 于2024年第一次做自行监测工作,无与历年检测值变化趋势。

②地下水调查结论:本地块共布设6个地下水井,包括一个背景点,共送检7组地下水样品,包括1个平行样。

本年度立业化学的送检样品中检出的污染物包括:色度、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锌、铝、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氟化物、汞、砷、镉共21项。

其中浑浊度、硫酸盐、氨氮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Ⅲ类标准,其他检测项均未超出相关标准。

经对比分析监测值及对照值,情况如下:

通过上表地块内数值与对照点检测值对比可知:浊度地块内和对照点检测结果均超出筛选值,硫酸盐、铝、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氟化物部分点位场地内检测值高于对照点检测值,其他因子场地内检测值和对照点检测值均在同一范围内,没有明显高于对照点检测值的因子,证明企业生产过程中对地下水造成一定影响。

河北 (略) 2024年首次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无历年检测值变化趋势。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反映与项目自行监测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交常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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